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登朝
陳登朝
陳登朝,浙江處州人,是清道光年間(1821——1850)的孝子。他對父親是“之生,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可謂孝矣。”(《孟子·滕文公章句上》曾子語);“請旨建坊”,是清道光後期(1846)麗水知縣張銑,並非明宣德五年——十一年(1430——1436)的溫州知府何文淵。封建社會一貫倡導孝道:“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德之本也,民之行也。”
(《孝經·三才章·第七》)最高統治者特別看重“孝子泣墓”之事,有地方官員“請旨建坊”,皇帝自然會欽褒陳登朝為“純孝”,還降旨建孝子坊。但真正欽褒與建坊時間,則在“道光二十九年(1849)”,離張銑“請旨建坊”已過了三年。近日,筆者又實地考察了卻金館村,親睹孝子坊:坐北朝南,全用條石砌疊;三間四柱,柱為方形;頂部已缺,中坊正中刻有楷書“孝子”兩個大字,左側為陰刻楷書,直書十二行:(陳登朝)弟 雙魁 清華 男 忠良 賢聖 孫 啟盛 楊元 堂雲 化寅 明印 嬴榮照 鰲 玄孫 文 右側為陰刻楷書,直書五行:
皇清咸豐元年(1851)孟冬月建 欽命浙江巡部院存 浙閩總督部堂劉 浙江省學政趙 三大獻會同題奏
我們從中可知:孝子坊真正的豎立,是在“清咸豐元年”,離“請旨建坊”已過去五年;建孝子坊是浙閩三位大僚,而非原知縣張銑;“明廬”因棚而改、擴建為“堂三間、翼以兩廂”,中懸三匾一聯,當在同時或稍後;已有兒孫和玄孫,則陳登朝守墓時已非青年,當屬晚年,這就更為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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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清咸豐元年(1851)孟冬月建 欽命浙江巡部院存 浙閩總督部堂劉 浙江省學政趙 三大獻會同題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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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中可知:孝子坊真正的豎立,是在“清咸豐元年”,離“請旨建坊”已過去五年;建孝子坊是浙閩三位大僚,而非原知縣張銑;“明廬”因棚而改、擴建為“堂三間、翼以兩廂”,中懸三匾一聯,當在同時或稍後;已有兒孫和玄孫,則陳登朝守墓時已非青年,當屬晚年,這就更為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