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

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11月1日設置的一個部門。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即告結束。國務院按照《國務院組織法》的規定,將原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接替相關工作,成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

職責許可權


按照相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的指導下展開工作。負責全國範圍內的民政、戶籍、救濟、社會等方面工作。

組織機構


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成立后,機關設置為辦公廳和5個專業司:
• 辦公廳
• 幹部司
• 民政司
• 社會司
• 地政司
• 優撫司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成立以後,內務部撤消了幹部司。
1954年,內務部為準備進行全國人口普查增設了戶政司,並增設了救濟司,將優撫司改稱為優撫局:
• 辦公廳
• 民政司
• 社會司
• 徠地政司
• 戶政司
• 救濟司
• 優撫局

歷任部長


謝覺哉
謝覺哉
謝覺哉(1949年11月 -1954年9月)
謝覺哉同志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延安五老”之一、著名的學者和教育家、傑出的社會活動家、法學界的先導、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1884年出生湖南寧鄉人。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3年,他在中央蘇區任內務部長時,主持和參加起草了中國紅色革命政權最早的《勞動法》、 《土地法》等法令和條例。1934年參加長征。新中國成立后,曾擔任首任內務部部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