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紅,榆次一中黨委委員、紀委書記。2015年5月,晉中市紀委對陳永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違紀雙開
經查,陳永紅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陳永紅身為一名紀檢監察領導幹部,執紀違紀,知法犯法,嚴重敗壞了紀檢監察幹部的形象,損害了紀檢監察機關的聲譽。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晉中市紀委研究並報晉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陳永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