世界人民和平大會

世界人民和平大會

世界人民和平大會在1952年舉行,八十五個國家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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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世界人民和平大會1952年12月12日至20日在奧地利維也納舉行,是由1952年召開的世界和平理事會柏林特別會議的決定召開的。出席會議的有八十五個國家的正式代表,觀察員和來賓等一千九百零四人。大會主要討論了民族獨立和國際安全問題,停止一切現有戰爭問題特別是朝鮮戰爭問題,緩和國際緊張局勢問題,大會最後通過“世界人民和平大會宣言”和“致五大國政府書”。宣言提出立即停止朝鮮戰爭、禁止細菌戰、反對建立軍事基地,絕對禁止原子武器並建立開始裁軍談判,必須回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和地位等。“致五大國政府書”提出締結和平公約的要求。大會指定了爭取和平的共同綱領,加強了世界人民的團結,擴大了和平陣線,推動了世界和平運動的進一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