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濟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濟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對其登記註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管理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受理消費者申訴,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監督管理電子網路經營行為。
(六)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指導商標代理機構工作。
(七)組織管理廣告審批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的工作。
(八)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制定合同示範文本,指導辦理合同鑒證,監督管理消費類合同格式條款,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
(九)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十)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管理拍賣行為。
(十一)對企業名稱,馳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
(十二)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私營獨資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三)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和協會、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日常組織協調職責,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督辦、信息、宣傳、信訪、建議提案辦理、統計、政務公開、應急管理、安全保衛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
(二)人事科
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隊伍建設、機構編製管理、組織人事管理等職責,擬訂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職責,組織開展有關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
(三)規劃財務科
組織實施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職責,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裝備保障、基建項目、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職責。
(四)政策法規科
負責工商行政管理有關政策綜合調研和起草,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職責,組織開展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職責;組織法制宣傳培訓,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五)市場管理科
承擔規範維護市場交易經營秩序職責,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農資經營活動,負責商品展銷、展覽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承擔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監督管理。
(六)合同管理科
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承擔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開展合同爭議行政調解,推行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不公平格式條款等違法行為。
(七)商標廣告管理科
承擔商標監督管理和行政指導職責,依法查處商標侵權等違法案件,推薦全國馳名商標和省著名商標,負責監督管理商標印製,負責規範商標代理市場秩序,承擔特殊標誌、官方標誌保護職責,擬訂全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八)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
承擔全市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職責,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按照職責分工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指揮、調度全市“12315”投訴舉報網路運行工作,承擔指導受理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處理和“12315”投訴舉報網路體系建設職責。
(九)網路交易管理科
承擔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監督管理職責,承擔規範網路交易,保護網路交易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查處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中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