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朝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朝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一家位於朝陽市政府監督部門。

2017年11月,朝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管理工作,按照《朝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
(二)負責行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城市綠化、市政管理待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三)負責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和房產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含馬路市場)、機動車侵佔人行步道和扒窗改門、破壞房屋結構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行使環境保護、民政殯葬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雜訊、廢渣、有毒有害氣體、煙塵污染和在城市道路亂撒冥紙、冥鈔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方案。組織進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課題的調研;
(六)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七)負責對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八)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和普及工作;
(十)負責對各縣(市)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機構設置


1.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機要、保密、宣傳、信息會務、接待、財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字綜合、後勤保障、政務公開和業績考評等工作。執法支隊執法保障科在局辦公室領導下開展工作。
2.局管理督查科
負責城市停車管理、臨時性佔道、廣告牌匾設置、建築垃圾排放等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市城市建設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城市市容督査、考核、考評以及跨區域執法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門前三包”工作;負責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運行工作;負責局內業務督查、督辦等工作。執法支隊信息技術科在城管辦領導下開展工作。
3.營商環境建設科(法規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地方性立法及規範性文件的調研、起草等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責任制貫徹落實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和行政執法案件聽證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執法業務指導和教育培訓工作。執法支隊執法監督科在局營商環境建設科(法規教育科)領導下開展工作。
4.局信訪科
負責信訪、維穩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執法支隊信訪科在局信訪科領導下開展工作。
5.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負責人事、機構編製、老幹部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和扶貧工作。執法支隊辦公室在局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領導下開展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安海江
副局長:肖建
副局長:韋國輝
副局長:韋發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