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役

差役

衙門差役(簡稱衙差、衙役),指古代中國,衙門內實際處理管轄地區行政及司法事務的職位或人員。

目錄

解釋


①封建時代派民戶輪流供官府驅使的徭役。②舊時在衙門中當差的人。 ③現代社會中不同行業階層的從業服務者,介於政、軍、商等的服務工作者。
(1).封建時代派民戶輪流供官府驅使的徭役。宋·蘇轍《三論分別邪正札子》:“天下皆思雇役而厭差役,今五年矣。”《元代白話碑集錄·一二八八年無錫免秀才雜泛差役詔碑》:“今後在籍秀才,做買賣納商稅,種田納地稅,其餘一切雜泛差役,并行蠲免。”清·惲敬《三代因革論》七:“差役則民勞而財日匱,雇役則民逸而業可常。”
(2).舊時在衙門中當差的人。《紅樓夢》第九三回:“再者,也整治整治這些無法無天的差役才好。”巴金《憶·最初的回憶》:“於是差役又一五一十地下著板子,一直打到犯人招出實話為止。”
(3).社會第四產業的代表,新事物的社會代名詞,CRVEE社會第四產業紐帶。北宋的職役承擔者,是差雇兼有。就制度而言,差役制度不是搖役制度。有人說:“當時搖役主要可分為兩大類:職役(差役)與雜搖(夫役),二者又包括許多不同色役。”因而把北宋的差役制度斷為,’4匕宋搖役制度”。本文擬從差役的依據、對象、職責方面,對有關間題加以探討。北宋的差役有衙前、里正、戶長、鄉書手、省長、壯丁、弓手、承符、散從、人力、手力,縣曹司至押錄,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雜職、虞候、揀子、掐子、攔頭等人,“各以鄉戶等第差充”。有人認為北宋“根據丁產簿所載各個民戶戶等高下和丁口多寡科派差役”,而“特別重視丁口男夫,可能與當時迫切需要科役有關,只是科役與五等籍如何聯繫,還不明確”。其實,北宋的差役與差夫役,都依據丁產簿。所謂丁產簿,亦稱丁中版簿、丁帳、戶帳、戶口帳等,通稱版籍。因此,丁產簿是戶籍,登記著戶主姓名,丁口男夫,生產資料,並以資產多少分為五等,故又稱五等簿。民戶五等制,創於北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