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自理能力

生活自理能力

生活自理能力,是指人們在生活中自己照料自己的行為能力。學習方法為寓教於樂,讓幼兒識得自理的方法。在思想上使孩子樹立生活自理意識。

定義


是指人們在生活中自己照料自己的行為能力。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在生活上能自已處理日常生活瑣事,比如說做飯吃飯,衛生,購物,學習等等。
2.在人際關係上能處理好人事關係,獨立處理一些事務。
3.在心態上能獨自承受各種壓力。
4.在學習上能獨立思考,獨立理解。

技巧


生活自理
生活自理
要讓幼兒做到生活自理,必須讓其明確生活自理的方法,幼兒不會洗臉,就談不上把臉洗乾淨;幼兒不知把玩具放到哪裡,就談不上把玩具物歸原處……也就是說,即使幼兒有了自理意識,如果缺少自理的技巧,就是想做也做不好。所以,我們還要讓幼兒學會具體的生活自理方法。
1、寓教於樂,讓幼兒識得自理的方法。根據幼兒的年齡特點,托班育兒知識我們可以把一些生活自理技巧編成兒歌、歌曲以及設計成饒有趣味的情節等,讓幼兒在遊戲、娛樂中學習本領。如在教幼兒如何刷牙以防長蛀牙蟲時,我們就教給了幼兒一首蛀牙蟲的歌,時時提醒幼兒每天早晚刷牙,而且讓小朋友親自示範正確的刷牙方式,小朋友都認真仔細的看,表現的很棒。
2、因材施教,有的放矢,進行個別指導。由於幼兒之間存在個體差異,因此,對於沒層次的幼兒來說,要求就有所區別。對於自理能力較強的幼兒,就以較高水平來要求;對於自理能力較差的幼兒,就相對降低要求的標準,不可強求,更不可鄙視,須因材施教。例如:我們班的幼兒年齡差異比較大,所以對年齡較大的小朋友來說,自理能力當然不同。有的在自理能力方面表現特別棒,會自己穿脫整理衣服,會自己擦屁股等較難的事情。而有的相對差一些,還需加強練習,所以老師要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提出不同的要求,從易到難,從簡到繁。
3、秩序漸進,逐步提高要求。獲得初步的生活自理技巧之後,要注意提高幼兒做事情的速度、質量等。如在吃飯的時候,像我們班許藍總是會撒飯粒,經過老師的培養和練習,許藍已經掌握了吃飯的技巧,進步了很多。
4、品嘗成功,進一步提高幼兒的生活自理能力。獲得成功的愉快感是推動幼兒生活自理的動力。當幼兒取得點滴進步時,口吻“你真棒”、“你真能幹”……都會使幼兒對自己的能力充滿信心,成為激勵幼兒自覺掌握自理能力的強大推動力;但當幼兒限於自身能力,無法達到預期目標時,我們要耐心細緻地引導,還可輔以鼓勵性語言(如幼兒園小班育兒“你行的”,“我相信你會幹好的”等),必要時我們還需協助幼兒實現成功,以免挫傷幼兒積極進取的精神。
但是,還有相當一部分生活自理的內容存在於家庭之中,而有些家長認為,孩子還小,長大了再干也不遲、什麼事都包辦代替,以至吃飯、大小便都有大人幫忙,甚至有的孩子在幼兒園裡自己能做的事情,回到家裡卻“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久而久之,使孩子養成了“依賴”心理。這就需在培養幼兒自理能力的過程中,家園同心,對幼兒進行一致性教育。所以每名幼兒在自理能力方面那些地方是薄弱環節,老師都會和家長溝通,除了在幼兒園加強鍛煉以外,在家也要多請家長監督、督促,這樣老師與家長共同努力,將孩子培養的更優秀!
總之,“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幼兒生活自理能力的培養不是一兩次教育就能奏效的,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孩子還小,只要他自己能做,就要給他創造鍛煉的機會,在此基礎上,施以言傳身教,輔以單機遊戲下載耐心細緻,結合家園同心,只有這樣,培養幼兒較強的生活自理能力才能成為現實。

方法


(1)使孩子樹立生活自理意識。這是從思想上培養孩子生活自理的起點。要培養孩子生活自理能力,首先必須使孩子樹立一種自理意識,讓他懂得,自己的事情必須自己做,讓他人代勞是不光彩的。有了這種自理意識,才能促使孩子自覺行動起來。
(2)要信任孩子,不要過多干涉。人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從不會到會的過程,孩子更是如此。孩子剛開始做事,難免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如動作慢,弄髒、碰壞東西等,這是應該容許的。在碰到這些事情時,家長一不要急躁,不能看孩子幹得慢自己就伸手代勞;二不要指責,不能因為孩子損壞了東西而訓斥孩子。
(3)注意根據孩子的年齡特點來培養。孩子處在不同階段,對其自理能力的要求應有所不同。在孩子三四歲時,主要是讓孩子學會自己穿脫衣服和鞋襪,洗手帕等自我服務性勞動;五六歲時,要讓孩子學做些家務活,如掃地、澆花、洗碗等;七八歲或再大一些,可讓他洗衣、做飯、拖地或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其他活。
(4)教給孩子一些應急應變的方法。這也屬於生活自理範疇。有些時候,孩子也會遇到一些特殊情況,如果缺少應急應變的辦法,孩子就不知如何處理。所以,家長可以經常設想一些特殊情況,向孩子提問,在孩子回答基礎上教給孩子一些特殊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