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略
仲略
仲略,字簡之,聰敏力學,登大定十九年詞賦進士第,調代州五台主簿。
以母憂去,服闋,轉韓州軍事判官,遷澤州晉城令,補尚書省令史。除翰林修撰,兼太常博士。改授左司都事,為立夏國王讀冊官。還,權領左司。一日,奏事退,上顧謂侍臣曰:“仲略精神明健,如俊鶻脫帽。”又曰:“李仲略健吏也。”未幾,轉員外郎,以親病求侍,特授澤州刺史以便祿養。先是,晏領沁南軍節度使,澤於懷為支郡,父子相繼,鄉人榮之。以父喪免,起為戶部郎中。
金史時上命六品以上官,十日以次轉對,乃進言曰:“凡救其末,不若正其本。所謂本者厚風俗,去冗食,養財用而已。厚風俗在乎立制度,禁奢忄栗。去冗食在乎寵力農,抑游墮。養財用在乎廣儲蓄,時斂散。商賈不通難得之貨,工匠不作無用之器,則下知重本。下知重本,則末息矣。”又條陳制度之宜,上嘉納之。俄授翰林直學士,兼前職,因命充經義讀卷官。上問曰:“有司以謂經義不若詞賦,罷之何如?”仲略奏曰:“經乃聖人之書,明經所以適用,非詞賦比。乞自今以經義進士為考試官,庶得碩學之士。”上可其奏。改吏部郎中,遷侍郎,兼翼王傅,俄兼宛王傅。
金史時知大興府事紇石烈執中坐贓,上命仲略鞫之,罪當削解。權要競言太重,上頗然之,仲略奏曰:“教化之行,自近者始。京師,四方之則也。郡縣守令無慮數百,此而不懲,何以勵后?況執中兇殘很愎,慢上虐下,豈可宥之。”上曰:“卿言是也。”未幾,授山東東西路按察使。尋以病訪醫京師,泰和五年卒。上聞之,嘆曰:“此人於國家宣力多矣,何遽止是耶!”贈朝列大夫,謚曰襄獻。
金史仲略性豪邁有父風,剛介特立,不阿權貴,臨事明敏無留滯,故所任以幹濟稱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