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摯
劉摯
劉摯(公元1030——1098年),字莘老,永靜東光人。嘉祐四年中進士甲科,能力出眾,政績卓越。因劉摯一生剛直不阿,正氣森嚴,忠貞愛國,宋哲宗死後,韓忠彥為右丞相,為劉摯翻案,並給予“忠肅”稱號,后被追贈為“元祐忠賢”。劉摯平生酷愛學習,治學嚴謹,才華橫溢,他撰寫的《忠肅集》曾被後人廣為流傳。
劉摯
元祐八年,宋哲宗親政,又推行新法。第二年,劉摯被貶為光祿卿。
紹興四年(公元1097年)劉摯被流放新州(廣東新興),不久含冤而死。
北宋天聖八年(公元1030年),出生。
北宋寶元元年(公元1038年),9歲,隨父親江華(湖南永州)任職,母親和舅舅陳孝若同行。
北宋寶元二年(公元1039年),10歲,父母相繼去世,母親卒於江華,父親卒于衡州(湖南衡陽)。之後,遷山東省東平外祖父母家居住、上學。
北宋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20歲,鄆州(山東鄆城)生活。一邊讀書,一邊雲遊山川,尋覓知音,廣交友朋。
北宋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29歲,在荊州結識名僧文瑩。
北宋嘉祐四年(公元1059年),30歲中進士甲科,,同年五月任冀州南宮令。
北宋治平三年(公元1066年),37歲,任江陵觀察推官。
北宋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41歲,四月由宰相韓琦推薦為館閣校勘。
北宋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42歲,宋神宗、王安石君臣攜手,立志革除弊政,變法圖強,劉摯得到王安石賞識。二月任檢正中書禮房公事。四月任監察御史里行。
北宋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43歲,因對新法持不同意見(摯主張漸變,反對暴變,他認為新法推行太快,民眾不能迅速適應),被貶為衡州監管鹽倉,遭貶后回鄆州遷移祖墳。
北宋熙寧七年(公元1074年),45歲,任簽書南京判官。
北宋熙寧十年(公元1077年),48歲,王安石出朝,退居江寧。劉摯回開封任同知太常禮院事,為元豐改製作準備。
北宋元豐元年(公元1078年),49歲,任集賢校理,開封府推官,改奉議郎。
北宋元豐五年(公元1082年),53歲,四月任尚書禮部郎中。八月以正旦使出使遼國。
北宋元豐六年(公元1083年),54歲,春,任右司郎中。四月被罷官歸鄉里。
北宋元豐七年(公元1084年),57歲,七月出知滑州(河南省滑縣)。
北宋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57歲,二月擢升御使中丞。九月司馬光(元豐八年末任首輔)病逝。司馬光死後,程頤(洛黨)、蘇軾(蜀黨)、劉摯(朔黨)三黨抗衡,朔黨取勝。十一月進位中大夫,尚書右丞。
北宋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58歲,五月升為尚書左丞。
北宋元祐三年(公元1088年),59歲,四月升為中書侍郎。
北宋元祐四年(公元1089年),60歲,兼任門下侍郎。
北宋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62歲,二月任太中大夫兼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北宋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63歲,十一月遭鄭雍、楊畏等彈劾,被貶為觀文殿學士,出知鄆州,移知青州(河北青縣)。
北宋元祐九年(一般稱為紹聖元年,公元1094年),65歲,六月再貶黃州。被貶為光祿卿。
北宋紹聖四年(公元1097年),68歲,再貶鼎州(湖南常德)團練副使,新州(廣東新興)安置。十二月三日卒於貶所,年六十八。
南宋紹興六年(公元1136年)五月,宋高宗追贈劉摯為太師。
《宋史·列傳第九十九》論曰:呂大防重厚,摯骨鯁,蘇頌有德量。三人者,皆相於母后垂簾聽政之秋,而能使元祐之治,比隆嘉祐,其功豈易致哉!大防疏宋家法八事,言非溢美,是為萬世矜式。摯正邪之辨甚嚴,終以直道慍於群小,遂與大防並死於貶,士論冤之。頌獨巋然高年,未嘗為姦邪所污,世稱其明哲保身。然觀其論知州張仲宣受金事,犯顏辨其情罪重輕,又陳刑不上大夫之義,卒免仲宣於黥。自是宋世命官犯贓抵死者,例不加刑,豈非所為多雅德君子之事,造物者自有以相之歟?
《忠肅集》,是劉摯的著作之一。劉摯的著作見於著錄或轉引的,從現存材料看,主要有劉摯集、劉忠肅集、劉摯奏議、劉摯遺稿和劉摯日記數種,但后三種今都已失傳。
劉摯的《忠肅集》,至少在明初尚廣泛流傳於世,明《文淵閣書目》就曾著錄。到了《永樂大典》修著時也曾經收入。在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中均著錄《忠肅集》為四十卷。從現存《大典》殘卷中,尚可分檢到《劉摯集》、《劉忠肅集》和《劉忠肅公文集》的部分詩文。但到了清朝修《四庫全書》時,此書竟已久無傳本了,以致《四庫》館臣不得不從《永樂大典》中依韻輯出。
《四庫全書總目》介紹
《四庫全書總目》中對《忠肅集》是這樣介紹的:《忠肅集》二十卷,宋劉摯撰。其文集四十卷,見於《宋史—藝文志》。因久無傳本,故從《永樂大典》各韻中挨輯編綴,共得文二百八十五首,與原書卷目相比較,還剩餘十之六七。謹以類編纂,整理為二十卷。
現本《忠肅集》
現本《忠肅集》中,奏疏佔五卷,共七十篇,字數近五萬,分量上佔到全書的四分之一。表兩卷,啟兩卷,佔全書的四分之一。序和雜著、奏疏為一卷,碑、墓誌銘佔四卷,合佔全書的四分之一。其餘則為七言古詩,五言律詩,五言長律,七言律詩等詩詞歌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