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與外高橋港區聯動試點的公告

公告

2004年4月15日,海關總署發布《關於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與外高橋港區聯動試點的公告》,確認了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封關運行。17年後的4月15日,上海外高橋港綜合保稅區正式揭牌。

公告內容


曾經的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是我國首個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區港聯動”先行先試區,推出了海運直通等口岸功能與區域功能相結合的業務。17年來,在這個“特殊的區域”,新產業、新模式、新功能在此大膽探索實踐,聯動打通了港口區域與保稅區域政策業務隔離的瓶頸,發展建立了順應國際物流需要的特色功能與業務模式,創新提升了保稅區域的新業務模式和品牌地位,成為了上海第一個國家級示範物流園區,創造了擴大開放與深化改革、制度創新與功能拓展的多個第一,為我國不斷推進改革開放提供了生動案例。
上海外高橋港綜合保稅區由上海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原址、原地、原面積整合優化,規劃總面積為1.03平方公里,上海外高橋港綜合保稅區揭牌后,浦東將在打造功能創新橋頭堡、提升物流樞紐能級方面取得新突破,並初步形成了1+1+3(一個特殊綜保區、一個保稅區、三個綜保區)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聯動發展新格局。外高橋港綜合保稅區今後將發揮“保稅+”功能優勢,圍繞“提質、升級、開放、創新”,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和創新鏈融合發展,探索具有創新示範意義、體現差異化競爭、發揮引領作用的外高橋港綜合保稅區創新試驗新路子,為我國改革開放積累新經驗、提供新樣本。
外高橋港綜合區的正式揭牌,為外高橋轉型發展提供了新機遇,為自貿試驗區探索更高水平開放政策和制度提供了重要平台,也激發了企業入區發展的激情。活動現場,8個重大項目進行了集中籤約,涉及海空運聯動、跨境電商進出口雙向運作、高端定向招商、保稅汽車進出口產業鏈服務、生物醫藥供應鏈服務等多個領域,這些項目具有規模大、能級高、帶動力強、示範引領的特點,將進一步豐富上海外高橋港綜合保稅區跨境貿易方式、完善服務體系服務模式,從而大大提升其國際物流樞紐和國際國內雙循環重要節點的地位,為外高橋港綜合保稅區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注入新的強大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