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吃水
船舶浸在水裡的深度
船舶吃水(Draught)一般指船舶浸在水裡的深度。是指船舶的底部至船體與水面相連處的垂直距離,它間接反應了船舶在行駛過程中所受的浮力(或者說是船體及其貨物等的重量,因為這與船體受到的浮力相等)。
因此,船體的吃水深度越大,表明船船舶體載貨的能力越大。類似的概念,在軍事上對艦艇等有“排水量”。該深度根據船舶設計的不同而不同。吃水的大小不僅取決於船舶和船載所有物品,如貨物、壓載物、燃料和備件的重量,而且還取決於船舶所處水的密度。通過讀取標在船艏和船艉的水尺,即Draught marks,可以確定船舶的吃水。
船舶的吃水分為設計吃水和結構吃水,結構吃水比設計吃水大。
設計吃水:船體中部由平板龍骨下緣量至設計水線的上緣的垂直距離。
結構吃水:船體中部由平板龍骨下緣量至船舶夏季載重線的垂直距離。
船舶之所以設立設計吃水和結構吃水是因為,船舶設計的時候需要進行兩大塊的計算,分別是穩性計算和結構計算,前者保障船舶運營過程中的穩性安全後者保障船舶運營過程中的結構安全。
穩性計算的時候需要有一個標準,這個時候的滿載吃水定為設計吃水,在該吃水狀態下考核航速,作為核算穩性的一個工況等。但是有時候船舶裝載密度大的貨物,比如鋼板,貨物重心很低,即使多裝載,超過了設計吃水從穩性方面來講也是安全的,於是就有了一個新的說法,重載,但是接下來的問題是,重載時雖然穩性沒問題可是按照設計吃水核算的結構在重載時是不安全的,於是在船舶最開始設計的時候就定義了一個結構吃水(大於設計吃水),按照結構吃水進行結構計算,這樣以後運營過程中即使重載超過設計吃水,只要沒超過結構吃水船舶也是安全的。
設立結構吃水還有一個目的,為以後船舶改裝留有餘地,畢竟船用設備可以隨時更換,船體結構是要伴隨整個船舶生命期的。
根據國際載重線公約的規定,還有相應的一些船舶吃水定義如下。
符合國際載重線條約的夏季干舷規定的吃水,一般也是結構吃水。標記為T。
比夏季吃水小T/48。
比船舶設計吃水小50mm。
比夏季吃水增加T/48。
可比設計吃水增加:V(排水量)/4噸厘米。
可以比淡水吃水增加T/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