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規範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由文化和旅遊部(簡稱“文旅部”)確定並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為使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範化,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並制定“國家+省+市+縣”共4級保護體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關部門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先後批准分別於2006年、2008年和2011年、2014年、2021年命名了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06年5月20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518項)

2008年6月14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0項)

2011年6月10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191項)

2014年7月16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153項)

2021年6月10日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185項)

非遺簡介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種方式。聯合國有《保護非物質遺產公約》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前者管“非物質”,後者管“物質”。《保護非物質遺產公約》生效之前,作為試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分別於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命名了三批世界非物質遺產,共90項,其中中國4項,即崑曲、古琴、新疆的木卡姆民族歌舞和與蒙古國聯合申報的長調民歌。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擁有世界非物質遺產數量最多的國家。

保護體系


按照國家文化部規劃建立的“國家+省+市+縣”共四級保護體系,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並逐步向市/縣擴展。
● 國家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 省級:江蘇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山西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安徽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山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等31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 市級:揚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徐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天津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等334個市級非遺名錄;
● 縣級:高邑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廣德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衡南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等2853個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公布情況


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在中央政府門戶網上發出通知,批准文化部確定並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中包括:白蛇傳傳說、阿詩瑪、蘇州評彈、鳳陽花鼓、楊柳青木版年畫等共518項。
2008年6月14日,國務院又發布了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0項)和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47項),其中包括:孟姜女傳說、董永傳說、高郵民歌、陝北民歌、梁山竹簾等共510項。
2011年6月10日國務院批准文化部確定的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191項)和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64項),並對外公布。其中包括:彌渡民歌、翼城琴書等共191項。
2014年7月16日國務院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公示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項目名單,其中新入選153項,擴展項147項。其中包括:盧溝橋傳說、鬼谷子傳說等153項。
2021年6月10日,國務院關於公布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發布,國務院批准文化和旅遊部確定的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共計185項)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40項)。

公布批次


第一批

民間文學
民間文學
序號編號項目名稱
1I-1苗族古歌
2I-2布洛陀
3I-3遮帕麻和遮咪麻
4I-4牡帕密帕
5I-5刻道
6I-6白蛇傳傳說
7I-7梁祝傳說
8I-8孟姜女傳說
9I-9董永傳說
10I-10西施傳說
11I-11濟公傳說
12I-12滿族說部
13I-13河西寶卷
14I-14耿村民間故事
15I-15伍家溝民間故事
16I-16下堡坪民間故事
17I-17走馬鎮民間故事
18I-18古漁雁民間故事
19I-19喀左東蒙民間故事
20I-20譚振山民間故事
21I-21河間歌詩
22I-22吳歌
23I-23劉三姐歌謠
24I-24四季生產調
25I-25瑪納斯
26I-26江格爾
27I-27格薩(斯)爾
28I-28阿詩瑪
29I-29拉仁布與吉門索
30I-30畲族小說歌
31I-31青林寺謎語
傳統音樂
(共計72項)
32Ⅱ-1左權開花調
33Ⅱ-2河曲民歌
34Ⅱ-3蒙古族長調民歌
35Ⅱ-4蒙古族呼麥
36Ⅱ-5當塗民歌
37Ⅱ-6巢湖民歌
38Ⅱ-7畲族民歌
39Ⅱ-8興國山歌
40Ⅱ-9興山民歌
41Ⅱ-10桑植民歌
42Ⅱ-11梅州客家山歌
43Ⅱ-12中山鹹水歌
44Ⅱ-13崖州民歌
45Ⅱ-14儋州調聲
46Ⅱ-15石柱土家啰兒調
47Ⅱ-16巴山背二歌
48Ⅱ-17僳僳族民歌
49Ⅱ-18紫陽民歌
50Ⅱ-19蒲城民歌
51Ⅱ-20花兒
52Ⅱ-21藏族拉伊
53Ⅱ-22聊齋俚曲
54Ⅱ-23靖州苗族歌鼟
55Ⅱ-24川江號子
56Ⅱ-25南溪號子
57Ⅱ-26木洞山歌
58Ⅱ-27川北薅草鑼鼓
59Ⅱ-28侗族大歌
60Ⅱ-29侗族琵琶歌
61Ⅱ-30哈尼族多聲部民歌
62Ⅱ-31彝族海菜腔
63Ⅱ-32那坡壯族民歌
64Ⅱ-33澧水船工號子
65Ⅱ-34古琴藝術
66Ⅱ-35蒙古族馬頭琴音樂
67Ⅱ-36蒙古族四胡音樂
68Ⅱ-37嗩吶藝術
69Ⅱ-38羌笛演奏及製作技藝
70Ⅱ-39遼寧鼓樂
71Ⅱ-40江南絲竹
72Ⅱ-41海州五大宮調
73Ⅱ-4嵊州吹打
74Ⅱ-43舟山鑼鼓
75Ⅱ-44十番音樂
76Ⅱ-45魯西南鼓吹樂
77Ⅱ-46板頭曲
78Ⅱ-47宜昌絲竹
79Ⅱ-48枝江民間吹打樂
80Ⅱ-49廣東音樂
81Ⅱ-50潮州音樂
82Ⅱ-51廣東漢樂
83Ⅱ-52吹打
84Ⅱ-53梁平癩子鑼鼓
85Ⅱ-54土家族打溜子
86Ⅱ-55河北鼓吹樂
87Ⅱ-56晉南威風鑼鼓
88Ⅱ-57絳州鼓樂
89Ⅱ-58上黨八音會
90Ⅱ-59冀中笙管樂
91Ⅱ-60銅鼓十二調
92Ⅱ-61西安鼓樂
93Ⅱ-62藍田普化水會音樂
94Ⅱ-63回族民間器樂
95Ⅱ-64文水鈲子
96Ⅱ-65智化寺京音樂
97Ⅱ-66五台山佛樂
98Ⅱ-67千山寺廟音樂
99Ⅱ-68蘇州玄妙觀道教音樂
100Ⅱ-69武當山宮觀道樂
101Ⅱ-70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
102Ⅱ-71南音
103Ⅱ-72泉州北管
民間舞蹈
(共計41項)
104Ⅲ-1京西太平鼓
105Ⅲ-2秧歌
106Ⅲ-3井陘拉花
107Ⅲ-4龍舞(瀘州雨壇彩龍、銅梁龍舞、浦江板凳龍、長興百葉龍等)
108Ⅲ-5獅舞
109Ⅲ-6花鼓燈
110Ⅲ-7儺舞
111Ⅲ-8普寧英歌
112Ⅲ-9高蹺
113Ⅲ-10永新盾牌舞
114Ⅲ-11翼城花鼓
115Ⅲ-12泉州拍胸舞
116Ⅲ-13安塞腰鼓
117Ⅲ-14洛川蹩鼓
118Ⅲ-15蘭州太平鼓
119Ⅲ-16餘杭滾燈
120Ⅲ-17土家族擺手舞
121Ⅲ-18土家族撒葉兒嗬
122Ⅲ-19弦子舞
123Ⅲ-20鍋莊舞
124Ⅲ-21熱巴舞
125Ⅲ-22日喀則扎什倫布寺羌姆
126Ⅲ-23苗族蘆笙舞
127Ⅲ-24朝鮮族農樂舞
128Ⅲ-25木鼓舞
129Ⅲ-26銅鼓舞
130Ⅲ-27傣族孔雀舞
131Ⅲ-28達斡爾族魯日格勒舞
132Ⅲ-29蒙古族安代舞
133Ⅲ-30湘西苗族鼓舞
134Ⅲ-31湘西土家族毛古斯舞
135Ⅲ-32黎族打柴舞
136Ⅲ-33卡斯達溫舞
137Ⅲ-34㑇舞
138Ⅲ-35僳僳族阿尺木刮
139Ⅲ-36彝族葫蘆笙舞
140Ⅲ-37彝族煙盒舞
141Ⅲ-38基諾大鼓舞
142Ⅲ-39山南昌果卓舞
143Ⅲ-40土族於菟
144Ⅲ-41塔吉克族鷹舞
傳統戲劇
(共計92項)
145Ⅳ-1崑曲
146Ⅳ-2梨園戲
147Ⅳ-3莆仙戲
148Ⅳ-4潮劇
149Ⅳ-5弋陽腔
150Ⅳ-6青陽腔
151Ⅳ-7高腔
152Ⅳ-8新昌調腔
153Ⅳ-9寧海平調
154Ⅳ-10永安大腔戲
155Ⅳ-11四平戲
156Ⅳ-12川劇
157Ⅳ-13湘劇
158Ⅳ-14廣昌孟戲
159Ⅳ-15正字戲
160Ⅳ-16秦腔
161Ⅳ-17漢調桄桄
162Ⅳ-18晉劇
163Ⅳ-19蒲州梆子
164Ⅳ-20北路梆子
165Ⅳ-21上黨梆子
166Ⅳ-22河北梆子
167Ⅳ-23豫劇
168Ⅳ-24宛梆
169Ⅳ-25懷梆
170Ⅳ-26大平調
171Ⅳ-27越調
172Ⅳ-28京劇
173Ⅳ-29徽劇
174Ⅳ-30漢劇
175Ⅳ-31漢調二簧
176Ⅳ-32泰寧梅林戲
177Ⅳ-33閩西漢劇
178Ⅳ-34巴陵戲
179Ⅳ-35荊河戲
180Ⅳ-36粵劇
181Ⅳ-37桂劇
182Ⅳ-38宜黃戲
183Ⅳ-39亂彈
184Ⅳ-40石家莊絲弦
185Ⅳ-41雁北耍孩兒
186Ⅳ-42靈丘羅羅腔
187Ⅳ-43柳子戲
188Ⅳ-44大弦戲
189Ⅳ-45閩劇
190Ⅳ-46壽寧北路戲
191Ⅳ-47西秦戲
192Ⅳ-48高甲戲
193Ⅳ-49碗碗腔
194Ⅳ-50四平調
195Ⅳ-51評劇
196Ⅳ-52武安平調落子
197Ⅳ-53江南越劇
198Ⅳ-54滬劇
199Ⅳ-55蘇劇
200Ⅳ-56揚劇
201Ⅳ-57廬劇
202Ⅳ-58楚劇
203Ⅳ-59荊州花鼓戲
204Ⅳ-60黃梅戲
205Ⅳ-61商洛花鼓
206Ⅳ-62泗州戲
207Ⅳ-63柳琴戲
208Ⅳ-64歌仔戲
209Ⅳ-65採茶戲
210Ⅳ-66五音戲
211Ⅳ-67茂腔
212Ⅳ-68曲劇
213Ⅳ-69曲子戲
214Ⅳ-70秧歌戲
215Ⅳ-71道情戲
216Ⅳ-72哈哈腔
217Ⅳ-73二人台
218Ⅳ-74白字戲
219Ⅳ-75花朝戲
220Ⅳ-76彩調
221Ⅳ-77燈戲
222Ⅳ-78花燈戲
223Ⅳ-79一勾勾
224Ⅳ-80藏戲
225Ⅳ-81山南門巴戲
226Ⅳ-82壯劇
227Ⅳ-83侗戲
228Ⅳ-84布依戲
229Ⅳ-85彝族撮泰吉
230Ⅳ-86傣劇
231Ⅳ-87目連戲
232Ⅳ-88鑼鼓雜戲
233Ⅳ-89儺戲
234Ⅳ-90安順地戲
235Ⅳ-91皮影戲
236Ⅳ-92木偶戲
曲藝
(共計46項)
237Ⅴ-1蘇州評彈
238Ⅴ-2揚州評話
239Ⅴ-3福州評話
240Ⅴ-4山東大鼓
241Ⅴ-5西河大鼓
242Ⅴ-6東北大鼓
243Ⅴ-7木板大鼓
244Ⅴ-8樂亭大鼓
245Ⅴ-9潞安大鼓
246Ⅴ-10京東大鼓
247Ⅴ-11膠東大鼓
248Ⅴ-12河洛大鼓
249Ⅴ-13溫州鼓詞
250Ⅴ-14陝北說書
251Ⅴ-15福州伬藝
252Ⅴ-16南平南詞
253Ⅴ-17紹興平湖調
254Ⅴ-18蘭溪攤簧
255Ⅴ-19賢孝
256Ⅴ-20河南墜子
257Ⅴ-21山東琴書
258Ⅴ-22鑼鼓書
259Ⅴ-23紹興蓮花落
260Ⅴ-24蘭州鼓子
261Ⅴ-25揚州清曲
262Ⅴ-26錦歌
263Ⅴ-27常德絲弦
264Ⅴ-28榆林小曲
265Ⅴ-29天津時調
266Ⅴ-30新疆曲子
267Ⅴ-31龍舟說唱
268Ⅴ-32鼓盆歌
269Ⅴ-33漢川善書
270Ⅴ-34歌冊
271Ⅴ-35東北二人轉
272Ⅴ-36鳳陽花鼓
273Ⅴ-37答嘴鼓
274Ⅴ-38小熱昏
275Ⅴ-39山東快書
276Ⅴ-40烏力格爾
277Ⅴ-41達斡爾族烏欽
278Ⅴ-42赫哲族伊瑪堪
279Ⅴ-43鄂倫春族摩蘇崑
280Ⅴ-44傣族章哈
281Ⅴ-45哈薩克族阿依特斯
282Ⅴ-46布依族八音坐唱
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
(共計17項)
283Ⅵ-1吳橋雜技
284Ⅵ-2聊城雜技
285Ⅵ-3天橋中幡
286Ⅵ-4抖空竹
287Ⅵ-5維吾爾族達瓦孜
288Ⅵ-6寧德霍童線獅
289Ⅵ-7少林功夫
290Ⅵ-8武當武術
291Ⅵ-9回族重刀武術
292Ⅵ-10滄州武術
293Ⅵ-11太極拳
294Ⅵ-12邢台梅花拳
295Ⅵ-13沙河藤牌陣
296Ⅵ-14朝鮮族跳板、鞦韆
297Ⅵ-15達斡爾族傳統曲棍球競技
298Ⅵ-16蒙古族搏克
299Ⅵ-17蹴鞠
民間美術
(共計51項)
300Ⅶ-1楊柳青木版年畫
301Ⅶ-2武強木版年畫
302Ⅶ-3桃花塢木版年畫
303Ⅶ-4漳州木版年畫
304Ⅶ-5楊家埠木版年畫
305Ⅶ-6高密撲灰年畫
306Ⅶ-7朱仙鎮木版年畫
307Ⅶ-8灘頭木版年畫
308Ⅶ-9佛山木版年畫
309Ⅶ-10梁平木版年畫
310Ⅶ-11綿竹木版年畫
311Ⅶ-12鳳翔木版年畫
312Ⅶ-13納西族東巴畫
313Ⅶ-14藏族唐卡
314Ⅶ-15衡水內畫
315Ⅶ-16剪紙
316Ⅶ-17顧綉
317Ⅶ-18蘇綉
318Ⅶ-19湘繡
319Ⅶ-20粵綉
320Ⅶ-21蜀綉
321Ⅶ-22苗綉
322Ⅶ-23水族馬尾綉
323Ⅶ-24土族盤綉
324Ⅶ-25挑花
325Ⅶ-26慶陽香包綉制
326Ⅶ-27象牙雕刻
327Ⅶ-28揚州玉雕
328Ⅶ-29岫岩玉雕
329Ⅶ-30阜新瑪瑙雕
330Ⅶ-31夜光杯雕
331Ⅶ-32金石篆刻
332Ⅶ-33青田石雕
333Ⅶ-34曲陽石雕
334Ⅶ-35壽山石雕
335Ⅶ-36惠安石雕
336Ⅶ-37徽州三雕
337Ⅶ-38臨夏磚雕
338Ⅶ-39藏族格薩爾彩繪石刻
339Ⅶ-40潮州木雕
340Ⅶ-41寧波朱金漆木雕
341Ⅶ-42樂清黃楊木雕
342Ⅶ-43東陽木雕
343Ⅶ-44漳州木偶頭雕刻
344Ⅶ-45萍鄉湘東儺面具
345Ⅶ-46竹刻
346Ⅶ-47泥塑
347Ⅶ-48塔爾寺酥油花
348Ⅶ-49熱貢藝術
349Ⅶ-50燈彩
350Ⅶ-51嵊州竹編
傳統技藝
(共計89項)
351Ⅷ-1宜興紫砂陶製作技藝
352Ⅷ-2界首彩陶燒制技藝
353Ⅷ-3石灣陶塑技藝
354Ⅷ-4黎族原始制陶技藝
355Ⅷ-5傣族慢輪制陶技藝
356Ⅷ-6維吾爾族模製法土陶燒制技藝
357Ⅷ-7景德鎮手工制瓷技藝
358Ⅷ-8耀州窯陶瓷燒制技藝
359Ⅷ-9龍泉青瓷燒制技藝
360Ⅷ-10磁州窯燒制技藝
361Ⅷ-11德化瓷燒制技藝
362Ⅷ-12澄城堯頭陶瓷燒制技藝
363Ⅷ-13南京雲錦木機妝花手工織造技藝
364Ⅷ-14宋錦織造技藝
365Ⅷ-15蘇州緙絲織造技藝
366Ⅷ-16蜀錦織造技藝
367Ⅷ-17烏泥涇手工棉紡織技藝
368Ⅷ-18土家族織錦技藝
369Ⅷ-19黎族傳統紡染織綉技藝
370Ⅷ-20壯族織錦技藝
371Ⅷ-21藏族邦典、卡墊織造技藝
372Ⅷ-22加牙藏族織毯技藝
373Ⅷ-23維吾爾族花氈、印花布織染技藝
374Ⅷ-24南通藍印花布印染技藝
375Ⅷ-25苗族蠟染技藝
376Ⅷ-26白族扎染技藝
377Ⅷ-27香山幫傳統建築營造技藝
378Ⅷ-28客家土樓營造技藝
379Ⅷ-29景德鎮傳統瓷窯作坊營造技藝
380Ⅷ-30侗族木構建築營造技藝
381Ⅷ-31苗寨吊腳樓營造技藝
382Ⅷ-32蘇州御窯金磚製作技藝
383Ⅷ-33苗族蘆笙製作技藝
384Ⅷ-34玉屏簫笛製作技藝
385Ⅷ-35陽城生鐵冶鑄技藝
386Ⅷ-36南京金箔鍛制技藝
387Ⅷ-37龍泉寶劍鍛制技藝
388Ⅷ-38張小泉剪刀鍛制技藝
389Ⅷ-39蕪湖鐵畫鍛制技藝
390Ⅷ-40苗族銀飾鍛制技藝
391Ⅷ-41阿昌族戶撒刀鍛制技藝
392Ⅷ-42保安族腰刀鍛制技藝
393Ⅷ-43景泰藍製作技藝
394Ⅷ-44聚元號弓箭製作技藝
395Ⅷ-45明式傢具製作技藝
396Ⅷ-46蒙古族勒勒車製作技藝
397Ⅷ-47拉薩甲米水磨坊製作技藝
398Ⅷ-48蘭州黃河大水車製作技藝
399Ⅷ-49萬安羅盤製作技藝
400Ⅷ-50雕漆技藝
401Ⅷ-51平遙推光漆器髹飾技藝
402Ⅷ-52揚州漆器髹飾技藝
403Ⅷ-53天台山乾漆夾薴技藝
404Ⅷ-54福州脫胎漆器髹飾技藝
405Ⅷ-55廈門漆線雕技藝
406Ⅷ-56成都漆藝
407Ⅷ-57茅台酒釀製技藝
408Ⅷ-58瀘州老窖酒釀製技藝
409Ⅷ-59杏花村汾酒釀製技藝
410Ⅷ-60紹興黃酒釀製技藝
411Ⅷ-61清徐老陳醋釀製技藝
412Ⅷ-62鎮江恆順香醋釀製技藝
413Ⅷ-63武夷岩茶(大紅袍)製作技藝
414Ⅷ-64自貢井鹽深鑽汲制技藝
415Ⅷ-65宣紙製作技藝
416Ⅷ-66鉛山連四紙製作技藝
417Ⅷ-67皮紙製作技藝
418Ⅷ-68傣族、納西族手工造紙技藝
419Ⅷ-69藏族造紙技藝
420Ⅷ-70維吾爾族桑皮紙製作技藝
421Ⅷ-71竹紙製作技藝
422Ⅷ-72湖筆製作技藝
423Ⅷ-73徽墨製作技藝
424Ⅷ-74歙硯製作技藝
425Ⅷ-75端硯製作技藝
426Ⅷ-76金星硯製作技藝
427Ⅷ-77木版水印技藝
428Ⅷ-78雕版印刷技藝
429Ⅷ-79金陵刻經印刷技藝
430Ⅷ-80德格印經院藏族雕版印刷技藝
431Ⅷ-81制扇技藝
432Ⅷ-82劇裝戲具製作技藝
433Ⅷ-83樺樹皮製作技藝
434Ⅷ-84黎族樹皮布製作技藝
435Ⅷ-85赫哲族魚皮製作技藝
436Ⅷ-86瀏陽花炮製作技藝
437Ⅷ-87黎族鑽木取火技藝
438Ⅷ-88風箏製作技藝
439Ⅷ-89涼茶
傳統醫藥
(共計9項)
440Ⅸ-1中醫生命與疾病認知方法
441Ⅸ-2中醫診法
442Ⅸ-3中藥炮製技術
443Ⅸ-4中醫傳統製劑方法
444Ⅸ-5針灸
445Ⅸ-6中醫正骨療法
446Ⅸ-7同仁堂中醫藥文化
447Ⅸ-8胡慶余堂中藥文化
448Ⅸ-9藏醫藥
民俗
(共計70項)
449Ⅸ-1春節
450Ⅸ-2清明節
451Ⅸ-3端午節
452Ⅸ-4七夕節
453Ⅸ-5中秋節
454Ⅸ-6重陽節
455Ⅸ-7京族哈節
456Ⅸ-8傣族潑水節
457Ⅸ-9錫伯族西遷節
458Ⅸ-10火把節
459Ⅸ-11景頗族目瑙縱歌
460Ⅸ-12黎族三月三節
461Ⅸ-13鄂倫春族古倫木沓節
462Ⅸ-14瑤族盤王節
463Ⅸ-15壯族螞(蟲字旁加另)節
464Ⅸ-16仫佬族依飯節
465Ⅸ-17毛南族肥套
466Ⅸ-18羌族瓦爾俄足節
467Ⅸ-19苗族鼓藏節
468Ⅸ-20水族端節
469Ⅸ-21布依族查白歌節
470Ⅸ-22苗族姊妹節
471Ⅸ-23獨龍族卡雀哇節
472Ⅸ-24怒族仙女節
473Ⅸ-25侗族薩瑪節
474Ⅸ-26仡佬毛龍節
475Ⅸ-27僳僳族刀桿節
476Ⅸ-28塔吉克族引水節和播種節
477Ⅸ-29土族納頓節
478Ⅸ-30都江堰放水節
479Ⅸ-31雪頓節
480Ⅸ-32黃帝陵祭典
481Ⅸ-33炎帝陵祭典
482Ⅸ-34成吉思汗祭典
483Ⅸ-35祭孔大典
484Ⅸ-36媽祖祭典
485Ⅸ-37太昊伏羲祭典
486Ⅸ-38女媧祭典
487Ⅸ-39大禹祭典
488Ⅸ-40祭敖包
489Ⅸ-41白族繞三靈
490Ⅸ-42廠甸廟會
491Ⅸ-43熱貢六月會
492Ⅸ-44小欖菊花會
493Ⅸ-45瑤族耍歌堂
494Ⅸ-46壯族歌圩
495Ⅸ-47苗族系列坡會群
496Ⅸ-48那達慕
497Ⅸ-49維吾爾刀郎麥西熱甫
498Ⅸ-50秦淮燈會
499Ⅸ-51秀山花燈
500Ⅸ-52全豐花燈
501Ⅸ-53泰山石敢當習俗
502Ⅸ-54民間社火
503Ⅸ-55鄂爾多斯婚禮
504Ⅸ-56土族婚禮
505Ⅸ-57撒拉族婚禮
506Ⅸ-58馬街書會
507Ⅸ-59胡集書會
508Ⅸ-60安國葯市
509Ⅸ-61壯族銅鼓習俗
510Ⅸ-62楹聯習俗
511Ⅸ-63蘇州甪直水鄉婦女服飾
512Ⅸ-64惠安女服飾
513Ⅸ-65苗族服飾
514Ⅸ-66回族服飾
515Ⅸ-67瑤族服飾
516Ⅸ-68農曆二十四節氣
517Ⅸ-69女書習俗
518Ⅸ-70水書習俗
第二批
(共計147項)
民間文學
(共計53項)
序號編號項目名稱
519Ⅰ-32八達嶺長城傳說
520Ⅰ-33永定河傳說
521Ⅰ-34楊家將傳說
522Ⅰ-35堯的傳說
523Ⅰ-36牛郎織女傳說
524Ⅰ-37西湖傳說
525Ⅰ-38劉伯溫傳說
526Ⅰ-39黃初平(黃大仙)傳說
527Ⅰ-40觀音傳說
528Ⅰ-41徐福東渡傳說
529Ⅰ-42陶朱公傳說
530Ⅰ-43麒麟傳說
531Ⅰ-44魯班傳說
532Ⅰ-45八仙傳說
533Ⅰ-46禿尾巴老李的傳說
534Ⅰ-47屈原傳說
535Ⅰ-48王昭君傳說
536Ⅰ-49炎帝神農傳說
537Ⅰ-50木蘭傳說
538Ⅰ-51巴拉根倉的故事
539Ⅰ-52北票民間故事
540Ⅰ-53滿族民間故事
541Ⅰ-54徐文長故事
542Ⅰ-55嶗山民間故事
543Ⅰ-56都鎮灣故事
544Ⅰ-57盤古神話
545Ⅰ-58邵原神話群
546Ⅰ-59嘎達梅林
547Ⅰ-60科爾沁潮爾史詩
548Ⅰ-61仰阿莎
549Ⅰ-62布依族盤歌
550Ⅰ-63梅葛
551Ⅰ-64查姆
552Ⅰ-65達古達楞格萊標
553Ⅰ-66哈尼哈吧
554Ⅰ-67召樹屯與喃木諾娜
555Ⅰ-68米拉尕黑
556Ⅰ-69康巴拉伊
557Ⅰ-70汗青格勒
558Ⅰ-71維吾爾族達斯坦
559Ⅰ-72哈薩克族達斯坦
560Ⅰ-73珠郎娘美
561Ⅰ-74司崗里
562Ⅰ-75彝族克智
563Ⅰ-76苗族賈理
564Ⅰ-77藏族婚宴十八說
565Ⅰ-78童謠
566Ⅰ-79桐城歌
567Ⅰ-80土家族梯瑪歌
568Ⅰ-81雷州歌
569Ⅰ-82壯族嘹歌
570Ⅰ-83柯爾克孜約隆
571Ⅰ-84笑話
傳統音樂
(民間音樂,共計67項)
572Ⅱ-73陝北民歌
573Ⅱ-74昌黎民歌
574Ⅱ-75高郵民歌
575Ⅱ-76五河民歌
576Ⅱ-77大別山民歌
577Ⅱ-78徽州民歌
578Ⅱ-79信陽民歌
579Ⅱ-80西坪民歌
580Ⅱ-81馬山民歌
581Ⅱ-82潛江民歌
582Ⅱ-83呂家河民歌
583Ⅱ-84秀山民歌
584Ⅱ-85酉陽民歌
585Ⅱ-86鎮巴民歌
586Ⅱ-87嘉善田歌
587Ⅱ-88南坪曲子
588Ⅱ-89茶山號子
589Ⅱ-90啰啰咚
590Ⅱ-91爬山調
591Ⅱ-92漫瀚調
592Ⅱ-93惠東漁歌
593Ⅱ-94海門山歌
594Ⅱ-95新化山歌
595Ⅱ-96姚安壩子腔
596Ⅱ-97海洋號子
597Ⅱ-98江河號子
598Ⅱ-99碼頭號子
599Ⅱ-100森林號子
600Ⅱ-101搬運號子
601Ⅱ-102製作號子
602Ⅱ-103魯南五大調
6000Ⅱ-104老河口絲弦
604Ⅱ-105蒙古族民歌
605Ⅱ-106鄂溫克族民歌
606Ⅱ-107鄂倫春族民歌
607Ⅱ-108達斡爾族民歌
608Ⅱ-109苗族民歌
609Ⅱ-110瑤族民歌
610Ⅱ-111黎族民歌
611Ⅱ-112布依族民歌
612Ⅱ-113彝族民歌
613Ⅱ-114布朗族民歌
614Ⅱ-115藏族民歌
615Ⅱ-116維吾爾族民歌
616Ⅱ-117烏孜別克族埃希來、葉來
617Ⅱ-118回族宴席曲
618Ⅱ-119琵琶藝術
619Ⅱ-120古箏藝術
620Ⅱ-121笙管樂
621Ⅱ-122津門法鼓
622Ⅱ-123鑼鼓藝術
623Ⅱ-124朝鮮族洞簫音樂
624Ⅱ-125土家族咚咚喹
625Ⅱ-126哈薩克六十二闊恩爾
626Ⅱ-127維吾爾族鼓吹樂
627Ⅱ-128洞經音樂
628Ⅱ-129蘆笙音樂
629Ⅱ-130布依族勒尤
630Ⅱ-131藏族扎木聶彈唱
631Ⅱ-132哈薩克族冬布拉藝術
632Ⅱ-133柯爾克孜族庫姆孜藝術
633Ⅱ-134蒙古族綽爾
634Ⅱ-135黎族竹木器樂
635Ⅱ-136口弦音樂
636Ⅱ-137吟誦調
637Ⅱ-138佛教音樂
638Ⅱ-139道教音樂
傳統舞蹈
(民間舞蹈,共計55項)
639Ⅲ-42鼓舞
640Ⅲ-43麒麟舞
641Ⅲ-44竹馬
642Ⅲ-45燈舞
643Ⅲ-46滄州落子
644Ⅲ-47十八蝴蝶
645Ⅲ-48火老虎
646Ⅲ-49商羊舞
647Ⅲ-50跑帷子
648Ⅲ-51官會響鑼
649Ⅲ-52肉連響
650Ⅲ-53禾樓舞
651Ⅲ-54蜈蚣舞
652Ⅲ-55翻山鉸子
653Ⅲ-56靖邊跑驢
654Ⅲ-57查瑪內
655Ⅲ-58朝鮮族鶴舞
656Ⅲ-59朝鮮族長鼓舞
657Ⅲ-60瑤族長鼓舞
658Ⅲ-61傣族象腳鼓舞
659Ⅲ-62羌族羊皮鼓舞
660Ⅲ-63毛南族打猴鼓舞
661Ⅲ-64瑤族猴鼓舞
662Ⅲ-65高山族拉手舞
663Ⅲ-66得榮學羌
664Ⅲ-67甲搓
665Ⅲ-68博巴森根
666Ⅲ-69彝族鈴鐺舞
667Ⅲ-70彝族打歌
668Ⅲ-71彝族跳菜
669Ⅲ-72彝族老虎笙
670Ⅲ-73彝族左腳舞
671Ⅲ-74樂作舞
672Ⅲ-75彝族三弦舞
673Ⅲ-76納西族熱美蹉
674Ⅲ-77布朗族蜂桶鼓舞
675Ⅲ-78普米族搓蹉
676Ⅲ-79拉祜族蘆笙舞
677Ⅲ-80宣舞
678Ⅲ-81拉薩囊瑪
679Ⅲ-82堆諧
680Ⅲ-83諧欽
681Ⅲ-84阿諧
682Ⅲ-85嘎爾
683Ⅲ-86芒康三弦舞
684Ⅲ-87定日洛諧
685Ⅲ-88旦嘎甲諧
686Ⅲ-89廓孜
687Ⅲ-90多地舞
688Ⅲ-91巴郎鼓舞
689Ⅲ-92藏族螭鼓舞
690Ⅲ-93則柔
691Ⅲ-94蒙古族薩吾爾登
692Ⅲ-95錫伯族貝倫舞
693Ⅲ-96維吾爾族賽乃姆
傳統戲劇
(共計46項)
694Ⅳ-93老調
695Ⅳ-94四股弦
696Ⅳ-95賽戲
697Ⅳ-96永年西調
698Ⅳ-97墜子戲
699Ⅳ-98上黨落子
700Ⅳ-99眉戶
701Ⅳ-100海城喇叭戲
702Ⅳ-101黃龍戲
703Ⅳ-102淮劇
704Ⅳ-103錫劇
705Ⅳ-104淮海戲
706Ⅳ-105童子戲
707Ⅳ-106甌劇
708Ⅳ-107甬劇
709Ⅳ-108姚劇
710Ⅳ-109紹劇
711Ⅳ-110婺劇
712Ⅳ-111文南詞
713Ⅳ-112花鼓戲
714Ⅳ-113二夾弦
715Ⅳ-114打城戲
716Ⅳ-115屏南平講戲
717Ⅳ-116呂劇
718Ⅳ-117柳腔
719Ⅳ-118山東梆子
720Ⅳ-119萊蕪梆子
721Ⅳ-120棗梆
722Ⅳ-121徐州梆子
723Ⅳ-122同州梆子
724Ⅳ-123羅卷戲
725Ⅳ-124二股弦
726Ⅳ-125南劇
727Ⅳ-126提琴戲
728Ⅳ-127湘劇
729Ⅳ-128祁劇
730Ⅳ-129廣東漢劇
731Ⅳ-130瓊劇
732Ⅳ-131黔劇
733Ⅳ-132滇劇
734Ⅳ-133合陽跳戲
735Ⅳ-134武都高山戲
736Ⅳ-135佤族清戲
737Ⅳ-136彝劇
738Ⅳ-137白劇
739Ⅳ-138邕劇
曲藝
(共計50項)
740Ⅴ-47相聲
741Ⅴ-48京韻大鼓
742Ⅴ-49單弦牌子曲(含岔曲)
743Ⅴ-50揚州彈詞
744Ⅴ-51長沙彈詞
745Ⅴ-52杭州評詞
746Ⅴ-53杭州評話
747Ⅴ-54紹興詞調
748Ⅴ-55臨海詞調
749Ⅴ-56四明南詞
750Ⅴ-57北京評書
751Ⅴ-58湖北評書
752Ⅴ-59浦東說書
753Ⅴ-60講古
754Ⅴ-61湖北大鼓
755Ⅴ-62襄垣鼓書
756Ⅴ-63萍鄉春鑼
757Ⅴ-64三弦書
758Ⅴ-65鶯歌柳書
759Ⅴ-66平湖鈸子書
760Ⅴ-67寧波走書
761Ⅴ-68獨角戲
762Ⅴ-69大調曲子
763Ⅴ-70湖北小曲
764Ⅴ-71南曲
765Ⅴ-72秦安小曲
766Ⅴ-73徐州琴書
767Ⅴ-74恩施揚琴
768Ⅴ-75四川揚琴
769Ⅴ-76四川竹琴
770Ⅴ-77四川清音
771Ⅴ-78金華道情
772Ⅴ-79陝北道情
773Ⅴ-80朝鮮族三老人
774Ⅴ-81南京白局
775Ⅴ-82武林調
776Ⅴ-83紹興宣卷
777Ⅴ-84溫州蓮花
778Ⅴ-85山東落子
779Ⅴ-86說鼓子
780Ⅴ-87廣西文場
781Ⅴ-88車燈
782Ⅴ-89眉戶曲子
783Ⅴ-90韓城秧歌
784Ⅴ-91金錢板
785Ⅴ-92青海平弦
786Ⅴ-93青海越弦
787Ⅴ-94青海下弦
788Ⅴ-95好來寶
789Ⅴ-96哈薩克族鐵爾麥
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
(雜技與競技,共計38項)
790Ⅵ-18圍棋
791Ⅵ-19象棋
792Ⅵ-20蒙古象棋
793Ⅵ-21天橋摔跤
794Ⅵ-22沙力搏爾式摔跤
795Ⅵ-23峨眉武術
796Ⅵ-24紅拳
797Ⅵ-25八卦掌
798Ⅵ-26形意拳
799Ⅵ-27鷹爪翻子拳
800Ⅵ-28八極拳
801Ⅵ-29心意拳
802Ⅵ-30心意六合拳
803Ⅵ-31五祖拳
804Ⅵ-32查拳
805Ⅵ-33螳螂拳
806Ⅵ-34萇家拳
807Ⅵ-35岳家拳
808Ⅵ-36蔡李佛拳
809Ⅵ-37馬球
810Ⅵ-38滿族珍珠球
811Ⅵ-39滿族二貴摔跤
812Ⅵ-40鄂溫克搶樞
813Ⅵ-41撓羊賽
814Ⅵ-42傳統箭術
815Ⅵ-43賽馬會
816Ⅵ-44叼羊
817Ⅵ-45土族輪子秋
818Ⅵ-46左各庄桿會
819Ⅵ-47戲法
820Ⅵ-48建湖雜技
821Ⅵ-49東北庄雜技
822Ⅵ-50寧津雜技
823Ⅵ-51馬戲
824Ⅵ-52風火流星
825Ⅵ-53翻九樓
826Ⅵ-54調吊
827Ⅵ-55蘇橋飛叉會
傳統美術
(民間美術,共計45項)
828Ⅶ-52面人
829Ⅶ-53面花
830Ⅶ-54草編
831Ⅶ-55柳編
832Ⅶ-56石雕
833Ⅶ-57玉雕
834Ⅶ-58木雕
835Ⅶ-59核雕
836Ⅶ-60椰雕
837Ⅶ-61葫蘆雕刻
838Ⅶ-62錫雕
839Ⅶ-63漢字書法
840Ⅶ-64藏文書法
841Ⅶ-65木版年畫
842Ⅶ-66彩扎
843Ⅶ-67龍檔
844Ⅶ-68常州梳篦
845Ⅶ-69麥稈剪貼
846Ⅶ-70北京絹花
847Ⅶ-71堆錦
848Ⅶ-72湟中堆綉
849Ⅶ-73甌綉
850Ⅶ-74汴綉
851Ⅶ-75漢綉
852Ⅶ-76羌族刺繡
853Ⅶ-77民間綉活(高平綉活、麻柳刺繡、西秦刺繡、澄城刺繡、紅安綉活、陽新布貼)
854Ⅶ-78彝族(撒尼)刺繡
855Ⅶ-79維吾爾族刺繡
856Ⅶ-80滿族刺繡
857Ⅶ-81蒙古族刺繡
858Ⅶ-82柯爾克孜族刺繡
859Ⅶ-83哈薩克氈綉和布綉
860Ⅶ-84料器
861Ⅶ-85甌塑
862Ⅶ-86磚塑
863Ⅶ-87灰塑
864Ⅶ-88糖塑
865Ⅶ-89瓷板畫
866Ⅶ-90軟木畫
867Ⅶ-91鑲嵌
868Ⅶ-92新會葵藝
869Ⅶ-93傳統插花
870Ⅶ-94盆景技藝
871Ⅶ-95布老虎
872Ⅶ-96建築彩繪
傳統技藝
(傳統手工技藝,共計97項)
873Ⅷ-90琉璃燒制技藝
874Ⅷ-91臨清貢磚燒制技藝
876Ⅷ-93鈞瓷燒制技藝
877Ⅷ-94唐三彩燒制技藝
878Ⅷ-95醴陵釉下五彩瓷燒制技藝
879Ⅷ-96楓溪瓷燒制技藝
880Ⅷ-97廣彩瓷燒制技藝
881Ⅷ-98陶器燒制技藝
882Ⅷ-99蠶絲織造技藝
883Ⅷ-100傳統棉紡織技藝
884Ⅷ-101毛紡織及擀制技藝
885Ⅷ-102夏布織造技藝
886Ⅷ-103魯錦織造技藝
887Ⅷ-104侗錦織造技藝
888Ⅷ-105苗族織錦技藝
889Ⅷ-106傣族織錦技藝
890Ⅷ-107香雲紗染整技藝
891Ⅷ-108楓香印染技藝
892Ⅷ-109新疆維吾爾族艾德萊斯綢織染技藝
893Ⅷ-110地毯織造技藝
894Ⅷ-111灘羊皮鞣製工藝
895Ⅷ-112鄂倫春族狍皮製作技藝
896Ⅷ-113盛錫福皮帽製作技藝
897Ⅷ-114維吾爾族卡拉庫爾胎
898Ⅷ-115內聯升千層底布鞋製作技藝
899Ⅷ-116黃金溜槽堆石砌灶冶鍊技藝
900Ⅷ-117金銀細工製作技藝
901Ⅷ-118斑銅製作技藝
902Ⅷ-119銅雕技藝
903Ⅷ-120藏族金屬鍛造技藝
904Ⅷ-121成都銀花絲製作技藝
905Ⅷ-122維吾爾族傳統小刀製作技藝
906Ⅷ-123蒙古族馬具製作技藝
907Ⅷ-124民族樂器製作技藝
908Ⅷ-125花絲鑲嵌製作技藝
909Ⅷ-126金漆鑲嵌髹飾技藝
910Ⅷ-127漆器髹飾技藝
911Ⅷ-128彝族漆器髹飾技藝
912Ⅷ-129紙箋加工技藝
913Ⅷ-130宣筆製作技藝
914Ⅷ-131楮皮紙製作技藝
915Ⅷ-132白沙茅龍筆製作技藝
916Ⅷ-133硯台製作技藝
917Ⅷ-134印泥製作技藝
918Ⅷ-135木活字印刷技術
919Ⅷ-136裝裱修復技藝
920Ⅷ-137傳統木船製造技藝
921Ⅷ-138水密隔艙福船製造技藝
922Ⅷ-139龍舟製作技藝
923Ⅷ-140傘製作技藝
924Ⅷ-141藏香製作技藝
925Ⅷ-142貝葉經製作技藝
926Ⅷ-143土鹼燒制技藝
927Ⅷ-144蒸餾酒傳統釀造技藝
928Ⅷ-145釀造酒傳統釀造技藝
929Ⅷ-146配製酒傳統釀造技藝
930Ⅷ-147花茶製作技藝
931Ⅷ-148綠茶製作技藝
932Ⅷ-149紅茶製作技藝
933Ⅷ-150烏龍茶製作技藝
934Ⅷ-151普洱茶製作技藝
935Ⅷ-152黑茶製作技藝
936Ⅷ-153曬鹽技藝
937Ⅷ-154醬油釀造技藝
938Ⅷ-155豆瓣傳統製作技藝
939Ⅷ-156豆豉釀製技藝
940Ⅷ-157腐乳釀造技藝
941Ⅷ-158醬菜製作技藝
942Ⅷ-159榨菜傳統製作技藝
943Ⅷ-160傳統麵食製作技藝
944Ⅷ-161茶點製作技藝
945Ⅷ-162周村燒餅製作技藝
946Ⅷ-163月餅傳統製作技藝
947Ⅷ-164素食製作技藝
948Ⅷ-165同盛祥牛羊肉泡饃製作技藝
949Ⅷ-166火腿製作技藝
950Ⅷ-167烤鴨技藝
951Ⅷ-168牛羊肉烹制技藝
952Ⅷ-169天福號醬肘子製作技藝
953Ⅷ-170六味齋醬肉傳統製作技藝
954Ⅷ-171都一處燒麥製作技藝
955Ⅷ-172聚春園佛跳牆製作技藝
956Ⅷ-173真不同洛陽水席製作技藝
957Ⅷ-174官式古建築營造技藝
958Ⅷ-175木拱橋傳統營造技藝
959Ⅷ-176石橋營造技藝
960Ⅷ-177婺州傳統民居營造技藝
961Ⅷ-178徽派傳統民居營造技藝
962Ⅷ-179閩南傳統民居營造技藝
963Ⅷ-180窯洞營造技藝
964Ⅷ-181蒙古包營造技藝
965Ⅷ-182黎族船型屋營造技藝
966Ⅷ-183哈薩克族氈房營造技藝
967Ⅷ-184俄羅斯族民居營造技藝
968Ⅷ-185撒拉族籬笆樓營造技藝
969Ⅷ-186藏族碉樓營造技藝
傳統醫藥
(共計8項)
970Ⅸ-10中醫養生
971Ⅸ-11傳統中醫藥文化
972Ⅸ-12蒙醫藥
973Ⅸ-13畲族醫藥
974Ⅸ-14瑤族醫藥
975Ⅸ-15苗醫藥
976Ⅸ-16侗醫藥
977Ⅸ-17回族醫藥
民俗
(共計51項)
978Ⅹ-71元宵節
979Ⅹ-72漁民開洋、謝洋節
980Ⅹ-73畲族三月三
981Ⅹ-74賓陽炮龍節
982Ⅹ-75苗族獨木龍舟節
983Ⅹ-76苗族跳花節
984Ⅹ-77苗族四月八姑娘節
985Ⅹ-78德昂族澆花節
986Ⅹ-79江孜達瑪節
987Ⅹ-80塔塔爾族撒班節
988Ⅹ-81燈會
989Ⅹ-82羌年
990Ⅹ-83苗年
991Ⅹ-84廟會
992Ⅹ-85保生大帝信俗
993Ⅹ-86青海湖祭海
994Ⅹ-87抬閣
995Ⅹ-88打鐵花
996Ⅹ-89朝鮮族花甲禮
997Ⅹ-90洪洞大槐樹祭祖習俗
998Ⅹ-91鄂溫克馴鹿習俗
999Ⅹ-92蒙古族養駝習俗
1000Ⅹ-93長白山采參習俗
1001Ⅹ-94查干淖爾冬捕習俗
1002Ⅹ-95蠶桑習俗
1003Ⅹ-96洪洞走親習俗
1004Ⅹ-97蟳埔女習俗
1005Ⅹ-98漢族傳統婚俗
1006Ⅹ-99朝鮮族傳統婚禮
1007Ⅹ-100塔吉克族婚俗
1008Ⅹ-101水鄉社戲
1009Ⅹ-102界首書會
1010Ⅹ-103洛陽牡丹花會
1011Ⅹ-104三匯彩亭會
1012Ⅹ-105石寶山歌會
1013Ⅹ-106大理三月街
1014Ⅹ-107茶藝
1015Ⅹ-108蒙古族服飾
1016Ⅹ-109朝鮮族服飾
1017Ⅹ-110畲族服飾
1018Ⅹ-111黎族服飾
1019Ⅹ-112珞巴族服飾
1020Ⅹ-113藏族服飾
1021Ⅹ-114裕固族服飾
1022Ⅹ-115土族服飾
1023Ⅹ-116撒拉族服飾
1024Ⅹ-117維吾爾族服飾
1025Ⅹ-118哈薩克族服飾
1026Ⅹ-119珠算
1027Ⅹ-120南海航道更路經
1028Ⅹ-121藏族天文歷算
擴展項目
(共計147項)
民間文學
(共計5項)
序號編號項目名稱
8Ⅰ-8孟姜女傳說
13Ⅰ-13寶卷
22Ⅰ-22吳歌
31Ⅰ-31謎語
傳統音樂
(民間音樂,共計17項)
34Ⅱ-3蒙古族長調民歌
35Ⅱ-4蒙古族呼麥
38Ⅱ-7畲族民歌
44Ⅱ-13崖州民歌
51Ⅱ-20花兒
58Ⅱ-27薅草鑼鼓
59Ⅱ-28侗族大歌
61Ⅱ-30多聲部民歌
65Ⅱ-34古琴藝術
66Ⅱ-35蒙古族馬頭琴音樂
67Ⅱ-36蒙古族四胡音樂
68Ⅱ-37嗩吶藝術
71Ⅱ-40江南絲竹
75Ⅱ-44十番音樂
76Ⅱ-45魯西南鼓吹樂
85Ⅱ-54土家族打溜子
90Ⅱ-59冀中笙管樂
傳統舞蹈
(民間舞蹈,共計13項)
104Ⅲ-1京西太平鼓
105Ⅲ-2秧歌
107Ⅲ-4龍舞
108Ⅲ-5獅舞
110Ⅲ-7儺舞
112Ⅲ-9高蹺
119Ⅲ-16滾燈
120Ⅲ-17土家族擺手舞
122Ⅲ-19弦子舞
123Ⅲ-20鍋莊舞
126Ⅲ-23苗族蘆笙舞
127Ⅲ-24朝鮮族農樂舞
129Ⅲ-26銅鼓舞
傳統戲劇
(共計33項)
148Ⅳ-4潮劇
160Ⅳ-16秦腔
162Ⅳ-18晉劇
165Ⅳ-21上黨梆子
166Ⅳ-22河北梆子
167Ⅳ-23豫劇
170Ⅳ-26大平調
171Ⅳ-27越調
172Ⅳ-28京劇
175Ⅳ-31漢調二簧
179Ⅳ-35荊河戲
183Ⅳ-39亂彈
187Ⅳ-43柳子戲
188Ⅳ-44大弦戲
192Ⅳ-48高甲戲
194Ⅳ-50四平調
195Ⅳ-51評劇
197Ⅳ-53越劇
200Ⅳ-56揚劇
207Ⅳ-63柳琴戲
209Ⅳ-65陽新採茶戲
213Ⅳ-69曲子戲
214Ⅳ-70秧歌戲
215Ⅳ-71道情戲
217Ⅳ-73二人台
221Ⅳ-77燈戲
222Ⅳ-78花燈戲
224Ⅳ-80藏戲
226Ⅳ-82壯劇
227Ⅳ-83侗戲
233Ⅳ-89儺戲
235Ⅳ-91皮影戲
236Ⅳ-92木偶戲
曲藝
(共計15項)
237Ⅴ-1蘇州評彈
240Ⅴ-4山東大鼓
241Ⅴ-5西河大鼓
242Ⅴ-6東北大鼓
246Ⅴ-10京東大鼓
247Ⅴ-11膠東大鼓
254Ⅴ-18彈簧
255Ⅴ-19賢孝
257Ⅴ-21山東琴書
266Ⅴ-30新疆曲子
270Ⅴ-34歌冊
271Ⅴ-35東北二人轉
276Ⅴ-40烏力格爾
277Ⅴ-41達斡爾族烏欽
281Ⅴ-45哈薩克族阿依特斯
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
(雜技與競技,共計4項)
285Ⅵ-3中幡
288Ⅵ-6線獅
292Ⅵ-10滄州武術
293Ⅵ-11太極拳
傳統美術
(民間美術,共計16項)
313Ⅶ-14藏族唐卡
314Ⅶ-15內畫
315Ⅶ-16剪紙
317Ⅶ-18蘇綉
320Ⅶ-21蜀綉
321Ⅶ-22苗綉
324Ⅶ-25挑花
325Ⅶ-26香包
337Ⅶ-38磚雕
339Ⅶ-40潮州木雕
341Ⅶ-42黃楊木雕
343Ⅶ-44木偶頭雕刻
345Ⅶ-46竹刻
346Ⅶ-47泥塑
349Ⅶ-50燈彩
350Ⅶ-51竹編
傳統技藝
(傳統手工技藝,共計24項)
356Ⅷ-6維吾爾族模製法土陶燒制
373Ⅷ-23花氈、印花布織染技藝
374Ⅷ-24藍印花布印染技藝
375Ⅷ-25蠟染技藝
376Ⅷ-26扎染技藝
380Ⅷ-30侗族木構建築營造技藝
385Ⅷ-35生鐵冶鑄技藝
388Ⅷ-38剪刀鍛制技藝
390Ⅷ-40銀飾製作技藝
394Ⅷ-44弓箭製作技藝
395Ⅷ-45傢具製作技藝
396Ⅷ-46蒙古族勒勒車製作技藝
400Ⅷ-50雕漆技藝
411Ⅷ-61老陳醋釀製技藝
420Ⅷ-70桑皮紙製作技藝
421Ⅷ-71竹紙製作技藝
428Ⅷ-78雕版印刷技藝
430Ⅷ-80藏族雕版印刷技藝
431Ⅷ-81制扇技藝
432Ⅷ-82劇裝戲具製作技藝
433Ⅷ-83樺樹皮製作技藝
436Ⅷ-86煙火爆竹製作技藝
438Ⅷ-88風箏製作技藝
傳統醫藥
(共計5項)
442Ⅸ-3中藥炮製技術
443Ⅸ-4中醫傳統製劑方法
444Ⅸ-5針灸
445Ⅸ-6中醫正骨療法
448Ⅸ-9藏醫藥
民俗
(共計15項)
450Ⅹ-2清明節
451Ⅹ-3端午節
452Ⅹ-4七夕節
453Ⅹ-5中秋節
456Ⅹ-8傣族潑水節
473Ⅹ-25侗族薩瑪節
480Ⅹ-32黃帝祭典
481Ⅹ-33炎帝祭典
484Ⅹ-36媽祖祭典
496Ⅹ-48那達慕
497Ⅹ-49新疆維吾爾族麥西熱甫
502Ⅹ-54民間社火
503Ⅹ-55蒙古族婚禮
508Ⅹ-60葯市習俗
513Ⅹ-65苗族服飾
第三批
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191項)
I-85天壇傳說
I-86曹雪芹傳說
I-87契丹始祖傳說
I-88趙氏孤兒傳說
I-89白馬拖韁傳說
I-90舜的傳說
I-91禹的傳說
I-92防風傳說
I-93盤瓠傳說
I-94莊子傳說
I-95柳毅傳說
I-96禪宗祖師傳說
I-97布袋和尚傳說
I-98錢王傳說
I-99蘇東坡傳說
I-100王羲之傳說
I-101李時珍傳說
I-102蔡倫造紙傳說
I-103牡丹傳說
I-104泰山傳說
I-105黃鶴樓傳說
I-106爛柯山的傳說
I-107珞巴族始祖傳說
I-108阿尼瑪卿雪山傳說
I-109錫伯族民間故事
I-110嘉黎民間故事
I-111海洋動物故事
I-112土家族哭嫁歌
I-113坡芽情歌
I-114祝讚詞
I-115黑暗傳
I-116陶克陶胡
I-117密洛陀
I-118亞魯王
I-119目瑙齋瓦
I-120洛奇洛耶與扎斯扎依
I-121阿細先基
I-122羌戈大戰
I-123恰克恰克
I-124酉陽古歌
I-125諺語(滬諺)
傳統音樂(共計16項)
Ⅱ-140鳳陽民歌
Ⅱ-141九江山歌
Ⅱ-142利川燈歌
Ⅱ-143天門民歌
Ⅱ-144臨高漁歌
Ⅱ-145彌渡民歌
Ⅱ-146青海漢族民間小調
Ⅱ-147阿里郎
Ⅱ-148哈薩克族民歌
Ⅱ-149塔吉克族民歌
Ⅱ-150茅山號子
Ⅱ-151弦索樂(菏澤弦索樂)
Ⅱ-152納西族白沙細樂
Ⅱ-153伽倻琴藝術
Ⅱ-154京族獨弦琴藝術
Ⅱ-155哈薩克族庫布孜
傳統舞蹈
(共計15項)
Ⅲ-97跳馬夫
Ⅲ-98仗鼓舞(桑植仗鼓舞)
Ⅲ-99南縣地花鼓
Ⅲ-100跳花棚
Ⅲ-101老古舞
Ⅲ-102跳曹蓋
Ⅲ-103棕扇舞
Ⅲ-104鄂溫克族薩滿舞
Ⅲ-105協榮仲孜
Ⅲ-106普蘭果爾孜
Ⅲ-107陳塘夏爾巴歌舞
Ⅲ-108巴當舞
Ⅲ-109安昭
Ⅲ-110薩瑪舞
Ⅲ-111哈薩克族卡拉角勒哈
傳統戲劇
IV-139上黨二簧
IV-140醒感戲
IV-141湖劇
IV-142淳安三角戲
IV-143嗨子戲
IV-144贛劇
IV-145西河戲
IV-146鷓鴣戲
IV-147淮調
IV-148落腔
IV-149武當神戲
IV-150雷劇
IV-151關索戲
IV-152通渭小曲戲
IV-153弦子腔
IV-154西路梆子
IV-155淮北梆子戲
IV-156滑稽戲
IV-157張家界陽戲
IV-158海南齋戲
曲藝
Ⅴ-97蓮花落
Ⅴ-98長子鼓書
Ⅴ-99翼城琴書
Ⅴ-100曲沃琴書
Ⅴ-101澤州四弦書
Ⅴ-102盤索里
Ⅴ-103永康鼓詞
Ⅴ-104唱新聞
Ⅴ-105漁鼓道情
Ⅴ-106三棒鼓
Ⅴ-107祁陽小調
Ⅴ-108粵曲
Ⅴ-109木魚歌
Ⅴ-110四川評書
Ⅴ-111洛南靜板書
Ⅴ-112南音說唱
Ⅴ-113河州平弦
Ⅴ-114端鼓腔
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
Ⅵ-56攔手門
Ⅵ-57通背纏拳
Ⅵ-58地術拳
Ⅵ-59佛漢拳
Ⅵ-60孫臏拳
Ⅵ-61肘捶
Ⅵ-62十八般武藝
Ⅵ-63華佗五禽戲
Ⅵ-64撂石鎖
Ⅵ-65賽龍舟
Ⅵ-66迎羅漢
Ⅵ-67摜牛
Ⅵ-68高桿船技
Ⅵ-69花毽
Ⅵ-70口技
傳統美術
Ⅶ-97棕編(新繁棕編)
Ⅶ-98苗畫
Ⅶ-99嘉興灶頭畫
Ⅶ-100永春紙織畫
Ⅶ-101平遙紗閣戲人
Ⅶ-102清徐彩門樓
Ⅶ-103上海絨綉
Ⅶ-104寧波金銀彩綉
Ⅶ-105瑤族刺繡
Ⅶ-106藏族編織、挑花刺繡工藝
Ⅶ-107侗族刺繡
Ⅶ-108錫伯族刺繡
Ⅶ-109寧波泥金彩漆
傳統技藝
Ⅷ-187越窯青瓷燒制技藝
Ⅷ-188建窯建盞燒制技藝
Ⅷ-189汝瓷燒制技藝
Ⅷ-190淄博陶瓷燒制技藝
Ⅷ-191長沙窯銅官陶瓷燒制技藝
Ⅷ-192藍夾纈技藝
Ⅷ-193中式服裝製作技藝(龍鳳旗袍手工製作技藝、亨生奉幫裁縫技藝,培羅蒙奉幫裁縫技藝,振興祥中式服裝製作技藝)
Ⅷ-194鉛錫刻鏤技藝
Ⅷ-195烏銅走銀製作技藝
Ⅷ-196銀銅器製作及鎏金技藝
Ⅷ-197青銅器修復及複製技藝
Ⅷ-198國畫顏料製作技藝(姜思序堂國畫顏料製作技藝)
Ⅷ-199藏族礦植物顏料製作技藝
Ⅷ-200毛筆製作技藝(周虎臣毛筆製作技藝、揚州毛筆製作技藝)
Ⅷ-201衡水法帖雕版拓印技藝
Ⅷ-202古書畫臨摹複製技藝
Ⅷ-203白茶製作技藝(福鼎白茶製作技藝)
Ⅷ-204仿膳(清廷御膳)製作技藝
Ⅷ-205直隸官府菜烹飪技藝
Ⅷ-206孔府菜烹飪技藝
Ⅷ-207五芳齋粽子製作技藝
Ⅷ-208北京四合院傳統營造技藝
Ⅷ-209雁門民居營造技藝
Ⅷ-210石庫門裡弄建築營造技藝
Ⅷ-211土家族吊腳樓營造技藝
Ⅷ-212維吾爾族民居建築技藝(阿依旺賽來民居營造技藝)
傳統醫藥
Ⅸ-18壯醫藥(壯醫藥線點灸療法)
Ⅸ-19彝醫藥(彝醫水膏藥療法)
Ⅸ-20傣醫藥(睡葯療法)
Ⅸ-21維吾爾醫藥(維葯傳統炮製技藝、木尼孜其·木斯力湯藥製作技藝、食物療法、庫西台法)
民俗
Ⅹ-122中元節(潮人盂蘭勝會)
Ⅹ-123中和節(永濟背冰、雲丘山中和節)
Ⅹ-124俄羅斯族巴斯克節
Ⅹ-125鄂溫克族瑟賓節
Ⅹ-126諾茹孜節
Ⅹ-127布依族“三月三”
Ⅹ-128土家年
Ⅹ-129彝族年
Ⅹ-130侗年
Ⅹ-131藏曆年
Ⅹ-132舜帝祭典
Ⅹ-133祭寨神林
Ⅹ-134歌會(瑞雲四月八、四十八寨歌節)
Ⅹ-135尉村跑鼓車
Ⅹ-136獨轅四景車賽會
Ⅹ-137網船會
Ⅹ-138月也
Ⅹ-139婚俗(朝鮮族回婚禮、達斡爾族傳統婚俗、彝族傳統婚俗、裕固族傳統婚俗、回族傳統婚俗、哈薩克族傳統婚俗、錫伯族傳統婚俗)
Ⅹ-140徑山茶宴
Ⅹ-141裝泥魚習俗
Ⅹ-142苗族栽岩習俗
Ⅹ-143柯爾克孜族馴鷹習俗
Ⅹ-144塔吉克族服飾
第四批
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298項,其中新入選151項,擴展項147項。
民間文學
(30項,涉及31個申報地區或單位)
1盧溝橋傳說北京市丰台區
2鬼谷子傳說河北省臨漳縣
3東海孝婦傳說江蘇省連雲港市
4劉阮傳說浙江省天台縣
5孔雀東南飛傳說安徽省懷寧縣
6老子傳說安徽省渦陽縣,河南省靈寶市
7陳三五娘傳說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
8胡嶧陽傳說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
9孟母教子傳說山東省鄒城市
10河圖洛書傳說河南省洛陽市
11杞人憂天傳說河南省杞縣
12三國傳說湖北省
13尹吉甫傳說湖北省房縣
14伯牙子期傳說湖北省武漢市
15蘇仙傳說湖南省郴州市蘇仙區
16壯族百鳥衣故事廣西壯族自治區橫縣
17畢阿史拉則傳說四川省金陽縣
18倉頡傳說陝西省白水縣、洛南縣
19駱駝泉傳說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縣
20回族民間故事寧夏回族自治區涇源縣
21廣禪侯故事山西省陽城縣
22解縉故事江西省吉水縣
23阿凡提故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
24廣陽鎮民間故事重慶市南岸區
25西王母神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阜康市
26盤王大歌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
27瑪牧特依四川省喜德縣
28黑白戰爭雲南省麗江市古城區
29祁家延西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縣
30常山喝彩歌謠浙江省常山縣
傳統音樂
(15項,涉及17個申報地區或單位)
1土家族民歌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貴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縣
2漁歌(洞庭漁歌、汕尾漁歌)湖南省岳陽市,廣東省汕尾市
3川西西嶺山歌四川省大邑縣
4旬陽民歌陝西省旬陽縣
5撒拉族民歌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縣
6錫伯族民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
7凌雲壯族七十二巫調音樂廣西壯族自治區凌雲縣
8畢摩音樂四川省美姑縣
9劍川白曲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10阿斯爾內蒙古自治區鑲黃旗
11莆仙十音八樂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
12蒙古族汗廷音樂內蒙古自治區阿魯科爾沁旗
13瀏陽文廟祭孔音樂湖南省瀏陽市
14潮爾(蒙古族弓弦樂)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
15蒙古族托布秀爾音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傳統舞蹈
(20項,涉及20個申報地區或單位)
1太子務武吵子北京市大興區
2左權小花戲山西省左權縣
3博物吉林省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
4洪澤湖漁鼓江蘇省泗洪縣
5龍岩採茶燈福建省龍岩市新羅區
6宜黃禾杠舞江西省宜黃縣
7耍老虎河南省焦作市
8棕包腦湖南省洞口縣
9瑤族金鑼舞廣西壯族自治區田東縣
10玩牛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
11古藺花燈四川省古藺縣
12登甘嘎謅(熊貓舞)四川省九寨溝縣
13布依族轉場舞貴州省冊亨縣
14阿妹戚托貴州省晴隆縣
15耳子歌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16怒族達比亞舞雲南省福貢縣
17鋩鼓舞雲南省建水縣
18水鼓舞雲南省瑞麗市
19鍋哇(玉樹武士舞)青海省玉樹藏族自治州
20納孜庫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
傳統戲劇
(4項,涉及4個申報地區或單位)
1線腔山西省芮城縣
2平講戲福建省福安市
3東河戲江西省贛縣
4永修丫丫戲江西省永修縣
曲藝
(13項,涉及13個申報地區或單位)
1數來寶北京市東城區
2梅花大鼓天津市
3彈唱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
4浦東宣卷上海市浦東新區
5麗水鼓詞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
6客家古文江西省于都縣
7永新小鼓江西省永新縣
8山東花鼓山東省菏澤市
9跳三鼓湖北省石首市
10湖南漁鼓湖南省
11桂林漁鼓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
12寧夏小曲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13托勒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尼勒克縣
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
(14項,涉及15個申報地區或單位)
1布魯內蒙古自治區庫倫旗
2蒙古族駝球內蒙古自治區烏拉特后旗
3意拳北京市東城區
4戳腳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
5綿拳上海市楊浦區
6精武武術上海市虹口區
7詠春拳福建省福州市
8井岡山全堂獅燈江西省井岡山市
9梁山武術山東省梁山縣
10徐家拳山東省新泰市
11兩儀拳河南省沈丘縣
12梅山武術湖南省新化縣
13武漢雜技湖北省武漢市
14幻術(傅氏幻術、周化一魔術)北京市朝陽區,陝西省
傳統美術
(12項,涉及14個申報地區或單位)
1京綉北京市房山區,河北省定興縣
2布糊畫河北省豐寧滿族自治縣
3抽紗(汕頭抽紗、潮州抽紗)廣東省汕頭、潮州市
4水陸畫河北省廣平縣
5畢摩繪畫四川省美姑縣
6彩砂壇城繪製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地區
7琥珀雕刻遼寧省撫順市
8傳統玩具(郯城木旋玩具)山東省郯城縣
9蒙古文書法內蒙古自治區
10滿文書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11刻銅(杜氏刻銅)安徽省阜陽市
12賞石藝術中國觀賞石協會
傳統技藝
(28項,涉及29個申報地區或單位)
1邢窯陶瓷燒制技藝河北省邢台市
2婺州窯陶瓷燒制技藝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
3吉州窯陶瓷燒制技藝江西省吉安市
4登封窯陶瓷燒制技藝河南省登封市
5當陽峪絞胎瓷燒制技藝河南省焦作市
6潮州彩瓷燒制技藝廣東省潮州市
7陶瓷微書廣東省汕頭市
8古陶瓷修復技藝上海市長寧區
9藏族鎏鈷技藝青海省
10銅器製作技藝(大同銅器製作技藝)山西省大同市城區
11古代鐘錶修復技藝故宮博物院
12傳統香製作技藝(葯香製作技藝、莞香製作技藝)北京市西城區,廣東省東莞市
13一得閣墨汁製作技藝北京市西城區
14奶製品製作技藝(察干伊德)內蒙古自治區正藍旗
15遼菜傳統烹飪技藝遼寧省瀋陽市
16泡菜製作技藝(朝鮮族泡菜製作技藝)吉林省延吉市
17老湯精配方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
18上海本幫菜肴傳統烹飪技藝上海市黃浦區
19傳統製糖技藝(義烏紅糖製作技藝)浙江省義烏市
20豆腐傳統製作技藝安徽省淮南市
21德州扒雞製作技藝山東省德州市
22龍口粉絲傳統手工生產技藝山東省招遠市
23雲南蒙自過橋米線雲南省蒙自市
24坎兒井開鑿技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
25傳統造園技藝(揚州園林營造技藝)江蘇省揚州市
26古戲台營造技藝江西省樂平市
27廬陵傳統民居營造技藝江西省泰和縣
28古建築修復技藝甘肅省永靖縣
傳統醫藥
(2項,涉及2個申報地區或單位)
1哈薩克族醫藥(布拉吾葯浴熏蒸療法、卧塔什正骨術、凍傷療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區
2布依族醫藥(益肝草製作技藝)貴州省貴定縣
民俗
(13項,涉及14個申報地區或單位)
1望果節西藏自治區
2察干蘇力德祭內蒙古自治區烏審旗
3博格達烏拉祭內蒙古自治區扎賚特旗
4稻作習俗江西省萬年縣
5匾額習俗(贛南客家匾額習俗)江西省會昌縣
6馬仙信俗福建省柘榮縣
7寮步香市廣東省東莞市寮步鎮
8達斡爾族服飾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
9鄂溫克族服飾內蒙古自治區陳巴爾虎旗
10彝族服飾四川省昭覺縣、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11布依族服飾貴州省
12侗族服飾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13柯爾克孜族服飾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恰縣

第五批

以下就是第五批遺產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申報評定暫行辦法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05]18號)附件
第一條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和評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二條“國家保護名勝古迹、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產”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製品等)和文化空間。
第三條非物質文化遺產可分為兩類:(1)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等;(2)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兼具空間性和時間性。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範圍包括:
(一)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
(二)傳統表演藝術;
(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
(四)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
(五)傳統手工藝技能;
(六)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第四條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目的是:
(一)推動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與傳承;
(二)加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認同,提高對中華文化整體性和歷史連續性的認識;
(三)尊重和彰顯有關社區、群體及個人對中華文化的貢獻,展示中國人文傳統的豐富性;
(四)鼓勵公民、企事業單位、文化教育科研機構、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五)履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促進國際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為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及其可持續發展作出中華民族應有的貢獻。
第五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評定工作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實施。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與各有關部門、單位和社會組織相互配合、協調工作。
第六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項目,應是具有傑出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具有典型意義;或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
具體評審標準如下:
(一)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傑出價值;
(二)紮根於相關社區的文化傳統,世代相傳,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紐帶;
(四)出色地運用傳統工藝和技能,體現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見證中華民族活的文化傳統的獨特價值;
(六)對維繫中華民族的文化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因社會變革或缺乏保護措施而面臨消失的危險。
第七條申報項目須提出切實可行的十年保護計劃,並承諾採取相應的具體措施,進行切實保護。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檔:通過搜集、記錄、分類、編目等方式,為申報項目建立完整的檔案;
(二)保存: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手段,對保護對象進行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並積極搜集有關實物資料,選定有關機構妥善保存併合理利用;
(三)傳承:通過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等途徑,使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後繼有人,能夠繼續作為活的文化傳統在相關社區尤其是青少年當中得到繼承和發揚;
(四)傳播:利用節日活動、展覽、觀摩、培訓、專業性研討等形式,通過大眾傳媒和網際網路的宣傳,加深公眾對該項遺產的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共享;
(五)保護:採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以保證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傳承和發展,保護該項遺產的傳承人(團體)對其世代相傳的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所享有的權益,尤其要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
第八條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可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的申請,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申報主體為非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申報主體應獲得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授權。
第九條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
第十條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二)項目申報書:對申報項目的歷史、現狀、價值和瀕危狀況等進行說明;
(三)保護計劃:對未來十年的保護目標、措施、步驟和管理機制等進行說明;
(四)其他有助於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
第十一條傳承於不同地區並為不同社區、群體所共享的同類項目,可聯合申報;聯合申報的各方須提交同意聯合申報的協議書。
第十二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將合格的申報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
第十三條評審委員會由國家文化行政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和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評審和專業諮詢。評審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評審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國家文化行政部門有關負責同志擔任。
第十四條評審工作應堅持科學、民主、公正的原則。
第十五條評審委員會根據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進行評審,提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推薦項目,提交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第十六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媒體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推薦項目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30天。
第十七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和公示結果,擬訂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名單,經部際聯席會議審核同意后,上報國務院批准、公布。
第十八條國務院每兩年批准並公布一次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第十九條對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項目,各級政府要給予相應支持。同時,申報主體必須履行其保護計劃中的各項承諾,按年度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交實施情況報告。
第二十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專家對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項目進行評估、檢查和監督,對未履行保護承諾、出現問題的,視不同程度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直至除名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暫行辦法》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法規


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
第39號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第一條為有效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保護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列入國務院批准公布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中的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第三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實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真實性和整體性的保護原則。
第四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全國範圍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組織、監督該項目的具體保護工作。
第五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制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整體規劃,並定期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省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規劃,經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批准后組織實施,並於每年十一月底前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提交保護規劃本年度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度保護工作計劃。
第六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應當確定保護單位,具體承擔該項目的保護與傳承工作。保護單位的推薦名單由該項目的申報地區或者單位提出,經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審議后,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認定。
第七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有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或者相對完整的資料;
(二)有實施該項目保護計劃的能力;
(三)有開展傳承、展示活動的場所和條件。
第八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全面收集該項目的實物、資料,並登記、整理、建檔;
(二)為該項目的傳承及相關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三)有效保護該項目相關的文化場所;
(四)積極開展該項目的展示活動;
(五)向負責該項目具體保護工作的當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報告項目保護實施情況,並接受監督。
第九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統一製作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標牌,由省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交該項目保護單位懸掛和保存。
第十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給予必要的經費資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財政支持,對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給予資助。
第十一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根據自願原則,提出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推薦名單,經省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專家評議后,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二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完整掌握該項目或者其特殊技能;
(二)具有該項目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
(三)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後繼人才。
第十三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應當履行傳承義務;喪失傳承能力、無法履行傳承義務的,應當按照程序另行認定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怠於履行傳承義務的,取消其代表性傳承人的資格。
第十四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有條件的地方,應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或者展示場所。
第十五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組織制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資料等級標準和出入境標準。其中經文物部門認定為文物的,適用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和相關實物資料的保護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妥善保管實物資料,防止損毀和流失。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鼓勵、支持通過節日活動、展覽、培訓、教育、大眾傳媒等手段,宣傳、普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促進其傳承和社會共享。
第十八條省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所依存的文化場所劃定保護範圍,製作標識說明,進行整體性保護,並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省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可以選擇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為申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第二十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名稱和保護單位不得擅自變更;未經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批准,不得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標牌進行複製或者轉讓。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域名和商標註冊和保護,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利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藝術創作、產品開發、旅遊活動等,應當尊重其原真形式和文化內涵,防止歪曲與濫用。
第二十二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含有國家秘密的,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密級,予以保護;含有商業秘密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資料或者捐贈資金和實物用於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第二十四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對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定期組織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情況的檢查。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直至解除其保護單位資格:
(一)擅自複製或者轉讓標牌的;
(二)侵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珍貴實物資料的;
(三)怠於履行保護職責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變更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稱或者保護單位的;
(二)玩忽職守,致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所依存的文化場所及其環境造成破壞的;
(三)貪污、挪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經費的。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
國發[2005]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我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在漫長的歲月中,中華民族創造了豐富多彩、彌足珍貴的文化遺產。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取得了明顯成效。與此同時,也應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國文化遺產保護面臨著許多問題,形勢嚴峻,不容樂觀。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國文化遺產保護,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國務院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我國的“文化遺產日”。現就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石刻、壁畫、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歷史上各時代的重要實物、藝術品、文獻、手稿、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以及在建築式樣、分佈均勻或與環境景色結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我國文化遺產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結晶,也是全人類文明的瑰寶。保護文化遺產,保持民族文化的傳承,是連結民族情感紐帶、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也是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的前提。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不少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古建築、古遺址及風景名勝區整體風貌遭到破壞。文物非法交易、盜竊和盜掘古遺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在一些地區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貴文物流失境外。由於過度開發和不合理利用,許多重要文化遺產消亡或失傳。在文化遺存相對豐富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由於人們生活環境和條件的變遷,民族或區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刻不容緩。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對國家和歷史負責的高度,從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二、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大文化遺產保護力度,構建科學有效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提高全社會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充分發揮文化遺產在傳承中華文化,提高人民群眾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增強民族凝聚力,促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方針: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方針。堅持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堅持依法和科學保護,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係,統籌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分步實施。
(三)總體目標:通過採取有效措施,文化遺產保護得到全面加強。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文化遺產保護制度,文化遺產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到201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保護文化遺產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三、著力解決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突出問題
(一)切實做好文物調查研究和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規劃的制定實施工作。加強文物資源調查研究,並依法登記、建檔。在認真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分類制定文物保護規劃,認真組織實施。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要統籌安排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的編製工作,省級人民政府具體組織編製,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后公布實施。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要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檢查落實。要及時依法劃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設立必要的保護管理機構,明確保護責任主體,建立健全保護管理制度。其他不可移動文物也要依據文物保護法的規定製定保護規劃,落實保護措施。堅決避免和糾正過度開發利用文化遺產,特別是將文物作為或變相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的違法行為。
(二)改進和完善重大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嚴格執行重大建設工程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制度。凡涉及文物保護事項的基本建設項目,必須依法在項目批准前徵求文物行政部門的意見,在進行必要的考古勘探、發掘並落實文物保護措施以後方可實施。基本建設項目中的考古發掘要充分考慮文物保護工作的實際需要,加強統一管理,落實審批和監督責任。
(三)切實抓好重點文物維修工程。統籌規劃、集中資金,實施一批文物保護重點工程,排除重大文物險情,加強對重要瀕危文物的保護。實施保護工程必須確保文物的真實性,堅決禁止借保護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實。要對文物“復建”進行嚴格限制,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切實用到對重要文物、特別是重大瀕危文物的保護項目上。嚴格工程管理,落實文物保護工程隊伍資質制度,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類文物保護技術規範,確保工程質量。
(四)加強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保護。進一步完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申報、評審工作。已確定為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地方人民政府要認真制定保護規劃,並嚴格執行。在城鎮化過程中,要切實保護好歷史文化環境,把保護優秀的鄉土建築等文化遺產作為城鎮化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把歷史名城(街區、村鎮)保護規劃納入城鄉規劃。相關重大建設項目,必須建立公示制度,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對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保護狀況和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及時解決有關問題;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布局、環境、歷史風貌等遭到嚴重破壞的,應當依法取消其稱號,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提高館藏文物保護和展示水平。高度重視博物館建設,加強對藏品的登記、建檔和安全管理,落實藏品丟失、損毀追究責任制。實施館藏文物信息化和保存環境達標建設,加大館藏文物科技保護力度。提高陳列展覽質量和水平,充分發揮館藏文物的教育作用。加強博物館專業人員培養,提高博物館隊伍素質。堅持向未成年人等特殊社會群體減、免費開放,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六)清理整頓文物流通市場。加強對文物市場的調控和監督管理,依法嚴格把握文物流通市場准入條件,規範文物經營和民間文物收藏行為,確保文物市場健康發展。依法加強文物商店銷售文物、文物拍賣企業拍賣文物的審核備案工作。堅決取締非法文物市場,嚴厲打擊盜竊、盜掘、走私、倒賣文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嚴格執行文物出入境審核、監管制度,加強鑒定機構隊伍建設,嚴防珍貴文物流失。加強國際合作,對非法流失境外的文物要堅決依法追索。
四、積極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一)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各地區要進一步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和登記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佈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社會公布普查結果。3年內全國基本完成普查工作。
(二)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抓緊制定國家和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明確保護範圍,提出長遠目標和近期工作任務。
(三)搶救珍貴非物質文化遺產。採取有效措施,抓緊徵集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和資料,完善徵集和保管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博物館或展示中心。
(四)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進一步完善評審標準,嚴格評審工作,逐步建立國家和省、市、縣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要制定科學的保護計劃,明確有關保護的責任主體,進行有效保護。對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代表性傳人,要有計劃地提供資助,鼓勵和支持其開展傳習活動,確保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
(五)加強少數民族文化遺產和文化生態區的保護。重點扶持少數民族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對文化遺產豐富且傳統文化生態保持較完整的區域,要有計劃地進行動態的整體性保護。對確屬瀕危的少數民族文化遺產和文化生態區,要儘快列入保護名錄,落實保護措施,抓緊進行搶救和保護。
五、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文化遺產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鄉規劃。要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成立國家文化遺產保護領導小組,定期研究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問題,統一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文化遺產保護協調機構。要建立文化遺產保護定期通報制度、專家諮詢制度以及公眾和輿論監督機制,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要充分發揮有關學術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二)加快文化遺產保護法制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範化。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台。抓緊制定和起草與文物保護法相配套的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抓緊研究制定保護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要嚴格依照保護文化遺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辦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作出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各級文物行政部門等行政執法機關有權依法抵制和制止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決定和行為。嚴厲打擊破壞文化遺產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重點追究因決策失誤、玩忽職守,造成文化遺產破壞、被盜或流失的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充實文化遺產保護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因執法不力造成文化遺產受到破壞的,要追究有關執法機關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安排專項資金,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文化遺產經費投入。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社會捐贈和贊助的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大力培養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所需的各類專門人才。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科技的研究、運用和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水平。
(四)加大宣傳力度,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認真舉辦“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各級各類文化遺產保護機構要經常舉辦展示、論壇、講座等活動,使公眾更多地了解文化遺產的豐富內涵。教育部門要將優秀文化遺產內容和文化遺產保護知識納入教學計劃,編入教材,組織參觀學習活動,激發青少年熱愛祖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情。各類新聞媒體要通過開設專題、專欄等方式,介紹文化遺產和保護知識,大力宣傳保護文化遺產的先進典型,及時曝光破壞文化遺產的違法行為及事件,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在全社會形成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與此同時,國務院有關部門也要切實研究解決自然遺產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加強自然遺產保護工作。
國務院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批準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
《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決定
(受權發布)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決定。(2004年8月28日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於2003年11月3日在第32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上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同時聲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行通知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暫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新華網北京2004年8月28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保護工作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不僅有大量的物質文化遺產,而且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黨和國家歷來重視文化遺產的保護,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並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增強,經濟和社會的急劇變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保護和發展遇到很多新的情況和問題,面臨著嚴峻形勢。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有關扶持對重要文化遺產和優秀民間藝術的保護工作的精神,履行我國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義務,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又是珍貴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化資源。我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的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明的結晶,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繫國家統一的基礎。保護和利用好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對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共同承載著人類社會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樣性的體現。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所蘊含的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識,是維護我國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權的基本依據。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不僅是國家和民族發展的需要,也是國際社會文明對話和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發生了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越來越大的衝擊。一些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大量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境外,隨意濫用、過度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時有發生。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刻不容緩。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目標和方針
工作目標:通過全社會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使我國珍貴、瀕危並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並得以傳承和發揚。
工作指導方針: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正確處理保護和利用的關係,堅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真實性和整體性,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在科學認定的基礎上,採取有力措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全社會得到確認、尊重和弘揚。
工作原則: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求突破。
三、建立名錄體系,逐步形成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
認真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要將普查摸底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性工作來抓,統一部署、有序進行。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分地區、分類別制訂普查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狀調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佈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要運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各種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真實、系統和全面的記錄,建立檔案和資料庫。
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體系。要通過制定評審標準並經過科學認定,建立國家級和省、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由國務院批准公布。省、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由同級政府批准公布,並報上一級政府備案。
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保存和傳播。要組織各類文化單位、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及專家學者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研究,重視科研成果和現代技術的應用。組織力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科學認定,鑒別真偽。經各級政府授權的有關單位可以徵集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資料,並予以妥善保管。採取有措施,防止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實物和資料流出境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物質載體也要予以保護,對已被確定為文物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充分發揮各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的作用,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專題博物館或展示中心。
建立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對列入各級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可採取命名、授予稱號、表彰獎勵、資助扶持等方式,鼓勵代表作傳承人(團體)進行傳習活動。通過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傳承後繼有人。要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的保護。研究探索對傳統文化生態保持較完整並具有特殊價值的村落或特定區域,進行動態整體性保護的方式。在傳統文化特色鮮明、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社區、鄉村,開展創建民間傳統文化之鄉的活動。
四、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協調有效的工作機制
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建立協調有效的保護工作領導機制。由文化部牽頭,建立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一協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文化行政部門與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形成合力。同時,廣泛吸納有關學術研究機構、大專院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方面力量共同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家諮詢機制和檢查監督制度。
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將保護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議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納入文化發展綱要。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法規建設,及時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要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明確保護範圍、保護措施和目標。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根據其總體規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循序漸進,逐步實施,為創建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積累經驗。
各級政府要不斷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經費投入。通過政策引導等措施,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團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行資助。要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隊伍建設。通過有計劃的教育培訓,提高現有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優勢和科研優勢,大力培養專門人才。
要充分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廣大未成年人進行傳統文化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作用。各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要積極開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和展示。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逐步將優秀的、體現民族精神與民間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編入有關教材,開展教學活動。鼓勵和支持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保護工作進行宣傳展示,普及保護知識,培養保護意識,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共識,營造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一批

國務院關於公布第一批國家級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
國發〔200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批准文化部確定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8項),現予公布。
我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擁有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歷史的見證和中華文化的重要載體,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識,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發〔2005〕42號)的精神和有關要求,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詳情請參考)
國務院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第二批

國務院關於公布第二批國家級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第一批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的通知
國發〔2008〕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批准文化部確定的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0項)和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47項),現予公布。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發〔2005〕42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要求,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認真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工作,為弘揚中華文化,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做出新的貢獻。(詳情請參考)
國務院二○○八年六月七日

第五批

2021年6月,湖北省黃梅縣流傳開來的“黃梅戲”入選國務院公布的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指導規定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方針

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長遠規劃、分步實施,點面結合、講究實效

圖片選登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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