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
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簡稱國家旅遊局(英文: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為CNTA ),是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
中華徠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於1985年確定選用"馬踏飛燕"作為中國旅遊業的圖形標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是國務院管理全國國際、國內旅遊事業的職能部門。1993年,國務院決定國家旅遊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1998年8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旅遊局開始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的名稱和印章,原名稱和印章停止使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旅遊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不再保留國家旅遊局。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法律法規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國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國家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秩序。
(十)指導全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國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指導駐外及駐港澳台文化和旅遊機構工作,代表國家簽訂中外文化和旅遊合作協定,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二)管理國家文物局。
(十三)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廳
政策法規司
人事司
財務司
徠藝術司
公共服務司
科技教育司
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產業發展司
資源開發司
市場管理司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局
國際交流與合作局(港澳台辦公室)
機關黨委(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離退休幹部局
文化和旅遊部機關服務局(機關服務中心)
文化和旅遊部信息中心
中國藝術研究院
國家圖書館
故宮博物院
中國國家博物館
中央文化和旅遊管理幹部學院
中國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
國家京劇院
中國國家話劇院
中國歌劇舞劇院
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交響樂團
中國兒童藝術劇院
中央歌劇院
中央芭蕾舞團
中央民族樂團
中國煤礦文工團(中國安全生產藝術團)
中國美術館
中國國家畫院
文化藝術出版社
中國數字文化集團有限公司
國家圖書館出版社
中國旅遊出版社
故宮出版社
胡和平 黨組書記、部長
張 旭 副部長
臘翊凡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文化和旅遊部紀檢監察組組長,文化和旅遊部黨組成員
饒 權 黨組成員、副部長
李 群 黨組成員、副部長,國家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
王旭東 黨組成員、故宮博物院院長(副部長級)
杜 江 黨組成員、副部長
王曉峰 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