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溫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1〕36號),設立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目錄
(一)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地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情況。
(二)負責組織或參與全市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調研,對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進行跟蹤調研,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
(三)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運轉工作。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協助市政府處理溫州新時代“兩個健康”先行區創建日常工作。
(五)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市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六)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受市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領導批示的辦理、督辦工作。
(八)協助市政府黨組開展全市政府系統自身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國、省、市人大和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統籌做好民生實事工作。
(十)負責收集、整理、編髮和上報各類重大政務信息、應急信息,指導全市各級政務信息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市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全市反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的機要和檔案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