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價
銷售電價中包含的輸配電成本
指銷售電價中包含的輸配電成本·省電網公司的收入來自於向電力用戶售電的收入與向發電公司買電的費用之差,這就是實際的輸配電價,它不包含任何的區域或阻塞信號。通知規定,在深圳市、內蒙古西部率先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將安徽、湖北、寧夏、雲南省(區)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按“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單獨核定輸配電價。試點範圍以外地區也要同步開展輸配電價摸底測算工作,全面調查摸清電網輸配電資產、成本和企業效益情況,初步測算輸配電價水平,研究提出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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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2015年1月15日發布消息稱,近日批複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核定其首個監管周期(2015—2017)電網輸配電准許收入和輸配電價。此舉標誌我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邁出實質性的步伐,對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有著重要意義。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關於貫徹中發9號文件精神 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通知》,將安徽、湖北、寧夏、雲南省(區)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