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
公安政法類專科層次的高等職業院校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的公安政法類專科層次的高等職業院校,列入公安系列,面向全區公安、政法系統培養專科學歷的實用人才,學制三年,同時兼掛內蒙古政法幹部培訓學院牌子,承擔全區公安、政法系統的繼續教育和在職培訓任務。
學院前身是1948年3月成立的內蒙古公安部直屬訓練科。1980年改建為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幹部學校、內蒙古自治區人民警察學校。2001年4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組建為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2002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校併入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
1948年3月,學院的前身內蒙古公安部直屬訓練科在烏蘭浩特市成立。
1953年組建為內蒙古公安幹部學校,1954年遷址呼和浩特市,
1959年改名為內蒙古政法幹部學校。
1980年改建為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幹部學校,成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警察學校,兩個學校一套機構。
2001年4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組建為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
2002年9月,內蒙古司法學校併入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經過五年的發展建設,學院已步入正規普通高等教育的發展軌道。
蘇和生 | 政治委員 |
李永林 | 院長(試用期一年) |
竇利萍 | 黨委委員、副政委 |
戴軍 |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
陳瑛 |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
郭志忠 | 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 |
李啟軍 | 黨委委員、後勤處處長 |
2020年12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任免一批領導幹部,決定免去趙永剛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院長職務。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校園環境圖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師生活動圖
內蒙古警察職業學院
[政治部] | [紀檢辦] | [辦公室] | [教務處] | [成教處] | [學生處] | [後勤處] |
[偵 查系] | [治 安 系] |
[交通管理系] | [公安管理系] |
[法 律系] | [監 管系] |
[政治理論部] | [蒙語教學部] |
學院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興安北路11號
郵編:010051
內蒙警院的主要專業分別設蒙、漢語兩種語言授課班。現開設了偵查、治安、道路交通管理、法律和公安文秘等專業,其中偵查、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和公安文秘專業具有突出的警察特色,填補了內蒙古高等教育的空白。
偵查專業 | 主要是為基層公安局刑警隊培養偵查員。在三年教學過程中,按照現代化、正規化、警務化、專業化的要求,對學生進行系統教育和嚴格訓練,培養學生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素質,使學生形成政治理論、科普知識、社會生活常識、法律理論和偵察理論相互融會貫通的警察文化素質,掌握信息技術、駕駛技術、現場勘查技術、痕迹和物證檢驗鑒定技術、查緝技戰術等,養成不怕困難、英勇頑強的作風,培養臨危不懼的膽魄、克敵制勝的本領和偵查辦案的能力。這個專業是全區培養刑事警察的支柱專業,肩負著十分艱巨的教育培訓任務。 |
治安專業 | 主要是為基層公安局、派出所、大型企事業單位培養治安、保衛人才。學院按照從嚴依法治警的要求,對學生進行全面系統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專業教育。要求學生確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養成無私奉獻的精神和實事求是的作風,學會運用科學理論、法律法規觀察分析社會問題,掌握在治安管理工作中所必須運用的現代信息技術、汽車駕駛技術等基本技能。培養聯繫群眾,做群眾工作的能力、調解民事糾紛的能力、維護公共秩序的能力、辦理治安案件和經濟文化保衛工作的能力。治安專業和偵查專業一樣,在內蒙古獨具特色,是全區教育培訓治安民警的主要基地 |
道路交通管理專業 | 主要是為全區基層交警隊培養合格的交通警察。學院按照政治堅定、作風過硬、業務紮實、技能熟練、體魄強健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要求,通過學習業務知識與具體實踐相結合的方法,使學生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掌握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規,熟悉道路交通的設施、標誌,全面學習維護交通秩序、車輛管理、駕駛員管理等主要業務工作,具備處理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和交通案件的能力,成為具有豐富的業務知識和熟練的操作技能的交通警察。內蒙古交警隊伍中由交警專業輸送的幹警為數很少,這個新建的道路交通管理專業,將為全區交警隊伍的全面建設做出歷史性貢獻。 |
法律專業 | 主要為全區公安、政法系統培養具有紮實的法律基礎知識的實用型幹部。學院在“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前提下,按照公安法律實用型人才的要求培養學生,使學生掌握法學基礎理論和我國憲法、刑事法律、民事法律、經濟法律和行政法規,具備辦理案件、調查研究、起草文件和代理訴訟的能力。這個專業的學生就業面寬,對工作崗位適應性強,是培養人民警察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的重要基地。 |
公安文秘專業 | 主要為公安基層機關培養文秘人才,對學生進行人民警察宗旨教育和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科學管理知識的系統教育,使學生了解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全部環節,明確公安管理工作的對象和任務,熟悉公安政法工作制度、政務工作禮儀,具備收集信息、政策調研、管理檔案、起草文書、籌備會議、公關協調等管理工作能力,以及適應辦公自動化的能力。這個專業是根據基層公安工作對幹部的需要設立的。改革開放以來,基層公安文秘人才一直供不應求,需要源源不斷的大量補充。因此,這個專業有極好的發展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