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民政廳

陝西省政府的組成部門

陝西省民政廳,為陝西省政府的組成部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23號),設立省民政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部門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民政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的法規草案、政策和規章制度、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負責省級直接登記和脫鉤后的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黨建日常工作。
(四)統籌全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五)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全省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負責全省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承擔省際和省內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七)擬訂全省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省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老年人和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工作。
(九)擬訂全省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省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擬訂促進全省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全省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省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 職能轉變。省民政廳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省民政廳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全省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省自然資源廳的有關職責分工。省民政廳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組織編製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陝西省行政區劃圖。

職責調整

政區大典-陝西卷編纂工作
政區大典-陝西卷編纂工作
(一)取消的職能。
1.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建立農村儲金會、儲糧會並指導開展工作。
(二)划入和增加的職能。
1.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2.指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工作。
3.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4.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三)轉變的職能。
將社會福利資金資助項目評審工作交給社會中介組織。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省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及規章制度,編製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對全省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及其分支(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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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擬訂全省救災減災工作的政策辦法,承擔全省災民生活救助工作,實施減災計劃,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
(四)負責全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五)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全省城鄉社區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六)負責全省社會福利事業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省社會慈善、社會捐贈、群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八)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九)負責全省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負責全省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
(十一)負責全省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補助工作;負責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複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承擔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分配、監督和管理。
(十四)負責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五)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新聞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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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調研、政務公開、深化改革、督辦督查、安全保衛、計劃生育、車輛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起草民政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重要文件;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處。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中央和省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擬定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後勤事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全省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社會組織管理局(省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擬訂全省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負責管轄許可權內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
(四)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處。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黨的決策部署在社會組織貫徹落實;指導所屬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提高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指導所屬社會組織黨組織按期換屆;做好所屬社會組織黨員的教育培訓、管理服務和發展黨員工作;承擔省民政廳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
(五)社會救助處。統籌全省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中省社會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承擔全省城鄉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
(六)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處。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擬訂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指導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和村(居)務公開;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成員、社區工作人員培訓。
(七)區劃地名處。擬訂全省行政區域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級以下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及省內革命老區的審核;承擔省際和省內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邊界爭議調處工作;負責全省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務工作。
(八)社會事務和殯葬管理處。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省婚姻登記、殯葬管理、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負責殯儀館、火葬場、公墓、殯儀服務站等殯葬設施建設管理;承擔涉外和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管理;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和救助工作。
(九)養老服務處。擬定全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負責全省老年人社會福利和權益保障;擬訂全省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省養老福利機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兒童福利處。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負責涉外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擬訂全省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擬訂全省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毀;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訂全省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製、考核獎懲、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出國政審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代管單位


陝西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陝西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內設綜合處、組織宣教處、福利事業處、權益保障處。主要職責是:
1、宣傳人口老齡化的重大戰略意義,研究人口老齡化的現狀與發展趨勢,為省委、省政府制定人口老齡化對策提供決策依據。老齡工作機構組織建設,老年工作先進評選表彰、老齡工作幹部培訓、老年社團組織的業務聯繫和管理及老齡工作的統計工作。
2、負責人口老齡化的調查研究,制定老齡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省老齡工作,協調、組織老齡方面的重大活動,開展老齡問題的對外交流,參加有關老齡問題的國際性和地區性的專業會議,開展多邊或雙邊的技術援助和技術作用活動。
3、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以及《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陝西省老年人優待辦法》的組織實施工作,辦理老年群眾來信來訪,切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落實老有所養,在農村開展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開展創建敬老模範村工作,協調各涉老部門探索解決城鄉社會養老保障問題和老年福利設施的建設問題。
5、開展老有所為,發揮老年人作用,組織城鄉廣大老年人積極投身經濟建設、關心下一代、反腐倡廉和兩文明建設;負責老年經濟實體的審批和指導管理。
6、開展老年教育、文化、體育、醫療保健等活動,使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為、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教,安度晚年。
7、發揮省老齡委各成員單位的作用,樹立大老齡工作意識,起到協調、配合作用,為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涉老工作當好參謀助手,完成多項國家及全省重大活動及事務。
陝西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下設陝西省老年報社、陝西省老年公寓,兩個事業單位。

直屬單位


1.陝西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為陝西省民政廳所屬的正處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全省福利彩票的管理、發行等工作;籌集社會公益金,為社會福利事業提供資金支持。
2.陝西省救助家庭核對服務中心為陝西省民政廳所屬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開展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核查、統計分析等工作;承辦全省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信息系統建設、管理、維護和信息查詢工作。
3.陝西省行政區劃編圖資料館為陝西省民政廳所屬的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全省地名類圖集(書)的編製及行政區域界線地圖的備案工作;承擔全省地名工作研究論證及地名信息系統信息錄入及維護工作;承辦陝西省行政區域界線與地名檔案、革命英烈檔案的管理與利用工作;搜集整理地名檔案及革命英烈史料等相關信息資料。
4.陝西省康復輔助器具中心為陝西省民政廳所屬的正處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為傷殘退伍軍人、優撫對象、貧困殘障人提供輔助器具加工配置等服務;承辦榮軍優撫對象等民政服務對象的服務工作。

主要領導


郭社榮 黨組書記、廳長
曾明 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戈養年 黨組成員、副廳長
郭惠敏 黨組成員、副廳長
陳軍 黨組成員、副廳長
翟玉堂 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組長
朱聖根 副巡視員
張波 副巡視員
石志俊 副巡視員

歷史沿革


民政,作為國家內部行政事務的一部分,具有悠久的歷史,中國幾千年來各個朝代都有管理民政事務的官員或機構。
西周時期由地官司徒掌管民政事務。秦代的民政事務由丞相統管。漢代主管民政事務的官員是丞相(司徒)和民曹尚書。兩晉的中書令及所轄的屯田尚書,左民、右民郎官都管理民政事務。隋代在中央設民部掌管民政事務。唐代將民部改為戶部,仍掌管民政事務。宋、元、明、清各代都設戶部掌管民政事務。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設置了民政部,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設置民政部管理國家民政事務,民政部門成為一個獨立的行政機構。到清末,民政機構掌管的業務十分廣泛,包含現代民政、人事、公安、衛生、土地、工程修建、宗教事務等多個部門的業務,成為綜合管理機構。民國16年(1927年),國民政府設置內政部管理民政事務。1935年,紅軍長徵到達陝北后,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駐西北辦事處設司法內務部主管民政業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設立內務部主管民政工作,1969年撤銷,1978年,五屆全國人大決定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延續至今。
陝西是中華民族的最早發祥地之一,從西周時代起,陝西就有賑濟、移民、行政區劃等項民政工作的行政管理事務。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陝西的民政機構曾用過布政使司、內務廳、陝西省人民政府民政廳、陝西省革委會生產組民政勞動組、陝西省革委會民政局、陝西省民政局等名稱。1983年,改為“陝西省民政廳”延續至今。從建國起,由於業務發展和政府部門職能分工趨於專業化,省上先後成立了近十個廳局級單位承擔原來民政部門業務。陝西省民政廳的主要業務可分為四個部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工作、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工作、為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服務工作、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工作,共30大項68小項業務。儘管民政業務範圍在不斷調整,但“上為中央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宗旨沒變。陝西民政系統遵循“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注重實效,狠抓落實,民政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在“落實民權、維護民力、解決民生”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效地調節了社會效益,促進了社會公平,維護了社會穩定。隨著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提出,民政事業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必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人員編製


省民政廳機關行政編製110名,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省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廳級),省減災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34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其他事項


(一)省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廳長兼任,副主任2名(副廳級)。
(二)撤銷省減災中心機構。
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聯繫地址


單位地址: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廣場省政府東院2號樓

工作動態


榆林市民政局四項措施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近日,榆林市民政局召開專題會議,提出四項措施學習貫徹黨的第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
一是要加強學習交流。把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的首要政治任務,正確理解和把握全會精神實質,不斷提高政治理論水平和工作水平,充分發揮民政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公平正義、化解社會矛盾、創新社會管理、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要科學謀划明年工作。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密結合民政工作實際,從年度目標著眼,從在手工作做起,從具體事情入手,對明年的各項重點工作科學謀划,用務實的作風把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到明年的實際工作當中。
三是要妥善安排困難群眾生活。要突出救助重點,加大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實行困難群眾分類救助、臨時救助以及做好災民基本生活物資籌集發放等措施辦法,確保困難群眾衣食無憂,讓困難群眾溫暖安全越冬。
四是要加強作風建設。要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作風建設常態化”的總要求,緊密結合正在開展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動,認真查擺“四風”突出問題,剖析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為即將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做好鋪墊,打好基礎。

所獲榮譽


時間獎項
2021年5月28陝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