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良

雲南普洱市墨江縣原副縣長

李德良,曾任雲南普洱市墨江縣副縣長。

2015年12月29日,嚴重違紀,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曾任雲南普洱市墨江縣副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被查,涉嫌嚴重違紀。
2015年5月29日,雲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確認許可對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李德良、楊文虎、周少方採取強制措施的決定》。

依法雙開

2015年12月29日,據雲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消息,普洱市紀委對墨江縣政府原副縣長李德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德良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李德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省人大代表,本應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嚴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他卻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普洱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普洱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李德良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