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麟
李振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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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畢業於清華大學外國語文系,1937年清華大學外國語言研究所結業(抗日戰爭原因)。曾任西南聯合大學外語系助教,大夏大學社會學研究部語言組講師及研究員,東方語文專科學校副教授,貴州大學外語系副教授和文科研究所少數民族語言組研究員,同濟大學德國語文系教授,復旦大學外語系和中文系教授、語言文學研究所語言學教授,上海語文學會常務副會長,上海市文字改革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上海分會理事,上海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協常委,農工民主黨上海市委副主任,復旦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等。他在語言文字領域的貢獻主要體現在語言學理論的研究與教學、語音學的研究與教學、教學法的研究、漢字改革及少數民族語言的研究方面。他的語言學理論造詣頗深,語言知識和實踐能力涉及拉丁語、古英語、中古英語、德語等及我國多種少數民族語言和漢語方言。他多年從事普通語言學、語言學史和現代英語的教學與研究工作,著有《大學英語專業教學大綱》(合作,高等教育部,1956年)、《現代英語》(合作,1959年)、《語言學概論》(主編)、《英語理論語法》(主編)、 《新英漢詞典》(編撰者之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等。譯有《普通語言學概論》(【英】Robins著,合譯,上海譯文出版社)。在語音學研究與教學方面,他長期從事普通語音學和英語語音學的教學工作,著有《發音基礎知識》(上海新知識出版社,1957年)、《語音學基礎知識講話》(《語文知識》1956年第1—9期)、《語音和拼音字母》(1956年)、《音位和音位學淺說》(1956年)、《關於英語語音的規範問題——評A·C·Gimson〈英語發音詞典〉第13、14版的改編》(合作,1981年)、《關於現代英語語音教學問題——兼評Gimson著〈英語發音詞典〉第14版》(1982年)等,譯有《音位學——理事與理論》(【捷】Jiri Kramsry著,合譯,復旦大學出版社)。在對西方語言學的評介與教學方面,他對歷史比較語言學用力最勤,著有《關於歷史比較語言學的幾個問題——評R·安蒂著〈歷史比較語言學概論〉》(1982年)、《用馬克思主義方法論來指導歷史比較語言學的研究》(1983年)、《關於歷史比較語言學的方法論問題》(1983年)等。其中《關於歷史比較語言學的方法論問題》一文是一篇分量相當重的學術論文,文中對歷史比較語言學的理論基礎、基本方法、主要成就及其局限性等進行了極為細緻的分析,指出了歷史比較語言學的有益經驗和他在當前語言研究中的價值。在教學法研究方面,著有《從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看“聽說領先”法》(收入復旦大學語言學論文集刊)一文,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觀點,對20世紀50年代末以來在我國外語教學中使用的“聽說領先法”的來源主張等進行了深刻的剖析。另有《當前外語教學法中的若干問題》(《外語教學與翻譯》1959年第6期)、《關於建立我國外語教學法科學體系問題》(《外語教學與翻譯》1959年第10期)等。在漢字改革研究方面,著有《中國文字改革問題中的唯物主義與唯心主義的思想界限——評唐蘭先生對馬克思主義語言學的歪曲》(1956年)、《關於中國文字改革問題的一些爭論》(1957年)、《有關文字改革的幾個問題》(合作,1983年)等。在少數民族語言研究方面,他是國內最早從事西南少數民族語言調查的語言學者之一,曾對貴州省境內的苗語、布依語、峒語、水語等十多種語言進行了調查,有調查報告及有關調查西南少數民族語言的方法和有關語言譜系分類的文章若干篇。另有英漢語法方面的一些論著,如《語法同音現象中形勢語內容的關係》(《外語教學與翻譯》1960年第4期)、《“文法”比“語法”好——簡論“文法”“語法”術語正名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