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藍靛果

勃利藍靛果

勃利藍靛果,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勃利縣屬寒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降水量750毫米,年平均氣溫2.3-3.9℃,無霜期130天,適宜種植藍靛果。勃利藍靛果,又名羊奶子、黑瞎子果、山茄子果,忍冬科忍冬屬多年生落葉小灌木。勃利藍靛果高1.5米。幼枝被毛,老枝紅棕色,后皮剝落。葉長圓形、長卵形或倒卵披針形,全緣,有緣毛,有托葉,生於葉腋。勃利藍靛果中含有豐富的Vp活性物質,如花青甙、芸香甙,兒茶酸等,具有很高的藥用價值。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勃利藍靛果”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勃利藍靛果,花冠黃白色,簡狀,漏斗形,裂片5,雄蕊5,雌蕊伸出花冠外;外有條狀苞片,合生成壇狀。勃利藍靛果果實為漿果,暗藍色,有白粉,橢圓或長圓形,長約1-3厘米,單果重0.4-1.5克。果實柔軟,果汁為鮮艷的深玫瑰色,口感酸甜,是加工酒類、飲料、食品及提取花青素的理想原料。花期5-6月,7月果實成熟。

營養價值

勃利藍靛果
勃利藍靛果
勃利藍靛果中含有豐富的Vp活性物質,如花青甙、芸香甙,兒茶酸等,具有很高的藥用價值。勃利藍靛果富含糖類、有機酸、維生素等,Vc含量經檢測大於65毫克/100克,果糖含量大於1.5%,可溶性固形物大於12%,可滴定酸小於1%。可鮮食,也可加工成飲料、果醬、果糕和果酒;莖葉和果實可提取天然紫紅色素,是天然食品添加劑的重要來源,並且可以入葯;植株可作園林綠化和觀賞樹種。因其名貴、稀有、風味獨特、污染少,且具有滋補和藥用功效,故深受國內外市場的歡迎,具有“第三代水果”之稱。

產地環境


勃利藍靛果
勃利藍靛果
勃利縣位於黑龍江省東部,完達山西麓,東南西三面環山,西部山區屬老爺嶺山系,縣區域內大小河流23條,勃利縣林地面積360萬畝,森林覆蓋率40.5%,縣區域內少有污染工業企業,所以全縣範圍內的大氣、水體、土壤、草原、森林和濕地等生態系統均保持著良好的無污染狀態。勃利縣屬寒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降水量750毫米,年平均氣溫2.3-3.9℃,無霜期130天,5月-9月份光能資源相當於長江中下游地區。勃利縣生態環境和水熱條件,適合藍靛果的生長,而且勃利藍靛果的休眠期很短,在溫暖地區一般不能栽植,否則常會在冬季提前解除休眠而遭受凍害。

歷史淵源


1980年開始,勃利縣林業局組織專家進行藍靛果野生變家種的研究,該項目得到過黑龍江省林業廳資助,已通過鑒定。現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栽培技術體系。
1982年開始,勃利生產藍靛果酒,有干酒、紅酒等2個系列10個品種。
勃利藍靛果
勃利藍靛果
2013年,勃利縣增加了果乾、果醬、果汁、果糕、咀嚼片等系列產品。

生產情況


勃利藍靛果
勃利藍靛果
2013年,勃利縣人工栽培藍靛果的面積1333公頃,年產量1700噸。

產品榮譽


勃利藍靛果
勃利藍靛果
2013年4月1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勃利藍靛果”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勃利藍靛果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勃利縣十一個國有林場,通天一林場、通天二林場、紅旗林場、宏偉林場、紅星林場、羅泉林場、河口林場、吉星河林場、福興林場、長興林場、東方紅林場。地理坐標為東經130°06′00″-131°44′00″,北緯45°16′00″-46°37′00″。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的生產方式
1.1產地環境條件
符合NY5013-2006無公害食品林果類產品產地環境技術條件。選擇栽培地點時要遵照勃利藍靛果的生物學特性,必須保證兩個基本條件:充分的光照和土壤水分。地勢應盡量平坦,並且是免受風害的地塊。總體說,勃利藍靛果最適宜生長在光照充足、排水良好、有機質豐富、水分充足的地塊。土壤類型並不需要過多考慮,對土壤的酸鹼度適應範圍較廣。在pH4.5-7.5的土壤中都能生長和結果,但在富含腐殖質的土壤中生長更快。但前茬作物最好是馬鈴薯、蔬菜。
1.2園地選擇
1.2.1土壤改良和園地規劃
選擇的園地坡度不宜超過10度,同其他果樹一樣,栽植前土壤必須預先熟化,如果是未開墾的生地,會導致產量和品質的降低。栽植前要深翻土壤,消滅雜草,可用除草劑結合深翻進行。同時施入有機肥,以改善土壤理化性質,增加土壤養分。土壤改良后,應平整土地,然後用繩和尺劃定栽植小區和株行距。
1.2.2品種選擇和布局
勃利藍靛果雖然抗性較強,但在不同地區栽植仍要注意選擇合適的品種和種類,要先進行引種試驗或用通過國家審定的品種,否則很帶來嚴重的後果。此外,還應注意建園時最好同時選擇3-4個品種進行栽植,需要配置授粉樹。如條件許可,也可放養蜜蜂類的昆蟲輔助授粉。勃利藍靛果雖能自花結實,如果品種單一會嚴重影響產量,經常會發生大量開花卻不座果的現象。
1.3苗木定植
勃利藍靛果一般栽培的都為2-3年生苗木,高30-50厘米,所以定植坑不用挖得太大,直徑和深度40-50厘米即可,具體依苗木根系發育程度而定。定植株行距沒有統一的模式,因為要根據地塊肥力和品種特性來定。對於勃利藍靛果來說,最好是在秋季定植。因為它抗寒力很強,所以不會在冬季凍死,成活率在90%以上。但春季栽植成活率低一些,而且長勢不如秋季栽植的強健,這主要是由於勃利藍靛果進入營養生長期早的生物學特性決定的。它往往在4月初就開始萌芽,但這時土壤還沒解凍,不可能栽植,而到4月末的時候,其枝條已經生長,甚至開花,所以此時定植勢必影響成活率和長勢。
1.4定植后管理
勃利藍靛果的栽培管理比較簡單,尤其和樹莓、黑穗醋栗相比,冬季不需埋土防寒,勃利藍靛果對水分的要求可能較高。在栽植的頭幾年,由於植株尚未完全展開,所以可以利用行間空地種植蔬菜進行間作,但要注意間作物不能離植株太近。土壤的主要管理方法是每年秋季落葉后耕翻一次,深度為12-15厘米,這不僅可以改善土壤結構,還能起到防治雜草,對施入肥料覆土,以及消滅在土壤中越冬的病菌和蟲卵。春季5月初也要進行一次鬆土,深度約10厘米。目的是防治剛出土的雜草,使土壤中的含水量和氧氣含量適宜,利於植株生長。樹下要用手工進行除草和鬆土。此外,在行間用鋸末子或泥炭等覆蓋也有很重要的作用,因為勃利藍靛果的根系很淺,覆蓋后既可保濕,又可以使土壤溫度不至於變化過於劇烈,十分有利於根系生長。
1.5施肥
栽植的頭幾年不用施肥,植株可充分利用栽植時施入的有機肥。對於生長旺盛的幼齡植株或進入結果期的植株,可在栽后第三年開始進行土壤施肥。有機肥可在秋季結合土壤深翻施入,每2、3年施一次,施肥量為每平方米8-10千克。在果實採收後進行,可結合對植株鬆土追施液體廄肥,濃度為20克/10升,其作用為促進當年二次枝的生長和花芽分化。在秋季,結合土壤深翻施入腐熟的有機肥平方米15-20千克,作用為提高植株抗寒性及促進秋季、春季的根系生長。對於6、7年以上的結果植株一般每年在春、秋追2次肥,適當增加施肥量。
1.6整形修剪和更新複壯
勃利藍靛果雖說屬於小灌木,樹形並不複雜,在栽植的最初5-7年通常不用修剪,只是疏除一些因農事操作而損傷的枝條或倒伏的枝條。而且不提倡對枝條短截,因為枝梢頂端大部分是結果部位。在栽后8-10年必須經常進行更新修剪,時期最好是秋季,春季也可以。修剪時要逐一仔細查看每個骨幹枝。一般生長健壯的,由3-5年生骨幹枝上的潛伏芽形成的分枝比較重要,修剪時剪掉骨幹枝衰老的上部,剪留到幼嫩的分枝上。疏剪樹冠可以刺激潛伏芽的萌發和強烈生長,適度的修剪可以增加產量,並能使植株幾年內保持高產。對於樹齡超過20年的植株來說已經進入衰老期,因此必須更新。可將整個灌叢留30-40厘米剪截,幾年後就可以恢復樹勢。
1.7採收
藍靛果在花序中開花次序有先有后,果實的成熟期不一致,要分批採收,當果表面由最初的青綠色,逐漸變成紅色,再轉變成藍紫色到紫黑色時即成熟,一般盛果期2-3天採收一次,初果和末果期4-6天採收一次。通常供鮮食、運輸距離短且保藏條件好的在九成以上成熟期採收;供加工飲料、果漿、果酒、果凍等在充分成熟后採收;供製作果實罐頭,在八成熟時採收,採摘應在早晨至中午高溫來到以前,或在傍晚氣溫下降以後進行,採摘時輕摘、輕拿、輕放,對病果、畸形果應單收單放。
1.8包裝、運輸
藍靛果果實在包裝、運輸過程中,要遵循小包裝、多層次、留空隙、少擠壓、避高溫、輕顛簸的原則,裝果容器採用較淺的透氣筐簍、紙箱、果盤等,鮮銷鮮食果實選用有透氣孔的聚苯乙烯盒或做成一定規格的紙箱,規格為每盒裝果不超過1000克。加工用果實用大的透氣型料筐或淺的周轉箱、果盆等直接包裝運輸至加工廠。
1.9貯藏
在常溫條件下,採收的果實存放保質期為2-3天,為延長貯藏期和供應時間,鮮果應進行低溫貯藏或速凍后貯藏在-18℃以下。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勃利藍靛果產品質量符合NY5086-2005無公害食品落葉漿果類果品標準。
• 標識使用規定等相關內容
2.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2.1.1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地域範圍。
2.1.2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2.1.3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2.1.4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議,在協議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2.2.1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主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2.2.2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和展銷。
2.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2.3.1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2.3.2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2.3.3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2.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2.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2.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