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興

成都市新津縣職業高級中學原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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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成都市新津縣職業高級中學原副校長黃興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名煙名酒等問題。2017年春節前,縣職高職工雷某(已另案處理)為感謝黃興平時對其給予的關照,送給黃興2瓶白酒和2條香煙,摺合約3000元。2018年春節前,縣職高總務處主任王某(已另案處理)為感謝黃興平時給予的關照,送給黃興2條香煙和1瓶紅酒,摺合約1000元。經查,黃興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6月,黃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