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端運算
雲端運算
雲端徠運算(cloud computing,中國大陸譯作雲計算,中國台灣譯作雲端運算),是一種網際網路上的資源利用新方式,可為大眾用戶依託網際網路上異構、自治的服務進行按需即取的計算。由於資源是在網際網路上,而在電腦流程圖中,網際網路常以一個雲狀圖案來表示,因此可以形象地類比為雲運算,‘雲端’同時也是對底層基礎設施的一種抽象概念。
雲端運算簡單的說就是將個人電腦中的儲存,以及運算功能,透過網路全部放進超級電腦,就是所謂的“雲”裡面。只要進入雲端,就可以連接這些超級電腦處理資料。借用趨勢科技創辦人張明正的比喻,一百年前每個工廠都要自備發電機供電,但是自從發電廠出現,二十年後大家都改用電廠的電,不必再自己發電。因此,雲端就好比是發電廠。
雲端運算的資源是動態易擴展而且虛擬化的,通過網際網路提供。終端用戶不需要了解“雲”中基礎設施的細節,不必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也無需直接進行控制,只關注自己真正需要什麼樣的資源以及如何通過網路來得到相應的服務。
雲計算可以認為包括以下幾個層次的服務:基礎設施級服務(IaaS),平台級服務(PaaS)和軟體級服務(SaaS)。雲計算服務通常提供通用的通過瀏覽器訪問的在線商業應用,軟體和數據可存儲在數據中心。
網際網路上的雲計算服務特徵具有和自然界的雲、水循環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雲是一個相當貼切的比喻。通常雲計算服務應該具備以下幾條特徵:
基於虛擬化技術快速部署資源或獲得服務
實現動態的、可伸縮的擴展
按需提供資源、按使用量付費
通過網際網路提供、面向大量信息處理
用戶可以方便地參與
雲計算常與網格計算(分散式計算的一種,由一個鬆散耦合的計算機集群組成的一個超級虛擬計算機,常用來執行大型任務)、效用計算(IT資源的一種打包和計費方式,比如按照計算、存儲分別計量費用,像傳統的電力等公共設施一樣)、自主計算(具有自我管理功能的計算機系統)相混淆。
事實上,許多雲計算部署依賴於計算機集群(但與網格的組成、體系機構、目的、工作方式大相徑庭),也吸收了自主計算和效用計算的特點。
它從硬體結構上是一種多對一的結構,從服務的角度或從功能的角度它是一對多的。
電腦巨人微軟的“視窗”,長期壟斷全球“作業系統”,讓蓋茨等人成為一代巨富。供養他們的就是得不斷掏錢的電腦廠商和消費者,製造商生產電腦要付授權費,軟體開發商在微軟架構下開發產品也要付錢,消費者更得不斷更新使用版本。幾年前才推出vista,又得換上Windows7。雲端運算興起,應用軟體可以高掛雲端,不必搭配在個人電腦里,渴望徹底打破它獨佔的優勢。如同經濟學人所說,視窗作業系統雖然不會立刻消失,但它將不再如此重要。
2007年10月,Google與IBM開始在美國大學校園,包括卡內基美隆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史丹佛大學、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及馬里蘭大學等,推廣雲端運算的計劃,這項計劃希望能降低分散式運算技術在學術研究方面的成本,並為這些大學提供相關的軟硬體設備及技術支援(包括數百台個人電腦及BladeCenter與System x伺服器,這些運算平台將提供1600個處理器,支援包括Linux、Xen、Hadoop等開放原始碼平台)。而學生則可以透過網路開發各項以大規模運算為基礎的研究計劃。
2008年1月30日,Google宣布在台灣啟動“雲端運算學術計劃”,將與台灣台大、交大等學校合作,將這種先進的大規模、快速運算技術推廣到校園。
徠2008年7月29日,雅虎、惠普和英特爾宣布一項涵蓋美國、德國和新加坡的聯合研究計劃,推出雲計算研究測試床,推進雲計算。該計劃要與合作夥伴建立6個數據中心作為研究試驗平台,每個數據中心配置1400個至4000個處理器。這些合作夥伴包括新加坡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德國卡爾斯魯厄大學Steinbuch計算中心、美國伊利諾大學香賓分校、英特爾研究院、惠普實驗室和雅虎。”。
2008年8月3日,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信息顯示,戴爾正在申請“雲計算”(Cloud Computing)商標,此舉旨在加強對這一未來可能重塑技術架構的術語的控制權。戴爾在申請文件中稱,雲計算是“在數據中心和巨型規模的計算環境中,為他人提供計算機硬體定製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