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應急管理局
來賓市應急管理局
來賓市應急管理局,是來賓市人民政府下屬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是履行應急管理、消防管理、救災、地質災害防治、水旱災害防治、森林防火、震災應急救援、市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職責。
主持市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聯繫市消防支隊。
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人事教育、離退休老幹部、意識形態、新聞宣傳、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市安委辦日常工作;協助主要領導協調相關日常工作;協助分管人事教育與宣傳科(政治部) 、綜合協調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行、保密、財務、行政審批、優化營商環境、地震防禦、工會、績效考評、精準扶貧、創文明城市等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震害防禦科、市地震應急監測中心。
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執法、安全生產培訓考試等工作;協助分管煤礦安全監管科、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培訓考試中心;聯繫市礦山應急救援中隊、市安全生產協會。
負責應急指揮調度、預案編製管理、綜合防災減災救援、救災和物資保障、應急救援保障服務、應急救援工作的對外協調等工作;協助分管應急指揮中心、預案管理和綜合減災科、自然災害救援科、森林防火辦、防汛辦;協助主要領導聯繫市消防支隊。
負責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應急管理統計分析、綜治、信訪維穩、禁毒、掃黑除惡等方面工作;協助分管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執法和調查統計科。
協助嚴長澤同志抓好各項工作。
協助廖雙建同志抓好各項工作。
一、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製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政府規章草案。
三、負責全市應急管理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四、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人民政府組織重特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六、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配合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管理市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縣(市、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製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九、負責全市消防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全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協調管理自治區下撥和市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三、承擔來賓市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准入管理職責。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備和使用單位以及礦山企業安全評價報告備案工作。
十四、負責煤礦安全綜合監管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市內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對煤礦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十五、依法行使來賓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監督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市級有關部門、駐市中(區)直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六、依法組織指導全市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七、承擔地震災害監測管理職責,管理地震災害預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及細化方案,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及地震科普知識的宣傳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