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專區
行政區劃
1949年設荊州專區,1996年11月20日,荊沙市更名為荊州市。
目錄
1951年原沔陽專區所屬沔陽(駐仙桃鎮)、監利、石首3縣划入荊州專區。轄11縣。
1952年由沔陽縣析置洪湖縣,駐洪湖。荊州專區轄12縣。1953年由公安、松滋、石首3縣析置荊江縣,駐陡湖堤。荊州專區轄13縣。
1955年撤銷荊江縣,併入公安縣。公安縣遷駐原荊江縣址陡湖堤,原公安縣城關改名為南平鎮。荊州專區轄12縣。
1958年原由省直轄的沙市市劃歸荊州專署領導,洪湖縣遷駐新堤鎮。
1960年以江陵縣的沙洋鎮設立沙洋市,由荊州專署領導。轄2市、12縣。
1961年撤銷沙洋市,改設為沙洋鎮,劃歸荊門縣領導。荊州專區轄1市、12縣。
1970年荊州專區改稱荊州地區,地區駐江陵縣。轄沙市市及江陵、荊門、鍾祥、京山、監利、石首(駐綉林鎮)、天門、潛江、沔陽(駐仙桃鎮)、洪湖(駐新堤鎮)、公安(駐陡市鎮,即原陡湖堤鎮)、松滋(駐新江口鎮)等12縣。
1979年由荊門縣的城關鎮及附近地區設立荊門市,由荊州地區領導。荊州地區轄1市、12縣。沙市市改由省直轄。
1994年9月29日,撤銷荊州地區、沙市市、江陵縣,設立地級荊沙市。
1996年11月20日,荊沙市更名為荊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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