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偉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達日縣原縣委書記

武偉,男,滿族,1970年8月出生,天津靜海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93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青海省果洛州達日縣委書記。

2018年11月,武偉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9.09—1993.07青海師範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93.07—2006.05 青海師範大學組織(人事)部幹事、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2006.05—2006.06 青海省天峻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6.06—2011.07 青海省天峻縣委常委、副縣長;
2011.07—2013.02 青海省都蘭縣委副書記;
2013.02— 青海省達日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19日,據青海紀檢監察網消息,果洛州達日縣委書記武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9月19日,經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果洛州達日縣原縣委書記武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武偉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調查期間,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武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宗旨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道德敗壞,腐化墮落,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追求個人私利、滿足個人私慾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決定給予武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武偉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18年11月,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達日縣原縣委書記武偉(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武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武偉,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武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