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著道路前進方向,起點處的樁號是k0.000,每隔一定距離(如100米)做1樁號標記,並在相應有需要的地方進行標記,但應以設計圖紙上標明的為準。
施工前,對設計基礎樁進行統一編號,以利於施工,號碼不重複,且唯一。
例如:起點樁號K200.500,終點樁號K350.800 (K200.500~K350.800)
意為:公路200公里處再過500米為開始處,直到350公里再過800米處的這段路。(K為千米/公里)
計算路長:350.800 - 200.500=150.300km
還有k0.000-100之類的情況,這種有負的情況,說明路是按兩個方向分的,有一個是正方向,另一個則是反方向,類似坐標軸。
例如:規定k0.000為中樁編號,東面為正西面為負,東面一百米表示為k0.000+100,西面一百米則表示為k0.0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