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產業分類體系
北美產業分類體系
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AICS)合作計劃
數據比較的需要
標準產業分類體系(SIC)與各國使用的產業分類系統是不可比的,分析人員很難在國際間對產業的特徵、趨勢和發展進行比較。北美自由貿易協議(NAFFA)的出台促使美國考慮開發一個新的分類系統,使與其他北美貿易協議簽署國之間的數據更具有可比性。
威廉斯堡會議參加者之一,加拿大統計局也計劃對他們的1980年版的標準產業分類進行修訂。美國經濟分類計劃編製委員會(ECPC)成立不久,加拿大就加入了關於各自國家產業分類系統調整和聯合建立新系統的研究討論,隨後墨西哥(INEGI)也參加了討論。因此,1994年7月26日美國預算管理辦公室(OMB)宣布討論的結果,北美國家的統計機構已經同意開發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AICS),使三個國家使用共同的產業分類標準。
計劃編製一個綜合的產業分類系統,需要一個一致的基本概念框架結構。加拿大統計局、墨西哥INEGI和美國經濟分類計劃編製委員會(ECPC)同意按照以下主要原則開發一個適用的統一分類系統:
· 使用產業統計數據,要求同時使用投人和產出的信息。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MCS)應該符合以生產為基礎的經濟概念,例如,像生產貨物或服務過程的產業應該歸在一類。
[①美國和加拿大標準產業分類聯合研究結果發表了兩篇論文,一篇是覆蓋美國的標準產業分類體系,另一篇是加拿大的標準產業分類體系。美國的報告就是上述的第一個報告,題目為“美國標準產業分類中使用的經濟概念”;加拿大的報告題目為“標準產業分類的基本概念”,在加拿大統計發表。經濟分類計劃編製委員會(ECPC)發表的第二篇報告題目為“差異指數:支撐產業分類的定量工具”,評價美國產業的新“差異指數”。]
· 各國統計系統應該搜集生產方面的數據,以滿足市場為基礎的需要或依據經濟信息分組的要求。每個國家都同意改進商品分類系統,包括海關合作委員會協調系統和聯合國主要產品臨時分類系統。
· 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MCS)的長期目標應該是為經濟分類實施以生產為基礎的框架。該框架將在1997年開始使用,隨後對現有的產業條目進行校訂。
· 任何新的分類體系都應包括開發以下分類內容:(1)新出現的產業,(2)一般服務業,(3)從事高技術生產的產業。②
· 時間序列數據的連續性應儘可能維持在一定程度範圍內,但必須要考慮經濟的變化和用戶需要的逐漸發展。考慮與分類各部分之間相關的建議,只要它們合理且與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AICS)的長期目標相一致。
· 參與國的統計機構同意對他們現有的產業定義重新進行詳細研究,確定現有的三個系統間有什麼不同,並向共同點靠攏,逐步接受從生產角度出發的新的分類系統。
· 參與國同意償試開發將北美產業分類體系(NMCS)和目前聯合國制定的所有經濟活動的國際標準產業分類(ISIC,第三版)在兩位碼水平上兼容。
· 當要求分類改變以滿足國際比較時,這些變化應以國家為方向,或者每一個參與國家現有的分類定義非常符合以生產定位的概念。
美國經濟分類計劃編製委員會(ECPC)下設七個分會:包括農業;礦產業和製造業;建築業;銷售網路;金融、保險和房地產業;經營和個人服務業;衛生、社會保障和公共管理業分會。人員由經濟學家、統計學家和代表l 9個聯邦政府機構的分類專家組成,這些機構在他們工作中經常使用標準產業分類。同時,經濟分類計劃編製委員會(ECPC)還建立了美國協調委員會,協調各分會與墨西哥INEGI和加拿大統計局之間的工作。
美國經濟分類計劃編製委員會分委會和墨西哥INEGI、加拿大統計局的代表經過一系列會議協商,開發了提議的北美產業分類體系結構框架。考慮接受來自所有三個國家提出單個產業的建議,只要他們建議的產業滿足整個產業系統從生產角度定義的概念。當各分會考慮並同意北美產業分類體系的大類分組后,美國經濟分類計劃編製委員會發表建議這些大類中所包括的產業。在1995年5月至12月期間,共同參與的統計辦公室共開發和通過了31個獨立的協議。每個協議對門類及門類中所包括的產業進行描述:略述了分類的局限性與約束;敘述了NMCS產業與聯合國的國際標準產業分類(ISIC,版本3);分另IJ總結了各自國家分類系統的變化。
[ ②“高技術”包括電子原件、通信設備、計算機及輔助設備、計算機軟體、醫療設備和新材料。高技術產業包括上述內容,但並不僅僅局限於上述內容。]
例如協議18,覆蓋了NAICS門類51“信息業”。“信息業”門類是從SIC的 D部門“製造業”、E部門“運輸、通信、電、氣和衛生服務業”及I部門“服務業”中提取的產業。在NMCS信息門類中20個新的產業是新產生的,包括:
· 在出版業大類(511)中資料庫和名錄出版業是一個5位編碼分層的新產業。
. NAICS中的軟體出版商產業是從SIC7372產業“打包軟體”部分中建立的。
· 在大類(512)“動畫和聲音錄製業”中建立了11個5位編碼和6位編碼層的產業。
· 在大類(513)“廣播和電訊業”中建立了11個5位編碼和6位編碼分層的產業。
單項協議由五個小組各自的國家主管當局核准,第一項協議(三項協議之一)(關於單一門類——金融和保險業)開始於1995年5月19日,於1995年12月13日最終通過。如果協議被核准,預算管理辦公室(OMB)在聯邦登記雜誌上發表建議這些門類和大類中所包括的產業,並徵求公眾的意見。在1995年5月至1996年11月共發布了5個通告,連同1996年12月20日發布的最終徵求意見稿。(管理和預算辦公室收到大約400份關於提議的新的分類體系意見,大部分意見是建議在NMCS中增加產業分類,或更改產業名稱。
經濟分類計劃委員會(ECPC)向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遞交NAICS最終提議稿,該稿是以聯邦登記雜誌(1996年11月5日)最後發表的提議稿為藍本。一般,OMB接受ECPC的推薦提議,只是有許多較小的例外。這些不予接受的小方面主要是對特別行業重新命名或重新編碼。然而,在NMCS製造業門類的大類337“傢具及其相關產品製造業”的修訂是為了強調按傢具劃分類型,而不是按材料劃分的傢具製造產品。
三個國家設計了新的產業分類體系后,面臨著如何實施這套體系的任務。延期使用只能惡化原有系統固有的問題,所以參加NMCS設計人員決定一定要儘快應用NAICS。
普查局同意1997年經濟普查開始執行新的分類體系,預定普查開始收集數據的日期距NMCS最終批准不到一年的時間。③普查局計劃在1999年初使用 NMCS體系發表新的一般統計進度數據。從1999年第二季度開始發表只使用 NMCS產業分類的地理區域報告和專業系列報告。最後,計劃在2000年3月發表聯接分類關係表,使用戶將NMCS的統計與使用SIC編碼發表的數據建立聯繫。
[③經濟分析局BEA和勞工統計局BIN也計劃儘快執行NAICS;BEA最初發表的數據將是1997年國外直接投資基準調查(1999年度收集數據),而BIN於2002年開始公布依據 NAICS為基礎的數據(2001年度就業和工資報告)。]
1997年經濟普查有幾項內容是不轉換到NAICS,其中包括:邊遠地區(波多黎各,關島和美國維爾京群島)的經濟普查,商品流量調查,汽車存量和使用調查。普查局常規經濟調查項目,如1998年年度製造業調查(計劃2000年3月使用NMCS發表數據),月度批發業和零售貿易業調查(均計劃在2001年),1999年年度資本支出調查(2001年2月),季度金融報告(2001年3月,發表2000年第四季度報告)等在1997年普查后均要開始使用NMCS分類。
從50年前最初建立SIC以來一直定期修訂該體系規則。SIC最近的修訂是在1987年,當時修訂該系統是為了識別高科技產業,特別是那些包括計算機和其它電子設備的產業。這些修訂在很大程度上並未改變,這是因為當更新分類體系的詳細內容時偏離了SIC規則的核心特徵——SIC使用的產業分類規則以生產和市場混和定位為基礎(例如,商品或服務同時使用,為了一些目的屬於一類或一起使用)的分類。1997年“版”經過全面努力改變了所有這些問題,為北美自由貿易領域建立了一套統一的分類體系,依據使用同一生產加工過程的產業分組。
新體系的建立(在31個產業結構協議中)將產業組成20個主要的門類,與SIC體系的主要分組相比增長了一倍。④許多“新”的門類可作為舊的SIC版本類似或改進的門類:例如,NMCS的農業(門類11),礦產業(門類21)和建築業(門類23)實際上分別與SIC的農業(A部門),礦產業(B部門)和建築業(c部門)分類範圍是一樣的。
當然在其它一些領域有一些重要的變化。在NMCS中,舊的金融、保險和房地產部門(H)被分成金融保險業(52)門類與房地產和租賃業(53)門類;批發貿易業(43)和零售貿易業(4445)被重新定義。最大的變化是SIC的服務業I部門,在 NMCS下將服務業I部門的產業分解到8個新的門類,其中所包括的4個(教育服務業;衛生保健和社會保障業;藝術、文娛演出和娛樂業;除公共管理外的其它服務業)服務業是完全從以前的服務部門中取過來的。
NMCS門類對應的SIC部門見下表:
[④SIC編碼分類產業有10種部門(A—J),第11種部門(K)用於不能分類的基層單位。]
表3一l NMCS門類及與之對應的SIC部門
NAICS 編碼 | NAICS門類 | SIC編 碼 | SIC最大分配限度的部門 |
11 | 農業,林業、守獵業和漁業(農業 普查由農業部實施) | A | 農業、林業和漁業 |
21 | 礦產業 | B | 礦物產業 |
22 | 公用事業 | E | 運輸、通訊和公共事業 |
23 | 建築業 | C | 建築產業 |
3133 | 製造、I匕 | D | 製造業 |
42 | 批發貿易業 | F | 批發貿易業 |
4445 | 零售貿易業 | G | 零售貿易業 |
4849 | 大型旅客航空運輸和所有鐵路運輸業 | E | 運輸、通信和公共事業 |
D | 製造業 | ||
51 | 信息業 | E | 運輸、通信和公共事業 |
I | 服務產業 | ||
52 | 金融、保險業(經濟普查不包括 基金和信貸業) | H | 金融、保險和房地產業 |
53 | 房地產和租賃業 | H | 金融、保險和房地產業 |
I | 服務產業 | ||
54 | 專業、科學和技術服務業(經選 普查不包括風景建築和獸醫服 務業) | I | 服務產業 |
55 | 公司和企業管理業 | 所有部門的部分 | |
56 | 服務業(經濟普查不包括景觀美 | I | 服務產業 |
化服務業) | E | 運輸、通信和公共事業 | |
61 | 學、中學、院校和專業學校) | I | 服務產業 |
62 | 衛生保健和社會保障業 | I | 服務產業 |
71 | 藝術、文娛演出和娛樂業 | I | 服務產業 |
G | |||
72 | 住宿和飲食服務業 | I | 服務產業 |
81 | 查不包括寵物照管;惹工、政治 和宗教組織;以及私人住戶) | I | 服務產業 |
93 | 查,沒有按S黧S或IC系統分 類的現成數據) | J | 公共管理業 |
NMCS不僅成倍增加了門類/部門的數量,而且也增加了定義的產業數量,從美國經濟的SIC的1004個產業增加到1170個產業。新體系定義了350多個以前未單獨定義的新產業(包括250個新的服務產業),重新修訂了330多個產業的範圍。在NMCS中,定義的1170個總產業中的473個(佔總量的403%)仍然代表製造業。
SIC編碼使用4位編碼體系,其中前2位編碼確認主要分組,第3位碼代表產業分組,第4位編碼代表特殊產業。普查局按照5位和7位碼分層的產品分類編碼形式開發了普查局對SIC補充編碼,使其能夠應用到SIC編碼中的特殊產品。在服務業(或非產品生產)門類中還建立了6位編碼分層“經營種類”。
NAICS計劃制定者決定新體系的前二個特性應該是指明門類(在NMCS中。術語“門類sector'’代替用於1987年SIC的“部門division")。他們也想到,如果編碼系統的第一個特性嚴格限制在SIC中9或10個門類的數量,那麼現代經濟如此複雜不能充分說明情況。因此,NMCS使用6位編碼分層,其中前2位指明門類,第3位指明大類,第4位中類,第5位碼是NAICS的小類。第5位碼的產業分層是最詳細的產業分層,它可以用於所有三個參與國家的經濟數據比較。第6位碼確認指定國家的產業——在NAICS中,美國有695個這樣的產業,例如,具有6位碼層次的分類限於美國。其結構見下面的說明:
NAICS分層 | NMCS編碼 | 描述(種類) |
門類 | 72 | 住宿和飲食 |
大類(子門類) | 722 | 食品服務和飲酒店 |
中類(產業分組) | 7222 | 有限服務飯店 |
小類(產業) | 72221 | 有限服務飯店 |
722211 | 有限服務餐館 | |
美國小類(產業) | 722212 | 自助餐廳 |
722213 | 快餐店和不含酒精的飲料店 |
普查局在一些產業增加附加編碼仍然有更詳細的分類。例如,門類72中6位碼層次的“國家”產業722213“快餐店和不含酒精的飲料店”可進一步分成7位碼層次的產業:7222131“冰激凌和軟飲料店”;7222132“冷凍酸奶店”;7222133“甜麥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