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吉
濱州市住建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衛吉,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山東壽光人,大學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2年1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08年2月至2008年3月任濱州北海新區籌建委員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濱州市建設局城市建設管理科科長;
2008年3月至2010年3月任濱州北海新區籌建委員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2010年3月至2010年11月任濱州臨港產業區(濱州北海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0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濱州北海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濱州北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2011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濱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任濱州市委黨校副校長;
2020年5月,任濱州市委黨校(濱州行政學院)副校(院)長。
2021年8月12日,濱州市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濱州市委黨校(濱州行政學院)副校(院)長,市住建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李衛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濱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1月,李衛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濱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濱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衛吉開除黨籍處分,由濱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