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改革開放后,為加快經濟發展,改善投資環境,道路橋樑由原來的政府統一規劃建設改為政府、集體或個人投資建設,其中集體或個人投資修建的道路、橋樑允許投資人在一定時期內對過往機動車輛實行收費,以便收回建設成本和實現利潤回報。收費標準一般按車體和噸位大小不同而執行,車體大、噸位重的收費高,車體小噸位輕的收費少。屬於道路收費的叫過路費,按實際里程計算;屬於橋樑收費的叫過橋費,一次性收費。過路過橋費,即過路費與過橋費的統稱,也稱路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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