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血
氣血
氣與血是人體內的兩大類基本物質,在人體生命活動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氣對人體有推動調控作用、溫煦涼潤作用、防禦作用、固攝作用及中介作用;血對人體有濡養作用及化神作用。
1、氣的概念
氣是人體內活力很強運行不息的極精微物質,是構成人體和維持人體生命活動的基本物質之一。氣運行不息,推動和調控著人體內的新陳代謝,維繫著人體的生命進程。氣的運動停止,則意味著生命的終止。
中醫學的氣概念,可能源於古人對人體生命現象的觀察。古人通過對人體自身某些顯而易見且至關重要的生命現象,如呼吸時氣的出入、活動時隨汗而出的蒸蒸熱氣等的觀察,產生了對氣的樸素而直觀的認識,加之在氣功鍛煉中體悟到的氣在體內的流動,於是在樸素認識逐漸積累的基礎上進行推測、聯想、抽象和純化,逐漸形成了人體之氣是人體中的能流動的細微物質的概念。隨著認識的深入,對人體之氣的來源、功能、運動規律和形式以及與臟腑的關係有了較系統的認識,建立了中醫學的氣學理論。
中醫學氣概念的形成,自然受到古代哲學氣學說的滲透和影響。古代哲學的氣是運動不息的細微物質的概念,氣升降聚散運動推動和調控宇宙萬物發生髮展和變化的思想,對中醫學的氣是運行不息的精微物質概念的形成,氣升降出入運動推動和調控著人體生命活動等理論的構建,都具有重要的方法學意義。但中醫學的氣是客觀存在於人體中的具體的氣,是在體內不斷升降出入運動的精微物質,既是構成人體的基本物質,又對生命活動起著推動和調控作用。中醫學的氣理論有其固有的研究對象和範圍,而古代哲學的氣學說是一種古代的宇宙觀和方法論,因此中醫學的氣概念與古代哲學的氣概念是有嚴格區別的。
精與氣的概念在中醫學中是有嚴格區別的。精是構成人體的最基本物質,也是維持人體生命活動的基本物質。《靈樞·經脈》說:“人始生,先成精。”氣是由精化生的極細微物質,《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精化為氣。”精為臟腑功能活動的物質基礎,氣是推動和調控臟腑生理活動的動力。因此,《內經》中多次提到精與氣的轉化關係,其對精與氣的區分較先秦哲學中的概念更為明確。
2、血的概念
血是循行於脈中而富有營養的紅色液態物質,是構成人體和維持人體生命活動的基本物質之一。《素問·調經論》強調說:“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
脈是血液運行的管道,血液在脈中循行於全身,所以又將脈稱為“血府”。脈起著約束血液運行的作用,血液循脈運行周身,內至臟腑,外達肢節,周而復始。如因某種原因,血液在脈中運行遲緩澀滯,停積不行則成瘀血。若因外傷等原因,血液不在脈中運行而逸出脈外,則形成出血,稱為“離經之血”。離經之血若不能及時排出或消散,則變為瘀血。離經之血及瘀血均失去了血液的正常生理功能。
血循脈而流於全身,發揮營養和滋潤作用,為臟腑、經絡、形體、官竅的生理活動提供營養物質,是人體生命活動的根本保證。人體任何部位缺少血液的供養,都能影響其正常生理活動,造成生理功能的紊亂以及組織結構的損傷,嚴重的缺血還能危及生命。
氣與血的關係
氣與血是人體內的兩大類基本物質,在人體生命活動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如《素問·調經論》說:“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景岳全書·血證》又說:“人有陰陽,即為血氣。陽主氣,故氣全則神旺;陰主血,故血盛則形強。人生所賴,唯斯而已。”氣與血都由人身之精所化,而相對言之,則氣屬陽,血屬陰,具有互根互用的關係。氣有推動、激發、固攝等作用,血有營養、滋潤等作用。故《難經·二十二難》說:“氣主呴之,血主濡之。”氣是血液生成和運行的動力,血是氣的化生基礎和載體,因而有“氣為血之帥,血為氣之母”的說法。
(一)氣為血之帥
氣為血之帥,包含氣能生血、氣能行血、氣能攝血三個方面。
1、氣能生血
氣能生血,是指血液的化生離不開氣作為動力。血液的化生以營氣、津液和腎精作為物質基礎,在這些物質本身的生成以及轉化為血液的過程中,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相應臟腑之氣的推動和激發作用,這是血液生成的動力。氣能生血還包含了營氣在血液生成中的作用,營氣與津液入脈化血,使血量充足。因此,氣的充盛則化生血液的功能增強,血液充足;氣的虛虧則化生血液的功能減弱,易於導致血虛的病變。臨床上治療血虛的病變,常常以補氣葯配合補血藥使用,取得較好療效,即是源於氣能生血的理論。
2、氣能行血
氣能行血,是指血液的運行離不開氣的推動作用。血液的運行有賴於心氣、肺氣的推動及肝氣的疏泄調暢,《血證論·陰陽水火氣血論》說:“運血者,即是氣。”因此,氣的充盛,氣機調暢,氣行則血行,血液的正常運行得以保證。反之,氣的虧少則無力推動血行,或氣機郁滯不通則不能推動血行,都能夠產生血瘀的病變。再者,氣的運行發生逆亂,升降出入失常,也會影響血液的正常運行,出現血液妄行的病變,如氣逆者血隨氣升,氣陷者血隨氣下等等。所以臨床上在治療血液運行失常時,常常配合補氣、行氣、降氣、升提的藥物,即是氣能行血理論的實際應用。
3、氣能攝血
氣能攝血,是指血液能正常循行於脈中離不開氣的固攝作用。氣能攝血主要體現在脾氣統血的生理功能之中。脾氣充足,發揮統攝作用使血行脈中而不致逸出脈外,從而保證了血液的正常運行及其濡養功能的發揮。如若脾氣虛弱,失去統攝,往往導致各種出血病變,臨床上稱為“氣不攝血”或“脾不統血”。因而治療這些出血病變時,必須用健脾補氣方法,益氣以攝血。臨床中發生大出血的危重證候時,用大劑補氣藥物以攝血,也是這一理論的應用。
氣能生血、行血和攝血的三個方面體現了氣對於血的統率作用,故概括地稱之為“氣為血之帥”。
(二)血為氣之母
血為氣之母,包含血能養氣和血能載氣兩個方面。
1、血能養氣
血能養氣,是指氣的充盛及其功能發揮離不開血液的濡養。在人體各個部位中,血不斷地為氣的生成和功能活動提供營養,故血足則氣旺。人體臟腑、肢節、九竅等任何部位,一旦失去血的供養,這些部位即可出現氣虛衰少或氣的功能喪失的病變。血虛的病人往往兼有氣虛的表現,其道理即在於此。
2、血能載氣
血能載氣是指氣存於血中,依附於血而不致散失,賴血之運載而運行全身。《血證論·吐血》說:“血為氣之守。”《張氏醫通·諸血門》說:“氣不得血,則散而無統。”說明氣依附於血而得以存在體內,並以血為載體而運行全身。因此,血液虛少的病人,也就會出現氣虛病變。而大失血的病人,氣亦隨之發生大量地喪失,往往導致氣的渙散不收,漂浮無根的氣脫病變,稱為“氣隨血脫”。
血能養氣與血能載氣,體現了血對於氣的基礎作用,故概括地稱之為“血為氣之母”。總之,血屬陰,氣屬陽。氣血陰陽之間協調平衡,生命活動得以正常進行。反之,“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素問·調經論》)。因此,調整氣血之間的關係,使其恢復協調平衡的狀態是治療疾病的常用法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