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總署

新聞總署

主管全國新聞事業的部門。主要職責是執行國家的新聞政策及有關新聞的法律、法令、施政方針等。1949年10月,政務院設立新聞總署。胡喬木任署長。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指導新聞總署的工作。1952年8月,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新聞總署撤銷。1949年11月至1952年2月,胡喬木任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黨組小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