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店文化
辛店文化
1924年4月,甘肅考古的開拓者瑞典考古學家安特生及其助手從蘭州出發沿洮河逆流而上,開始了甘肅境內的首次考古調查。他們發現的第一個古文化遺址就是位於洮河東岸的臨洮縣辛店遺址,隨後,在此地及周圍地區做了一系列的發掘和調查工作,在辛甸發掘了25座墓葬,清理了20座墓葬,在辛甸村以北的灰嘴岔遺址,也發現了同類遺物。
其陶器大多為圜底,主體紋飾為雙勾紋。安氏便以首次發現地命名。出土地本名為辛甸,但因翻譯有誤,正式出版物的中文譯為辛店,之後按照約定俗成的原則再未更正,便一直稱為辛店文化。
由於分支類型較多,內涵較複雜。關於辛店文化的研究備受學術界關注。由於資料所限,初始階段並未劃分類型,安氏最初的研究成果認為:辛店文化源於馬廠類型,但早於沙井文化。
1947年裴文中先生在洮河、大夏河流域進行考古調查,發現辛店文化遺存9處。解放以後,為配合劉家峽水庫建設工程,考古工作者跋山涉水,奮戰數年,相繼發現辛店遺址86處,發掘了永靖張家嘴、姬家川、蓮花台等遺址,獲得了一批重要資料,進而將辛店文化劃分為張家嘴、姬家川兩大類型。
1956年,在東鄉縣唐汪川山神遺址發現一批以紅色渦形紋為主的圜底罐有別於已知類型,暫稱之為“唐汪式陶器”。
1984年,甘肅省文物工作隊與北京大學考古系合作發掘了臨夏馬路塬、甘谷毛家坪遺址,發現了以圜底、鼓腹、繩紋為特徵的另一類辛店遺存,學術界以最早發現地青海民和山家頭將其命名為山家頭類型。
經過眾多學者數十年的努力,現已基本搞清辛店文化的發展序列和分佈區域。最早的山家頭類型彩陶較少,主要分佈於黃河、洮河、湟水的交匯地帶,向東可達渭河中上游,時間不晚於距今約3400年;第二階段為姬家川類型,即典型的辛店遺存,彩陶比例增大,主要分佈於洮河、湟水以及黃河沿岸,分佈面偏西,時代約為距今3400年—3100年前後;第三階段為張家嘴類遺存,包括唐汪式陶器,分佈區域更為偏西,已達湟水中上游一帶,彩陶紋飾更為多樣化,時代約為距今3100年—2800年前後。整個辛店文化從商代一直延續到西周晚期。
通過對比研究,學者們發現辛店文化早期遺存與齊家晚期遺存有十分明顯的繼承發展關係,同時,辛店彩陶也接受了不少馬廠類型彩陶的文化因素。另外,辛店文化的某些特徵也被沙井文化吸收。足見彩陶文化的融合與分化呈現出的十分複雜的局面。
辛店文化是西北地區一支重要的文化遺存,其經濟生活以畜牧業為主,兼營農業。鑄銅業有較大的發展,器型有錐、矛、匕、鑿和銅炮等。陶器以夾砂紅褐陶為主,攙有石英砂、碎陶末、蚌殼末和雲母片等攙和料。陶質粗糙、疏鬆,火候較低,器表多磨光,有的施紅色或白色陶衣。器型以罐為主,有鬲、盆、杯、鼎、豆、盤等。彩陶的數量較多,彩與陶胎結合不緊密,易脫落。多圜狀凹底器,主要器型有罐、盆、鬲、盤、缽、杯。紋飾別具一格,筆觸粗獷,以雙鉤紋、S紋、太陽紋、三角紋為主,還有少量的動物紋——犬紋、羊紋、鹿紋、蜥蜴紋等,反映出了畜牧生活的特色。
辛店文化的聚落遺址多位於河谷兩岸的台地上。房屋形制較單一,多為長方形半地穴式建築,門道設在西邊,呈斜坡狀,在居住面中間有一圓形灶。
辛店文化的居民,經濟生活是以農業為主的,但農業生產不如黃河中下游那樣發達,畜牧業仍佔比較重要的地位。這從各遺址發現的大量生產工具和動物遺骸可以得到證明。當時的工具以石器為主,常見的有斧、鏟、刀、錛、杵、臼、研磨器和石磨盤等。其中石斧的種類較多,可分為梯式、長方形和帶肩式幾種;石鏟形體較大,且刃部較寬;石刀呈長方形或橢圓形,在刃部兩旁各打一小缺口,它與遠古時期那種兩側帶缺口的石刀有明顯區別。
骨制的生產工具也發現不少,主要是鏟和鑿,骨鏟多用動物的肩胛骨或下顎骨製成,堅固耐用,刃部鋒利,是一種既易製作又較實用的勞動效能很高的農業生產工具。石臼、杵和磨盤等在遺址中普遍發現,表明居民對糧食有了比較精細的加工,也是農業生產取得較大進展的反映。在農業經濟的基礎上,畜牧業發展很明顯。牛、羊、狗、豬、馬等都已被馴養,其中以羊的數量最多。遺址中還發現了許多鹿、鼠一類的動物骨骼,是狩獵的主要收穫物。
各部落的手工業生產已有較高水平,突出表現在制陶業的發展與青銅冶鑄業的出現兩個方面。青海湖以東、樂都以西的張家嘴部落,與東部洮河流域的姬家川部落陶器風格各有特點。張家嘴類型的陶器比較粗糙,全系手制,多採用泥條盤築法,大量陶器摻雜碎陶末與石英砂粒燒制。陶器表面往往塗有一層白色、紅色或紫紅色陶衣,少數器物表面經過仔細打磨。除素麵陶器外,紋飾常見彩繪、繩紋、划紋、附加堆紋等。彩陶圖案中由三條線繪製的有羊角雙勾紋的陶罐是這種文化類型的陶器中最具代表性的花紋,此外還有一些動物圖案,如象生的犬形紋等。器形以平底器為主,其次是圈足器和三足器,主要器物有盤、缽、盆、杯、碟、罐、瓮、甑、鬲、鼎等十多種。
作為同一種文化,姬家川類型的陶器與張家嘴類型有許多共同特點,但區別在於除素麵陶器外,繩紋較多,且紋飾細密,排列有序,有些陶器在拍印的繩紋上描繪彩色花紋,別具一格,是制陶工藝上一個獨特的創造。彩繪陶器大多顏色斑斕,層次分明,不同的花紋圖案與器物的不同部位相配合,並有一定的規律,十分引人注目。陶器的另一個特點是凹底器較多,其次為三足器與圜底器,而平底器與圈足器較少,與張家嘴類型有明顯區別。
辛店文化的冶銅工藝水平已遠超過青銅文化初期的齊家文化。銅製品已不限於小型的工具,而且當地已能鑄造青銅容器了。例如張家嘴除發現銅錐、銅矛外,還有銅容器的口沿殘片出土。這個遺址也發現了煉銅爐的爐襯殘塊,在爐襯外沿還掛著一層銅渣。至於小型銅器,則在各遺址有普遍發現,其中包括錐、刀、匕、扣、鈴、泡、珠、削、鑿等。
制骨業和玉石器加工技術都比較進步。骨器除製造出生產工具外,還發現了雕刻出 4—8 齒的骨梳與雕花的骨牌。許多墓葬都隨葬著裝飾品,如瑪瑙珠、綠松石飾、骨管和小銅泡等,工藝水平都很高。
辛店文化的墓葬,形制主要是長方形豎穴土坑墓,還有長方形豎穴偏洞墓和近似橢圓形或三角形的不規則形墓。葬式多樣,有仰身直肢葬、屈肢葬、側身直肢葬、俯身葬、二次葬等。隨葬品以陶器為主,還有銅器、裝飾品等。辛店文化還流行隨葬動物的習俗,有牛、羊等,但不是完整地隨葬,而是動物軀體的某一部分,擺放在人的頭部上方。辛店文化還發現有殉葬墓,這種現象說明辛店文化已進入奴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