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例

詞語

引例,漢語詞語,意思是引用判例。引以為例證。

引證解釋


⒈引用判例。
宋·王明清《揮麈后錄》卷十一:“旁緣出入,引例為弊。”
《宋史·刑法志三》:“凡律、令、敕、式或不盡載,則有司引例以決。”
⒉引以為例證。
魯迅《且介亭雜文末編·答徐懋庸並關於抗日統一戰線問題》:“這個作者又引例了法國的人民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