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教育局
烏海市教育局
徠烏海市教育局是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烏海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內黨發[2001]27號)文件精神設置,是烏海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本市教育發展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市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協調管理教育經費,研究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管理制度和辦法;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分配使用情況。
(四)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特殊教育、幼兒教育、民族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等到工作;組織對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和中小學實施素質教育工作的督導和評估;指導協調各區、各有關部門、各企業事業單位的教育工作。
(五)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統籌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制定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特殊教育、幼兒教育的學科教學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七)指導全市各類學校德育教育工作、體育衛生藝術勞技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統籌管理並協調教育外事工作和系統內出國留學人員的派遣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對外教育合作與交流。
(九)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大中專學校招生計劃,組織實施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漢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編製全市漢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應用情況,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自治區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徠(一)辦公室
職能: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並參與和管理機關常務、政務和事務工作;負責各項文件的起草、運轉和文秘管理工作;負責各項會議的組織安排、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機要保密、安全保衛以及機關財務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和所屬二級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及工青婦工作。
(二)人事師資科
職能: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勞資人事、機構編製和教職工的考核聘任以及幹部的管理和考核任免工作;規劃並管理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各級各類評優先、表彰獎勵工作;具體負責全市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崗位培訓、繼續教育、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組織全市各級各類教師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統籌管理並協調教育體育的外事工作和系統內出國人員的派遣管理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派遣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二級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職能:負責編製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編製事業統計報表和所屬二級單位基本建設計劃及各級各類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編製機關及所屬二級單位經費的預(決)算;負責教育系統審計工作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教育系統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職能: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特殊教育、民族基礎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的改革和德育工作;負責全市的高中招生和指導基礎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持漢語言文字應用管理科牌子)
職能:統籌管理全市職業教育、民族職業教育、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編製職業技術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規劃,擬定職業教育、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辦學評估方案並組織方案;統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協調並指導全市職工的崗前、在崗培訓工作;編製漢語言文字工作台中長期規劃;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劃和標準的應用於情況;指導教育系統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組織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
(六)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職能:(總體)
宏觀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組織各類學校學生參加競賽和藝術教育等活動;指導和管理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教材建設;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具體工作項目)
2、檢查指導學校體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3、組織全市中小學生文藝匯演;
4、組織市直中學生運動會和全市單項體育競賽;
5、選拔代表隊參加教育廳組織的體育、文藝、藝術等各類競賽;
6、組織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
(七)教育督導室
(掛烏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牌子)
職能:負責擬訂教育督導工作制度、辦法和評估標準,對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幼兒園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執法督導、檢查;對全市義務教育、掃盲教育進行督導;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對教育工作的質量、人事、經費、校舍狀況等到進行指導和評估。
劉雲兵:局長。
胡劍鋒 副局長、局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漢語言文字、教育督導和教育招生考試方面的工作。分管職業與成人教育科(含漢語委辦公室)、督導室、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喬月清 副局長、局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教育科研、教育裝備技術和教育信息化建設方面的工作。分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市教學研究中心、市現代教育技術應用研究中心。
孫喜柱 副局長、局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機關政務、事務、財務計劃統計、學生資助和信息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計劃財務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肖西田 副局長、局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基礎教育、民族教育、學校安全教育和禁毒、直屬單位綜合治理、消防、維穩、應急方面的工作。分管基礎教育科、職業與成人教育科(民族教育方面)、學校安全管理中心。
張志賢 教育系統黨工委專職副書記、局黨組成員:協助系統黨工委書記、局長、局黨組書記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精神文明、宗教、信訪、工青婦工作和人事師資培訓方面的工作。分管教育系統黨工委辦公室、局機關黨委、人事師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