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製考試大綱、編寫考試用書、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考前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考試試題,組織實施考務工作。會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

概述


註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註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全稱為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人事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職業資格准入制度的考試,每年在全國範圍內舉行一次。該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任意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簡介


考試方式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方式為閉卷考試,在答題卡或試卷上作答。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考試題型

前三個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單項選擇題”要求從備選項中選擇一個最符合題意的選項作為答案。“多項選擇題”的每題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選項,錯選、漏選均不得分。在全部選擇題中,有7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
第三科目《安全生產技術》試卷由1組必答題和4組選答題組成,必答題為本科目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內容;4組選答題分別為“礦山安全技術”(第七章)、“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第八章)、“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第九章)和綜合安全技術(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內容。考生須完成必答題(佔分值的90%)的內容和任意一組選答題(佔分值的10%)的內容。
第四科目《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的題型為主觀題,即根據所給出的案例內容,回答所提出的問題,答案寫在試卷上。考試內容包含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應急預案案例分析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等內容,本科目考試內容覆蓋前三科的所有知識,綜合性較強,旨在考查考生對前三科所有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四個科目每科試卷總分均為100分。

考試時間

2009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於9月5、6日兩天舉行,每個半天考一個科目,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報名流程

參加安全工程師職業水平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攜帶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證明及相關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查合格后,核發准考證。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報考條件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對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的報考條件做出了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安全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免試條件

凡符合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成績管理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大綱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考查安全生產法律知識;《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適用範圍,《安全生產法》所構建的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產法》所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保障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和要求、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從業人員的人身保障權利和安全生產義務,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的職責,《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礦山安全法》的適用範圍,礦山建設安全保障的規定,礦山開採安全保障的規定,礦山企業安全管理的規定;《消防法》中關於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的規定,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負的法律責任;安全生產法規及相關行政法規中有關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主要內容和法律責任;《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生產部門規章的基本要求、主要內容和法律責任;新出台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主要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考查安全生產管理理論和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發展理念;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制度、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方式和內容,煤礦安全生產監察體制.方式和內容,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體制、方式和內容;安全評價的內容、程序及方法,安全評價報告的編寫,危險有害因素的分類及辨識;重大危險源知識、辨識標準和方法,重大危險源的評價與監控措施;職業危害因素與職業病的分類,職業危害因素監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評價,職業危害申報;事故應急預案編製、演練與評審;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建立的方法、步驟;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分析、處理;安全生產統計分析方法。
《安全生產技術》
考查機械製造和使用過程中主要設備、場所危險因素的類型和機械本質安全要求,機械通用安全技術要求和機械傷害主要類型及預防對策,電氣事故類型、事故原因及危害後果等;電氣安全,電氣安全系統技術要求,機械製造生產過程中工作場所的安全要求、安全防護技術;火災防治,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的主要危險因素,各類火災發生的特點、發展規律及危害性,不同種類火災的防治方法和技術關鍵,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企業防爆工程和建築結構等相關技術;特種設備安全,特種設備安全性能評價的各類檢測技術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檢驗.各類特種設備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特種設備使用安全技術。特種設備檢修過程安全措施及檢修安全,特種設備常見事故的產生原因及控制措施;安全人機工程的主要內容、人機系統的類型、機械傷害類型,機械設計本質安全要求,機械設備故障診斷技術,人機功能分配,人機系統常見的事故及其原因、人機系統可靠性設計基本原則;職業危害控制與治理措施;交通運輸危險有害因素和事故防治技術,交通運輸安全技術措施;礦山主要災害及防治技術,鑽井作業主要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石油修井作業過程中主要危險控制;建築施工傷亡事故類別,施工現場及建築施工安全.建築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危險化學品的基本特點、主要危害、事故預防,危險化學品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化學灼傷、防污染擴散措施,作業環境氣體檢測;各專業的技術規程、規範和標準。
《安全生產技術》
考查機械製造和使用過程中主要設備、場所危險因素的類型和機械本質安全要求,機械通用安全技術要求和機械傷害主要類型及預防對策,電氣事故類型、事故原因及危害後果等;電氣安全,電氣安全系統技術要求,機械製造生產過程中工作場所的安全要求、安全防護技術;火災防治,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的主要危險因素,各類火災發生的特點、發展規律及危害性,不同種類火災的防治方法和技術關鍵,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企業防爆工程和建築結構等相關技術;特種設備安全,特種設備安全性能評價的各類檢測技術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檢驗.各類特種設備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特種設備使用安全技術。特種設備檢修過程安全措施及檢修安全,特種設備常見事故的產生原因及控制措施;安全人機工程的主要內容、人機系統的類型、機械傷害類型,機械設計本質安全要求,機械設備故障診斷技術,人機功能分配,人機系統常見的事故及其原因、人機系統可靠性設計基本原則;職業危害控制與治理措施;交通運輸危險有害因素和事故防治技術,交通運輸安全技術措施;礦山主要災害及防治技術,鑽井作業主要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石油修井作業過程中主要危險控制;建築施工傷亡事故類別,施工現場及建築施工安全.建築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危險化學品的基本特點、主要危害、事故預防,危險化學品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化學灼傷、防污染擴散措施,作業環境氣體檢測;各專業的技術規程、規範和標準。

考試準備


2010年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為:2010年9月4-5日。報名通知一般在考前5-6個月左右下達,各地先後不一。
一般網報步驟及材料為:
徠1、首次報考考生和續考考生(已獲取檔案號的考生)均須登陸當地人事考試網填報報考信息(首次報考考生需上傳近期免冠照片,續考考生須填寫檔案號)。考生在填報時必須認真閱讀填報注意事項。
2、省安監局對考生網上填報信息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考生在網上填報信息兩個工作日後上網查看審核結果。初審通過,由考生下載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蓋章后,由單位或考生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免試兩個科目的考生還需帶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報名上傳同底版照片一寸和二寸各一張以及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安全業務工作時間的證明,到所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上填報信息中的審核收費部門)進行複審;省直單位的考生直接到省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中心進行複審。續考考生複審時只需攜帶下載列印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具體要求,應以當地當年考試報名通知個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