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法院
崇州市人民法院
崇州市人民法院位於崇州市崇慶北路410號。崇州市是一個縣級市,面積1090.1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24萬人。崇州市人民法院為正科級單位,1950年6月成立,人員編製數120名,現有正式在編人員108名;崇州市人民法院內設15個職能部門;派出法庭6個;其中審判業務部門12個(含6個人民法庭),審判綜合部門3個,行政綜合部門6個。我院年均受理各類案件3600件左右,平均結案率97%以上。
崇州市人民法院於1950年建院,建院之初位於崇州市崇陽鎮昌明路,現位於崇州市崇慶北路410號;全院現有在編幹警109人。
負責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政務;負責綜合性辦文辦會、文秘、保密、檔案、代表委員聯絡、決議事項督辦、目標考評管理,承辦督辦院長辦公會;依法治市、安全生產等工作;財務、裝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訴訟費監督管理等工作;基礎設施設備建設和維護;機關黨委的建設、工、青、婦、群團工作;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與政務後勤保障相關的其他工作。
負責法院人員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隊伍建設、文化建設、機構編製管理、幹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訓、表彰獎勵、人民陪審員管理,履行內部監督職能,承辦督辦黨組會議,以及其他與組織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
負責各類案件登記立案及立案審查工作;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調解、立案調解、信訪接待以及訴非銜接等工作;對簡單民事案件進行快速審理(分調裁審,人民法庭除外)、司法確認(人民法庭除外);各類案件材料收轉、案件查詢、法律諮詢、送達等訴訟服務工作;負責社會綜合治理、維穩、訴源治理、網路理事工作;與立案和訴訟服務相關的其他工作。
負責依法審理本院各類刑事一審案件,依法審理本院涉未成年人一審案件;總結刑事審判工作經驗;指導人民法庭辦理相關工作;防邪工作;與刑事審判相關的其他工作。
負責探索實行“四合一”集中管轄、集中審理,依法審理本院管轄範圍內的一審環境資源類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涉及崇州本地部分行政非訴案件審查和環境資源審判庭審理後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
負責依法審理本院各類民事一審案件,依法審理本院涉未成年人與家事一審案件;負責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工作,總結民事審判工作經驗;承擔其他與民事(未成年人與家事)審判相關的工作。
負責依法審理本院各類行政一審、行政賠償一審、行政非訴審查以及國家賠償案件;依法審判應由本院管轄的各類再審案件;與行政審判、審判執行監督相關的其他工作。
負責辦理本院各類執行案件,總結執行工作經驗;司法評估、拍賣、鑒定等對外委託、監管相關工作;與執行相關的其他工作。
負責審判數據管理、案件評查、案件流程管理、審判委員會辦公室、司法公開等審判管理工作;調研、案例、信息、宣傳、輿情監控等工作;負責向人大的工作報告、年終總結等重大文稿的起草工作;信息系統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保障工作;司法改革工作;其他與審判管理及司法事務相關的其他工作。
負責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警衛法庭、押解工作,送達有關法律文書;配合有關審判庭的執行事項;維護機關秩序和機關保衛工作。
負責審理隆興、榿泉、白頭、道明、王場、燎原、集賢、濟協等鄉鎮轄區內的民商事案件。
負責審理三江、江源、大划等鄉鎮轄區內的民商事案件。
負責審理羊馬、崇平、廖家等鄉鎮轄區內的民商事案件。
負責審理元通、觀勝、梓潼、公議、錦江等鄉鎮轄區內的民商事案件。
負責審理懷遠、街子、文井江、雞冠山、三郎等鄉鎮轄區內的民商事案件。
近年來,崇州法院多個集體和個人受到市委、上級法院表彰,先後被評為成都市委政法委法學理論研究優秀集體、成都法院2016年度先進集體、成都法院“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先進集體、成都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成都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成都法院立案信訪維穩工作先進集體、成都法院訴訟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崇州法院速裁庭被成都中院記集體三等功;刑事審判庭被評為四川省“十二五”打擊破壞生態資源違法犯罪工作先進集體;刑事審判庭辦理並撰寫的兩個案例入選四川省2016年十大典型案例。
姓名 | 職務 |
張靜 | 黨組書記、院長 |
王春 | 黨組成員、副院長 |
劉海濤 | 黨組成員、副院長 |
陳楊 | 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
楊良玉 |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 |
方啟濤 | 紀檢監察籌備組組長 |
李健 |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
陳澍 |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
楊文軍 | 執行局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