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制度
相對於資本主義制度而言的政治經濟制度
社徠會主義制度是相對於資本主義制度而言的政治經濟制度。其基本要素是實行公有制、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是指社會主義國家機關在其法定的職權範圍內依照法定程序,創製、認可、修改和廢止法律,以及規範性法律文件的制度。
中國實行的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伴隨著市場經濟改革后確立的政治經濟制度。這一制度在歷代領導人任期內被不斷地塑造著。有別於西方國家建立在社會契約上的理論為先制度為後的制度發展傳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基於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踐,一邊實踐一邊發展理論。它有幾大特點,一是政府能夠統籌的資源多,傾向於”家政府“,因此容易集中力量辦大事。二是市場制度仍然不夠成熟,公有制經濟與非公有制經濟之間的發展不太平衡。三是意識形態高度統一。四是公民社會發展不夠成熟,民眾自治意識仍較為薄弱。在21世紀,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能靠統籌安排的優勢較快的實現經濟增長,基本目標是讓人民生活能普遍富裕。但是,政治制度發展與經濟制度發展的不平衡也導致社會矛盾不能妥善解決,尚未在經濟,政治,公民素養等方面齊頭並進地發展現代國家。
馬克思主義經典文獻對社會主義制度的界定有三個基本要素:公有制;計劃經濟;民主。(但實際上社會主義也可以實行市場經濟)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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徠基本經濟制度: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基本分配製度: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
基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馬克思主義所認為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1.“比資本主義制度更公正、更公平、更先進、更科學的社會制度”。
2.社會主人與社會公僕的區分,是馬克思社會主義的分權原則。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共產黨人和中國人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建設、改革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產物。這一制度既遵循科學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集中體現了科學社會主義的根本精髓,又切合中國的發展實際,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符合歷史發展規律,符合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促進了生產力的大解放
新中國60年,是經濟建設碩果累累的60年。中國不僅確立了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還創造性地把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結合起來,確定了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目標,既注重發揮市場的作用,又注重加強宏觀調控,為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證。經過60年奮鬥,中國國民生產總值已超過30萬億元,一大批重要工農業產品產量躍居世界首位,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當國際金融危機迎面襲來,中國的果斷決策和政策效應,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和積極評價。許多外國政治家、學者認為,“包括‘制度優勢’在內的‘中國特色’已成為中國信心的有力支撐。”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加快了政治文明建設進程
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激發了先進文化的蓬勃發展
新中國60年,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60年。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深入人心,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得到大力弘揚,同時尊重差異、包容多樣,有力抵制各種錯誤和腐朽思想的侵蝕;致力建設和諧文化,培育文明風尚,大力弘揚中華文化,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60年來,中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城鄉文化發展差距不斷縮小,文化產業異軍突起,對外文化交流不斷擴大。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空前增強,全社會展現出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動了和諧社會建設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中國人民的奮鬥目標,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先進性的必然要求。60年來,中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實現了從貧困到溫飽再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人均預期壽命從35歲提高到73歲,延續幾千年的“皇糧國稅”成為歷史,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全面免除,社會保障“安全網”越織越密,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美好藍圖正在一步步變為現實。
成就激勵鬥志,歷史昭示真理。中國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偉大曆程再一次深刻說明,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救中國,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才能發展中國、富強中國、繁榮中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更加積極、更加主動、更加充分地利用好這一獨特的政治優勢,中國就一定能創造更大的輝煌,迎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輝未來。
1.人民大眾在政治上是國家主人,而在國家行政事務上是被管理者;
2.國家政府官員在國家行政事務管理上是領導者,而在政治上卻是為社會主人服務的社會公僕;
3.不遵守社會主義制度的基本分權原則,社會公僕的政府官員就會異化為社會主人而形成恣意妄為的權貴階層,工農大眾就會變成弱勢的奴僕階層。
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制度的分權原則,是區分清主人與社會公僕的地位,以“直選、監督和罷免的社會民主”來防止社會公僕變為社會主人。
註釋:
(馬克思在“法蘭西內戰”的論述及恩格斯為此文寫的導言,《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1頁,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