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言排律

近體詩排律中的一種

近體詩排律中的一種,它是由五言律詩擴大而成的,一般在十句以上。五言排律最短要有十句(往往是兩句押一韻),可以有六韻十二句,八韻十六句的排律等。唐人的排律多用整數,如十韻、二十韻、三十韻、四十韻、五十韻等。

排律的韻律


律詩的一種,由於按照一般律詩的格式加以鋪排延長而成,故稱排律,又叫長律。
排律和一般律詩一樣,要嚴格遵守平仄、對仗、押韻等規則,但它不限於四韻,每首最短五韻十句,多的長達五十韻(一百句)甚至一百韻(二百句)以上。除首尾兩聯外,中間各聯都用對仗;各句間也都要遵守平仄粘對的格式。由於限制過多,容易顯得堆砌死板,歷來極少名篇。

排律的演進


排律一般是五言,七言極少。五言排律由漢魏六朝五言古詩演化而來。劉宋時謝靈運的《湖中瞻眺》、梁代庚信的《奉和山池》,已具排律雛形,但體制較短,限於五韻十韻。杜甫以後,方告成熟,體制漸長,聲律愈工,中唐白居易的《代書詩寄微之》竟長達一百韻。韓愈孟郊等更用聯句形式演為長篇(如《城南聯句》),形式更加工巧,內容卻日見貧乏。
排律之中,還有一種試帖詩,大都為五言六韻或八韻,以古人詩句或成語為題,冠以“賦得”二字(所以也叫“賦得體”),並限定韻腳,為科舉考試所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