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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剛
罪犯
羅剛,男,是一名罪犯。在天台公安局將他拘留的時候,他其實已經成功越獄了17年,而今有妻子有兒女,作為頂樑柱的他卻不得不為17年前犯下的錯誤再次付出代價。
羅剛很瘦小,看著很憔悴,一說到自己的事情,眼淚馬上就刷刷往下掉。
他說自己這一生背負了太多,似乎一切都是在為他人折騰著。
幫女友表哥討薪動了手
羅剛(化名)今年42歲,老家在四川。
1996年,他來到福建打工,認識了女友小麗。兩人感情很好,為了女友,羅剛願意做任何事情。
年底的時候,女友說自己的表哥討薪的時候被老闆打了,讓羅剛去幫忙。
羅剛找了幾個朋友去跟老闆談判,但老闆態度很不好。羅剛很惱火,抓起一旁的啤酒瓶直接砸了過去,老闆倒下了,血流滿面。幾個人趁機從老闆身上摸走了一千多元錢抵欠薪。
直到警察找上門來,羅剛才知道自己闖了大禍。老闆的臉毀容了,而這一千多塊錢,被判定為搶劫所得,羅剛因此被判入獄8年。因為坐牢,女友跟羅剛分手,這更讓他寒心。
為見病重老父居然越獄
1997年3月,就在他漸漸適應了福建監獄的生活,打算好好改造重新做人的時候,突然收到了家裡寄來的信件,信上說,老父親病重,很可能熬不了太久了。接到信后,羅剛一心想去見父親最後一面。想來想去,他選擇了一個讓他17年都沒有安生過的辦法:趁監獄安排外出勞動的機會試試運氣。
1997年5月26日,羅剛在外出勞動時趁獄警沒留意,偷偷溜到了一旁的灌木叢里躲了起來,最終順利地逃出了監獄。
他身上沒有錢,只能沿著鐵路一路往北走。每天,靠撿一點別人扔掉的東西吃,累了就找個草木旺盛的地方躲起來躺一躺。
就這麼辛苦地走了一個月,羅剛從福建走到了台州,但“越獄犯”這個身份,讓他最終還是沒敢回老家,而是決定先找份工作攢點錢。
沒有身份證,羅剛在溫嶺的一家磚廠隨便找了份搬磚工作。
在搬磚的時候,羅剛和來自湖北的李良(化名)交上了朋友,並把自己是逃犯的事告訴了他。李良勸他不要回老家自投羅網了,說自己馬上就要回家結婚了,到時候就把身份證留給他。
李良的老家在偏遠山區,身份證登記資料不完善,網上查詢是沒有頭像登記的,他一走,羅剛便成了“李良”。
談了十來年,仍不敢結婚
在打工時,羅剛認識了湖北姑娘芳芳(化名),兩人很快就成了男女朋友。
芳芳對羅剛很好,因為不想讓女友失望,羅剛一直不敢透露自己的真實身份。他借口身份證不完善,遲遲不肯領結婚證,還說自己的家人因為意外全死了,只剩下自己一人。芳芳對此也沒有多問。
兩人就這樣生活在一起,羅剛心裡很愧疚,為了多賺點錢,讓芳芳過得更好一些,2003年,他帶著芳芳一起來到天台打工。
芳芳一直提出要生孩子,但一直到2011年了,羅剛覺得事情都過去十多年了,風聲應該早過去了,才決定和芳芳生孩子。2012年,大女兒誕生了,去年,他們又生了二女兒,不過,因為沒有結婚證,都是黑戶。
為了讓芳芳和孩子過上好日子,羅剛每天拚命在磚廠搬磚,苦,自不用說,更重要的,還有慌,他知道,一副手銬,隨時可以打破眼前的這一切。
“老婆,女兒,一定等我回來”
12月23日晚上,一家人在家看電視,有人敲門。
門一打開,只見兩三個穿著警服的民警站在門口,羅剛差點嚇昏過去。還好,民警只是來查暫住證的,羅剛說自己的身份證丟了,民警用“李良”的身份一查,沒發現什麼異常,只是資料上沒有照片。民警覺得有些奇怪,就拉著他來到派出所想問問情況,但是羅剛心裡發虛,怎麼也不肯說。
知夫莫如妻,陪他來派出所的芳芳早就發現老公的表情很不自然,就問羅剛怎麼了。
羅剛心一橫,把真相都說了出來,芳芳當場就哭了。
平靜下來后,她只告訴羅剛一件事,不能一輩子都要偷偷摸摸做人,不管五年十年,她都會和女兒一起等羅剛回來。
第二天,羅剛走進了公安局。
他告訴民警,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只希望能夠早點服刑結束,早點回家照顧妻女,再聽他們喊一聲“老公”和“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