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性弱視
中毒性弱視
中毒性弱視是一種視神經病變,屬於眼科疾病。中毒性弱視是指由外來藥物或毒素使視神經纖維受累而引起的視功能障礙。中毒性弱視的病因是攝入或接觸對視神經有毒的物質,包括煙草、甲醇、乙醇、鉛、乙胺丁醇及奎寧等中毒。中毒性弱視常表現為雙眼慢性、進行性視力下降,可有色覺減退和中心暗點等癥狀。中毒性弱視的治療原則是儘早發現致病因素並立即停用可疑毒物,儘快消除其對人體的進一步損害,並根據不同原因給予對症治療。中毒性弱視可致視力進行性下降,甚至永久性喪失。中毒性弱視如能早期發現,避免誘因,視力可有提高。若已經出現視神經萎縮,則視力不可逆性喪失。
● 眼科
● 中毒性弱視的病因是攝入或接觸對視神經有毒的物質,常見致病因素有:
● 煙草。
● 鉛、有機磷、砷化物、鉈、汞等金屬。
● 甲醇、乙醇、乙二醇、二硫化碳、硫化氫、甲苯等有機溶劑。
● 一氧化碳、氰化物等有毒氣體。
● 乙胺丁醇、異煙肼、鏈黴素等抗結核葯。
● 磺胺、氯黴素、利福平、奎寧、甲硝唑、呋喃唑酮等抗微生物葯。
● 環孢素、α-干擾素等免疫調節劑。
● 長春新鹼、5-氟尿嘧啶、順鉑、卡鉑等抗腫瘤藥物。
● 中毒性弱視常有攝入或接觸對視神經有毒的藥物的病史,表現為雙眼慢性、進行性視力下降,晚期可失明。具體臨床表現如下:
● 雙眼慢性、進行性視力下降
● 中心暗點
● 色覺減退
● 確診中毒性弱視需要進行視力檢查、視野檢查、眼電生理檢查、眼底檢查等。
● 可檢查患者雙眼視力,如出現視力呈急性進行性、無痛性下降,有助於疾病診斷。
● 可檢查是否有視野改變,判斷本病病程。
● 依據電生理是否異常,可評估疾病進展。
● 根據眼底病變的特徵可判斷中毒物質,評估治療效果。
● 醫生根據病史、臨床表現、視力檢查、視野檢查、眼電生理檢查、眼底檢查等診斷中毒性弱視。
● 病史採集:患者有明確的毒物密切接觸史。
● 患者出現雙眼或單眼視物模糊、中心暗點、色覺異常等表現。
● 視力檢查:視力呈急性進行性無痛性下降;典型的甲醇中毒可導致全盲或近乎全盲,其他中毒性視神經病變的視力低於20/400並不常見。
● 視野檢查:視野缺損呈中心暗點、旁中心暗點或周邊視野縮小。
● 眼電生理檢查:電生理異常。
● 眼底檢查:
● ● 急性煙酒中毒性視神經病變視盤充血,慢性中毒者視盤顳側色淡,晚期患者視盤可蒼白萎縮。
● ● 甲醇中毒性視神經病變眼底改變可有視盤充血水腫,乳頭周圍視網膜水腫,視網膜動脈變細,呈痙攣狀。
● ● 凡急性中毒者,血管尤其是動脈均變細,並呈痙攣狀。
● ● 乙胺丁醇中毒性視神經病變早期眼底表現正常,如不停用乙胺丁醇,視力會進一步下降,並出現視神經萎縮。
● 任何累及視神經而出現慢性雙眼視力下降的疾病都應該注意與本病鑒別,如眶尖的腫瘤、鼻旁竇的腫瘤或囊腫、垂體瘤、腦膜瘤、顱咽管瘤等眼眶或顱內的各種性質的佔位病變,慢性貧血導致的視神經缺血等全身性的異常也需要與本病相鑒別。
● 醫生根據詳細的病史詢問、視野缺損的特點和影像學檢查可以診斷和鑒別診斷。
● 治療中毒性弱視應儘早發現致病因素,立即停用可疑毒物,並根據不同原因給予對症治療。
● 早期正確診斷,立即去除病因,可以阻止病變加重,有的病例可能有視力提高。
● 病程晚期已經出現視神經萎縮者,無有效的治療方法,視力不會有改善。
● 鉛中毒急性期可催吐、洗胃和導瀉,並立即給予驅鉛治療;慢性期以依地酸二鈉鈣驅鉛效果最好。
● 中毒性弱視可致視力進行性下降,甚至永久性喪失。
● 中毒性弱視的治療效果與治療時機有關。
● 早期治療,可以阻止病變加重,視力可提高。
● 病程晚期視神經已經萎縮者,視力永久喪失。
● 避免攝入或接觸大量煙酒及對視神經有毒的化學物質、藥物等,嚴格遵守用藥適應證,避免藥品濫用。
● 規律生活、充分休息,保護肝腎功能。
● 如患有糖尿病、動脈硬化等,應積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