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光

冼光

徠冼光(?——1542年) ,字汝實,別號羅江,明代廣東順德鷺洲堡大羅村人(今樂從鎮大羅村)人。明嘉靖二十一(1542)年十二月初八日,冼光以病終正寢。

個人信息


弘治九年(1496年)成進士,曾任南京太僕寺少卿,升通議大夫南京工部右侍郎,後轉南京太常寺卿。為官前後二十年,以善斷冤案,見義勇為著稱。被民眾譽為“冼燈籠”。冼光初任江西安仁縣時,有個貧窮青年遭一劣紳誣陷,被前任知縣判了死罪,正在等候秋後處決,當時全縣人為之憤憤不平。冼光見狀,為查明真相,微服出巡,終查明真相,智擒原凶,還青年於清白。結案當日,全城百姓奔走相告,稱讚新知縣清明。
隨後,冼光連續排查了幾個疑難大案,罪犯皆懼於冼光,不敢輕易作案。老百姓便編歌謠:“民無冤訟、有冼燈籠、訟無滯屈、有冼三日。”來頌揚他。冼光不但辦案公正,還曾冒著生命危險為民開倉放賑,置自己前途與生命於百姓之後,著實難得。
後來冼光調至京城當監察御史,臨江有個商人被陷入獄,冼光不顧得罪有關官員,力排眾議,為其平反昭雪。在當監察御史七年間,冼光更是疾惡如仇,直言無忌,不但奉命清查在朝權貴貪賄公行,且上疏切諫皇帝帶頭剎住當時大建僧廟的歪風邪氣。終因人微言輕,未被重視,冼光痛心時勢惡濁,辭官歸隱達18年之久。

冼光家族墓


位於樂從大羅進士里(冼家)。共三座明墓。
一為冼安與楊氏合葬墓。墓男主人因其子冼光在朝為官,請賜封追贈,由追封文林郎到中憲大夫、通議大夫南京大理室卿,女主人由太孺人到恭人至淑人。
二為冼光墓。冼光,字汝實,號羅江,順德樂從人。明朝宏。治丙辰(1496年)考獲進士,曾任南京太僕寺少卿,升通議大夫南京工部右侍郎,後轉南京太常寺卿。為官有政聲,被民眾譽為“冼燈籠”。
三為冼堯祖之母墓。堯祖在萬曆六年(1578年)為光祿寺典簿之職。墓旁有兩塊碑。“奉天勅命冼光父母碑”長2.10米,寬94米,厚0.16米。18行共346字,有13行看不清。正中篆額“奉天勅命”四字,伴以兩小雲龍,兩邊大雲龍夾額。底座刻雲雷紋。“奉天誥命冼光父母碑”長2.10米,寬0.82米,厚0.11米。24行共501字,有48字磨損。正中篆額“奉天誥命”四字,伴以兩小龍,兩大雲龍夾額。底座刻葉脈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