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

1947年10月10日公布的政治宣言

毛澤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所起草的政治宣言,1947年10月10日發出,亦稱《雙十宣言》。1960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第四卷。2011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二十四冊。《宣言》首先指出中國人民解放軍大舉反攻的形勢;指明了作戰的目的;分析了蔣介石的內戰政策,指出全國絕大多數人民都認識了蔣介石的滔天罪行,盼望人民解放軍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為此提出了八項基本政策:組成民族統一戰線,打倒蔣介石獨裁政府,成立民主聯合政府;逮捕、審判和懲辦以蔣介石為首的內戰罪犯;廢除蔣介石統治的獨裁製度,實行人民民主制度;廢除蔣介石統治的腐敗制度,肅清貪官污吏,建立廉潔政治;沒收官僚資本,發展民族工商業;廢除封建剝削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制度;承認中國境內各少數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權利;否認蔣介石獨裁政府的一切賣國外交,廢除一切賣國條約,否認內戰期間蔣介石所借的一切外債。同時著重解釋了對蔣方人員分別對待的方針;號召全國各界同胞與人民解放軍積極合作,肅清反動勢力;並要求人民解放軍必須提高紀律性,堅決執行命令,執行政策,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