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總工會

泉州市總工會

泉州市總工會是中共泉州市委和福建省總工會領導的全市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是全市地方工會和產業工會的領導機關。

主要職責


(一)組織和指導名級工會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工人運動、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進步突出和履行工會的維護職責。
(二)研究,制定全市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上級工會的工作部署和全市工代會的各項決議。
(三)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研究。制定。
(四)加強全市基層工會組織建設,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
(五)指導基層工會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研究和推動基層工會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 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
(六)圍繞經濟建設中心,組織和指導基層工會開展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
(七)協助有關部]抓好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和社會保障工作。參與職工重大傷C事故的處理。依法維護女職工的特殊權益。
(八)協調勞動關係,參與調節社會矛盾,推動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九)根據政府委託,與有關部共同做好勞動模範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
(十)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職工學校。文化官、俱樂部建設,開展職工政治思想。科學文化技術教育和文娛、體育活動,建設“四有”職工隊伍。
(十一)搞好工會經費的收。管、用,負責下級工會和泉州市總工會直屬企事業單位的經費審查和審計工作。
(十二)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工人運動,工會工作等重大課題,開展調查和研究。
(十三)協助有關黨組織管理工會領導班子,抓好工會幹部教育培訓,提高工會幹部隊伍素質。
( 十四)負責全市工會國際聯絡工作,發展同各國工會的友好關係,開展與港,澳、台地區工會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擔泉州市委、泉州市政府及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