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教育局 主要負責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 育與職工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市區、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教育工作政策、規章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 育與職工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市區、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四)統籌規劃和指導中、小學校的布局和專業設置;會同有關部門參與中等職業學校 的設置、撤併的審核呈報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及其管理 的政策、規定;監測各市區貫徹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 議方案,管理局屬學校、直屬單位的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的專項經費;按有關 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的建設;指導學校 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協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指導實施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 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
(七)歸口管理全市的各類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和學籍管理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市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九)規劃指導所屬學校的科學研究工作及高新技術應用與推廣、科研成果轉化和“產 學研”結合等工作,組織有關單位承擔國家、省下達的重大教研和科技攻關項目。
(十)貫徹執行上級制訂的關於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上報我市成人高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自學考試、民辦教育、大學後繼續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教育對外交流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 留學和接收外國留學生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指導學 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電化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管理工作,指導有關教育的學會、協會、基金會等 社團組織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外事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研究制 訂全市教育發展與改革的總體規劃;負責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 系統普法教育和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檔案、保密、保衛、信息、宣傳、信訪、督 查、會議組織安排、行政接待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以及港、澳、台 地區的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全市出國留學、來華留學、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 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 員服務工作;指導中青年學術骨幹、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職工 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 指導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 本系統黨務、群團和統戰工作;指導有關教育的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掛審計科牌子)。
制訂全市教育事 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進行宏觀指導和管理;負責局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 基建投資計劃的編製和基建專項經費的管理;擬定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投資和教育經 費管理的政策規定,監督檢查上級有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監測教育經費籌措和 使用情況;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管理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事業費和專 項經費;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中小學收費與校舍改造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及信息系統的開 發和建設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不含學前 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 教育;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訂全市基礎教育的學制、培養目標、課程設置和布局調整意見,檢查教學計劃的實施情況;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學籍管理、畢業會考和畢業證書驗印等工作;管理全市中、小學體育、衛生健康教育和藝術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全市 學校國防教育和中學生軍訓工作;負責電化教育工作。
(五)綜合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掃除青壯年文 盲工作,擬定發展規劃、評估標準;協調並指導各類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規劃、指導自學考試、職工教育、函授教育和大學後繼續教育工作;參與職業學校、成人學 校設置、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驗印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中小學校長及教師的培養、培訓 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六)學前教育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幼兒教育工 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 關部門制訂全市幼兒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幼兒園登記註冊和各類幼兒園的分類指導 工作;指導幼兒教育的教研、科研工作,負責幼兒園長、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市托幼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教育督導 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對下級政 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領導班子成員


於勝濤同志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包英同志協助於勝濤同志抓好局日常工作。負責教育督導、思想政治工作、黨務黨建工作、群團、紀檢監察、行風建設、校長教師隊伍建設與服務、職稱評審、人事、老幹部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政工科、教師工作科、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
王義君同志主持威海一中全面工作。
王偉同志負責職業教育、師範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民辦教育、語言文字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市職業教育服務中心。
叢平同志負責招生考試、學生資助、財務審計、統計、基本建設、資產管理、幫扶村及聯繫敬老院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聯繫高等教育。分管財務審計科、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於國貞同志負責基礎教育、特殊教育、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基礎教育科、市屬高中管理科、市教育教學研究中心。
王萬琛同志負責學校體育教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信訪、社會治安和校園周邊綜合治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學校安全保衛科、市中小學生綜合實踐教育中心。
於明偉同志協助包英同志抓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學前教育、行政審批、重要政策調研與制定、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學前教育科、行政審批科。
姜學成同志負責教育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學校普法教育、依法治校等方面的工作。主持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工作。
宋玉傑同志負責機關行政、宣傳、文秘、信息、目標績效考核、政務公開、招商引資等方面的工作。主持辦公室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表彰為:山東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