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尤其是著名4A廣告公司中的一種常見且重要職務,叫做“創意總監(CreativeDirector-CD)”,一般在行業內簡稱“CD”。
創意前輩王念慈小姐對“創意總監”的定義非常貼切:“身為創意總監,你不需要再強調自己是多麼棒的撰文(Copywriter)或美術指導(ArtDirector),而應當扮演的是‘反射的光輝’!”也就是說,創意總監必須激發嘗鼓勵他的創意組員成為亮眼的發光體,再經由對市場策略的了解、行銷概念的掌握,將創意的光芒,反射后發揚光大成為大創意,甚至成為可擴展的廣告促銷活動(Campaign);當然在日常的工作中,CD也不免經常要扮演救火隊的角色,面對突發的狀況,解決最棘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