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塞爾
美國心理學家
格塞爾(Gesell,Arnold Lucius)美國心理學家。1880年6月21日生於威斯康星州的阿爾馬;1906年,獲得克拉克大學的心理學博士學位。
1911年,他任教於耶魯大學,並於1915年獲該校醫學學位。嗣後,他一直在耶魯大學執教至死。
1961年5月29日卒於康涅狄格州的紐黑文。
時間 | 院校 | 專業 | 學位 |
1906年 | 克拉克大學 | 心理學 | 博士 |
1911年,他任教於耶魯大學,並於1915年獲該校醫學學位。嗣後,他一直在耶魯大學執教至死。
研究方向
格塞爾最初對智力愚笨的兒童感興趣,但是由於智力愚笨是一個與其他因素有連帶關係的問題,他的興趣便逐漸轉移到研究兒童的智力發展上去。格塞爾及其研究小組拍攝了一萬二千名兒童的表情照片,對智力發展問題進行了大規模的調查研究。他們的研究成果有助於證明兒童的智力正如體力一樣是按照一定的有規律的方式發展的。人們不難相信,智力的發展是與神經系統的日臻健全密切相關的。智力顯然是人的機體的一個附屬物,決非是與人體無關的自在物。格塞爾關於這些研究成果的著述一直深受那些希望判斷自己子女是否發育正常的父母們的歡迎。
格塞爾在研究中使用最新技術。他對許多兒童進行了研究,包括狼孩Kamala。他也研究幼小的動物,包括猴子。
作為一名心理學家,格塞爾認識到自然與教育都極為重要,他警告其他人不要過快將心理無能歸因於特殊原因。他相信人類行為的許多方面,例如用左右手的習慣和氣質是遺傳獲得的。
雙生子爬樓梯研究
研究起源
格塞爾的觀點源自於他的雙生子爬樓梯研究。
1929年,他首先對雙生子T和C進行了行為基線的觀察,確認他們發展水平相當。在他們出生第48周時,對T進行爬樓梯、搭積木、肌肉協調和運用辭彙等訓練,而對C則不作訓練。訓練持續了6周,其間T比C更早地顯示出某些技能。到了第53周當C達到爬樓梯的成熟水平時,對他開始集中訓練,發現只須少量訓練,C就趕上了T的熟練水平。進一步觀察發現,55周時T和C的能力沒有差別。
研究結果
格塞爾斷言,兒童的學習取決於生理上的成熟,成熟之前的學習和訓練難有顯著的效果。
主要著作
1941年出版的《發展診斷學》
1925年的《學前兒童心理發展》
1928年的《嬰兒期和人的成長》
1929年的《同卵雙生子的學習與成長》
1940年的《兒童生活的最初五年》
1943年的《現代文明中的嬰兒和兒童》
成熟勢力理論
﹙一﹚思想淵源:他的理論被公認為屬於遺傳決定論.他的兒童心理發展理論的核心是所謂“成熟勢力說”或“成熟潛能說”.這一理論有其思想淵源:盧梭的自然教育理論.18世紀的胚胎學的研究.霍爾的復演說和達爾文的進化論.機能心理學家考喜爾。
﹙二﹚成熟理論的主要觀點
格塞爾認為,支配兒童心理發展的因素很多,但主要是“成熟”。
成熟的含義:格塞爾認為,兒童心理的發展過程是有規律,有順序的一種發展模式。這種模式是由物種和生物進化順序決定的,是由生物體遺傳的基本單位--基因決定的。所謂“成熟”就是“給予通過基因來指導發展過程的機制一個真正的名字”在格塞爾看來,所有兒童都毫無例外地按照成熟所規定的順序或模式發展,只是發展速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由每個兒童自己的遺傳類型或其它因素所制約。
成熟和環境的關係:格塞爾看來,成熟是一個由內部因素控制的過程,這是這種內部因素決定機體的發展的方向和模式,但格塞爾不排除環境對兒童的發展影響。主要表現在:環境可能暫時影響兒童發展的速度。良好的環境可以提供一定的條件,從而有助於兒童發展其生命中最積極,最寶貴的資源;一個不良的環境,則可能阻止和壓抑其自然潛能的順利發展。但環境的作用僅僅如此而已。在他看來,發展的速度最終還是由生物因素決定所控制。
他把兩者關係歸納如下:環境因素對兒童的發展起支持,影響及特定化作用,但並不能產生基本的發展形式和個體發展的順序。只有當結構與行為相適應的時候,學習才可能發生;在結構得以發展之前,特殊的訓練及學習收效甚微。
著名的同卵雙生子爬梯實驗
格塞爾找來一對同卵雙生子A和B,A從出生后第48周起接受爬梯及肌肉協調訓練,每日練習10分鐘,連續6周;B則從出生后第53周開始,僅訓練了2周,就趕上了A的水平。由於同卵雙生子有相同的基因,格塞爾得出結論:在兒童的生理成熟之前的早期訓練對於最終的結果沒有多大的作用,而一旦在生理上有了完成這種動作的準備,訓練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敏感期以及發展形式﹙根據奧地利生態學家勞倫茲的關鍵期﹚。格塞爾認為在個體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一定的敏感期。他要求教育在此期內有針對性地對兒童施教會收到良好的效果。他還提出,兒童的成熟不完全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而是通過從發展的一種水平向另一種水平的突然轉變,這種變化不是隨意性變化,而是類似周期性變化,周期的波峰與波谷受到在不同時間的不同成熟機制的影響。﹙成長模式﹚
論嬰幼兒的養育
﹙一﹚教養嬰幼兒應以兒童為中心
格塞爾認為,嬰兒帶著一個天然進度表降臨人世。嬰兒儘管知識尚未開化,但對於其內在需要,對於要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非常“聰明”,父母﹙養育者﹚應追隨兒童,從兒童本身得到啟示,而不應強迫兒童接受自己的意願或規定的模式。養育者要仔細觀察善於追隨兒童的信號和暗示,才能了解或確信嬰兒具有先天的諸如吃奶,睡眠,覺醒,坐起,爬走等自我調節能力。父母只要在嬰兒期機敏地追隨,滿足兒童的需要,以後將自然地覺察兒童特有的興趣與能力,並學會尊重兒童,給兒童以發展個性的機會。
﹙二﹚教養者應掌握兒童成熟的知識
格塞爾認為,父母還應掌握一些有關兒童發展傾向和順序﹙即成熟﹚理論知識,特別需要意識到成長在穩定與不穩定之間的波動性。因為這些知識有助於父母了解兒童的身心特點,從而在某些特定時期具有耐心。例如兩歲半左右的兒童往往不聽大人的話,有一種執拗性。假如父母了解到這種固執是成長的一種自然狀態的話,他們就不會感到迫切需要去根絕這種行為。相反,他們會更靈活地對待孩子,甚至會因孩子試圖建立自己的獨立個性而感到欣慰。
﹙三﹚在成熟的力量與文化適應之間求得合理的平衡
針對格塞爾上述的兒童觀,有人說他的育兒觀對兒童來說太放縱,太自由了,會縱壞了孩子,使孩子為所欲為,格塞爾回答說:兒童當然必須學會控制自己的衝動併合乎文化的要求,但對兒童這一要求的提出也必然與兒童的成熟有關。只有當兒童成熟到具有克制能力時,他們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
在這個問題上他還提出了以下觀點:
1、文化適應是必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要使兒童適應以權威制度的社會目的為特徵的社會模式。
2、學校教育不應僅僅根據文化目標行事,以至忽視兒童的成長特點。
3、除了從整體上考慮兒童的年齡特徵外,教師還應將自己的工作和每個兒童的準備狀態與特殊能力配合起來。
﹙一﹚正如格塞爾本人指出的,生理成熟確實是兒童心理發展的生理學基礎。它不但包含了遺傳素質這樣的兒童心理發展的前提條件,而且更突出地強調了這些內部素質隨時間而產生的變化。很難想象,沒有一定的生理成熟程度,兒童心理怎麼能夠不斷向前發展。
﹙二﹚他的成熟說引起人們的興趣和重視,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關於成熟研究本身的深刻性和經典的實驗﹙雙生子實驗﹚。正如有人指出的:“像格塞爾這樣,在兒童心理發展的某一方面研究得如此徹底,深刻,還是不多見的,”他的兒童發展的常模具有極大價值。為那些從事兒童工作的兒科醫生,教育家和心理學家仍然有用。
格塞爾認為,正常兒童行為模式的出現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出生后的第4周,16周,28周,40周,52周,18個月,24個月,36個月是行為發展的關鍵年齡。這些年齡階段出現的行為可以作為測查項目和診斷標準。測查包括:動作能﹙分粗細動作﹚,應物能﹙對外部刺激加以分析綜合順應環境的能力﹚,應人能﹙人際交往和生活自理能力﹚,言語能﹙理解和表達語言的能力﹚。將著四個方面的實測水平與常模相比較,得齣兒童的成熟年齡。
表現在過分誇大了生理成熟的作用,只注意到了時間的變化,而忽視了兒童心理發展的其它條件。事實上,生理成熟僅僅是為兒童心理發展提供了一種可能性,如果缺乏環境和教育這樣的外部條件,這種可能性是無法實現的,儘管格塞爾也提到了環境,但他把環境的影響放到一個不重要的位置。
對於他的理論的上述兩重性,以他成熟理論的兒童教養觀自然也不可避免地也具有兩重性。他要求教育機構,教育者,父母應遵守兒童的身心特點對兒童進行養育或施教,要求注意培養兒童個性,反對對兒童提出整齊劃一的要求,這些無疑是有價值的,但他有要求教育者消極無為地追隨兒童,又貶低了教育,教師的主導作用,他的這些兒童思想與盧梭和蒙台梭利有相似之處,但在環境與教育的忽視上,更為偏激,有人說“因為他過分地鑽進了成熟這個領域,以至於忽視了其它許多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