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銀行制

單一銀行制

單一銀行制也稱單元制、單元銀行制,即商業銀行只有一個獨立的銀行機構,不設立分支機構。實行單一銀行制度的商業銀行在經營管理上較靈活,但其經營範圍受到地域的限制,難以在大範圍內調配資金,風險抵押能力相對較弱。目前實行這種制度的國家主要是美國,因為美國是一個崇尚自由的國家,實行這種制度可以從一定程度上限制壟斷,提倡自由競爭,但近年來有些放鬆,有向分支行制轉化的傾向。

制度介紹


單一銀行制在美國比較典型。美國是各州獨立性較強的聯邦制國家,在歷史上經濟發展極不平衡,東西部懸殊較大,為了適應經濟均衡發展的需要,特別是適應中小廠商發展的需要,反對金融權力的集中,反對銀行吞併,各州都通過銀行法,禁止或者限制銀行開設分支行。因各州的條件不同而異。21世紀以來,設立分支行的限制有所放鬆,約1/3的州准許銀行在本州範圍內開設分支機構;1/3的州准許在商業銀行總行所在地的城市設分支機構;其餘1/3的州根本不準許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要經過許多審批手續,限制仍嚴。1994年9月美國國會通過《瑞格-尼爾跨州銀行與分支機構有效性法案》,允許商業銀行跨州設立分支機構,宣告單元銀行制在美國被廢除。
單一銀行制與19世紀和20世紀初期的社會環境相適應。那時,各社會團體分佈遼闊各自社會經濟活動又很相似,形成了較小的地域特色。隨著交通和通訊的發展,商業的繁榮,各社會團體間相互依賴性加強、打破了原先的分散狀態。另外、人們也越來越習慣於流動,而且更加註重銀行提供的金融服務是否對自己方便有利。於是,單一銀行制度被迫讓位於設立分行的銀行制度,後者更能滿足多樣化要求和相互依賴的城鎮與城市出的金融聯繫要求。至於在那些實行單一銀行制的州里,過去的傳統及各州利益和特殊的顧客需求,這二者的結合才使單一銀行制保存了下來。

產生及原因


單一銀行制源於美國漢密爾頓主義者與傑弗遜·傑克遜主義者兩種銀行觀之間的鬥爭。1790年末,財政部長漢密爾頓向國會提出了《關於建立聯邦銀行的報告》。該報告的主要目的,是要新建一個有助於“成功地管理財政”和“支持公共信用”,並創造貨幣、擴張信貸,從而增加流動性和生產性資本的“聯邦銀行”。1790年和1816年國會兩次通過《美國銀行法》,先後特許建立了美國第一銀行和美國第二銀行,期限均為20年。美國第一、第二銀行80%的股本由私人認購,因此,第一和第二銀行具有私人經營管理為主的性質。由於第一銀行和第二銀行代理政府財政的特殊地位,如代收稅款,接受政府存款,因而掌握了大量:地方商業銀行的銀行券,成為其它各商業銀行的總債權人。這就使第一、第二銀行得以通過強迫地方銀行用硬幣贖回本行發行的紙幣,從而控制各州銀行的硬幣準備金水平,調節各州商業銀行貨幣信貸的緊縮和擴張,履行中央銀行的職能。第一和第二銀行對統一貨幣價值,增加貨幣供給,改善財政狀況,加強公共信用,穩定全國貨幣銀行體系,促進工商農業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但是漢密爾頓主義者建立聯邦銀行以促進和指導經濟發展的構想和實踐卻遭到以傑弗遜·傑克遜為代表的農場主、種植園主、技匠和新興的小工商企業家、小銀行家的強烈反對。

反對原因


傑弗遜·傑克遜主義者反對建立聯邦銀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如下三點:
對特別立法授予經營銀行的特許權極度反感
1、普通美國人對聯邦政府通過特別立法授予經營銀行的特許權極度反感
因為特許制源於美國革命的敵人英國。英國最早在16世紀都鐸王朝時期就開始頒發皇家特許狀而授予王室代理人以控制企業經營或貿易特權。此類特許公司往往濫用特權,實行貿易和經營壟斷,且投機和欺詐行為常常與特許公司相伴隨,直至發生18世紀初的南海泡沫事件。因此,美國移民和英國國民一樣,根深蒂固地認為特許公司就意味著欺詐和壟斷特權。
信奉斯密式自由放任主義和洛克的平等權利
2、傑弗遜-克遜主義者信奉斯密式自由放任主義和洛克的平等權利思想
他們鼓吹極端的個人主義,主張個人自由、經濟獨立平等和政治民主。他們樂觀地認為,美國開放的邊疆將為普通人提供經濟擴展的無限機會。因此,只要人人享有同等的合法權利和公平的機會,消滅一切特權,則每個普通人郁可以通過自已的勤勉努力而獲得事業的成功。
聯邦銀行還有著特殊的利益動機
3、新興的小工商企業家、銀行家反對聯邦銀行還有著特殊的利益動機
新興工商企業銀行家大多是遠涉重洋來到美國的、渴望迅速發財致富的歐洲的移民。他們崇尚個人奮鬥,因此企求更平等的機會。他們嫉妒那些已經富有的城市工商企業銀行家,蔑視和憎恨特權。他們缺少傳統商人的謹慎、自律和道德,貪婪、大膽魯莽、善於投機、富於冒險精神、反對任何控制和管束。
正是在農場主、種植園主、技匠、僱工和新興小工商企業家、小銀行家的合力作用下,第一銀行和第二銀行才先後於1811年和1836年被關閉。
由於小工商企業主和農場主、種植園主、技匠、工人呼籲取消銀行特許,於是一個從局部到全國的自由銀行運動發生了。所謂“自由銀行”,即指無須經立法機構特許,凡具備規定條件,即可申請註冊開業的銀行制度。自由銀行制實質上就成了單一銀行制的同義詞。因此,自由銀行制的實行為美國單一銀行制奠定了基礎。
1864年聯邦法律的《國民銀行法》吸納自由銀行制,同時處理分行問題,而國民銀行管理機關和聯邦法院又進一步明確把美國指向單一銀行制結構,這在實際上為美國單一制銀行奠定了聯邦法律的基礎。從1864年開始,單一制銀行成為美國商業銀行體系的一大永久性特色。

優點


1、可以限制銀行間的吞併和金融壟斷,緩和競爭的激烈程度,減緩銀行業務集中的進程。
2、有利於協調銀行與地方政府間的關係,使銀行經營更適合本地區的發展需要。
3、銀行的自主性較強,靈活性較大。
4、管理層次少,中央銀行的調控傳導快,有利於實現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

缺點


1、由於限制了競爭,不利於銀行的發展和經營效率的提高。
2、單一銀行制與經濟的外向型發展相矛盾,人為地限制了資本的流動。
3、單一銀行制的金融創新不如其他類型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