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

考查大學生英語綜合能力的競賽活動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National English Competi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簡稱NECCS)是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和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組織的全國唯一一個考查大學生英語綜合能力的競賽活動。本競賽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水平評估工作,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大學英語教學改革和考試改革精神,激發廣大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促進大學生英語水平的全面提高,選拔並獎勵大學英語學習成績優秀的大學生。

賽事籌備


競賽目的

本競賽旨在配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水平評估工作,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大學英語教學改革精神,促進大學生英語水平的全面提高,激發廣大大學生學習英語的興趣,鼓勵英語學習成績優秀的大學生。開展此項競賽活動,有助於全面展示全國各高校大學英語教學水平和教學改革的成果,保證高校教學水平評估有關大學英語教學的各項指標的落實,有助於學生夯實和擴展英語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大學生英語綜合運用能力,推動全國大學英語教學上一個新台階。

組織領導

本競賽由教育部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和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聯合主辦,天仁報業集團英語輔導報社、考試與評價雜誌社承辦。成立由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和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主要領導成員、資深專家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會長組成的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競賽組委會,成員名單附后)。全國競賽組委會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競賽的各項賽務組織工作和一系列後續活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和各高校外語系(部、室)應積極爭取有關教育行政部門的支持,成立相應的競賽組織機構,做好競賽的各項工作。

參賽對象

根據《2019年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NECCS)簡章》的說明,2019年大學生英語競賽分A、B、C、D四個類別,全國各高校的研究生及本、專科所有年級的大學生均可自願報名參賽。A類考試適用於研究生參加;B類考試適用於英語專業本、專科學生參加;C類考試適用於非英語專業本科生參加;D類考試適用於體育類和藝術類本科生和非英語專業高職高專類學生參加。

競賽時間

1. 初賽時間及形式:初賽定於每年的4月中旬(4月第二個星期日)上午9:00一11:00在全國各地同時舉行。初賽賽題包括筆答和聽力兩部分。初賽聽力採取播放錄音的形式。
2. 決賽時間及形式:決賽筆試(含聽力)定於每年5月中旬(5月第二個星期日)上午9:00一11:00在全國各地同時舉行。決賽分兩種方式,各地可任選一種:第一種是只參加筆試(含聽力),第二種是參加筆試(含聽力)和口試。只參加筆試(含聽力)的學生的決賽成績滿分為150分;既參加筆試(含聽力)又參加口試的學生滿分是200分,其中筆試分數為150分(含聽力),口試分數為50分。決賽賽題和口試方案、題目由全國競賽組委會統一命制。各省級競賽組委會選擇是否統一參加口試,並決定口試地點、時間、形式等具體事宜。

輔導用書

本系列圖書是專門為提高考生參加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而編著的複習資料。其內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為考試解讀與備考指南。第二部分為高分應試教程。按照最新一年(2019年)真題及樣題的試題結構設置章節,全面講解聽力、辭彙語法與文化、完形填空等八大考試題型的命題規律及解題技巧,同時穿插大量真題示例以及精選各題型專項練習,幫助學員加深對解題思路的理解和掌握,並在實戰中靈活運用。專項練習是在參考眾多相關考試用書、國內外權威雜誌以及優秀論文等大量素材的基礎上精心設計而成,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第三部分為歷年真題(2套)名師詳解【視頻講解】。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A類(研究生)真題及模擬試題詳解(含2010~2018年真題)(第10版)》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B類(英語專業)真題及模擬試題詳解(含2010~2018年真題)(第10版)》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C類(本科生)真題及模擬試題詳解(含2010~2018年真題)(第10版)》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D類(專科生)真題及模擬試題詳解(含2010~2018年真題)(第10版)》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C類(本科生)高分應試教程【贈高清視頻+聽力音頻】》

指定用書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用書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用書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官方考試指南》由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組織委員會辦公室主編,是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組委會唯一指定的官方指導用書。本書對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競賽的特點、內容、形式等作出了官方的解釋和說明;公布權威考試大綱及題型和分值設置;對各個題型進行詳盡細緻的解讀分析;登載競賽各類別最新筆試樣題、口試樣題、總決賽演講、辯論賽題庫,是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備考的最權威必備用書。

分析評價

為了使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本競賽實行電腦管理,設立“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信息庫”。各參賽學校須將競賽各項數據和賽題分析結果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匯總報至全國競賽組委會辦公室;賽后賽題的分析、評價及全國競賽結果匯總統計工作由全國競賽組委會辦公室完成。
1. 競賽答題紙和II卷上方均設有各題得分欄,由閱卷教師負責填寫。
2. 競賽結束后,將召開“2019年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NECCS)總結會議”,廣泛聽取參加競賽單位、閱卷教師、命題人員的意見,收集學生的反映和競賽的數據等,對本屆競賽題目進行分析、評價,並將聘請專家和英語教師撰文,就命題原則、命題目標、賽題質量和各高校通過競賽反饋出的教學、教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等進行評述,並在有關外語報刊上發表,以便更好地完善今後的競賽工作。競賽結束一個月內,全國競賽組委會辦公室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寄發所有獎項的證書。具體頒獎形式、時間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自定。

後續活動

本競賽每年都會舉行後續活動,即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全國總決賽暨英語夏令營活動。營員從獲特等獎的學生中擇優產生。在夏令營活動期間,營員們將接受封閉式的英語強化訓練,並參加豐富多彩的活動,包括全國大學生英語演講賽、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英語學習經驗交流、旅遊觀光、英語聯歡會等活動。其中,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和全國大學生英語演講賽是整個夏令營的"重頭戲"。在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和全國大學生英語演講賽中的優秀選手將有機會出國參加國際大學生英語競賽和夏令營活動。

賽事規則


1. 賽場設置: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一個賽區,競賽活動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的領導下,初賽由各參賽高校設賽點組織進行,決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統一安排考場。所有賽點的標準賽場考生必須為30人;非標準賽場考生必須低於30人。凡是安排超過30人的賽場,視為違反賽規。
2. 聽力測試:所有初、決賽賽點須提前安排和檢查好聽力設備和場地。聽力測試必須在規定時間統一播放,在規定時間結束,否則視為違反賽規。自2011年起,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初、決賽聽力部分將採用光碟播放的形式,光碟配發比例為100:1(參賽人數:光碟數)。若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使用光碟播放聽力的參賽單位,在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組委會提交的報名表中要特別標註使用聽力磁帶,磁帶的配發比例仍為30:1(參賽人數:磁帶數),未特殊標註者將統一發放光碟。同時,為做好保密工作,防止聽力泄題,聽力光碟將設置打開密碼,由全國競賽組委會於考前一周電話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主要負責人,由該主要負責人通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各參賽單位負責人。
3. 賽區巡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須派特派員(巡視員)檢查和巡視初賽賽場及評卷工作;決賽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統一安排。
2019年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NECCS)通知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NECCS)是全國性的大學英語學科競賽,為保證競賽組織工作的嚴密性,特規定如下考試紀律,請各競賽組織機構認真傳達並執行。
2019年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NECCS)考試紀律
一、本競賽A、B、C、D四個類別試題均由全國競賽組委會辦公室統一命制和印製,並提前寄發到指定的接收人處。每個考場一袋試卷(共32份,其中2份為備用卷)。每個試題袋均已密封,必須於考前5分鐘在考場上當場拆封,並分發試卷。在考場外拆封,試卷作廢。
二、每個參賽單位必須安排專人接收、保管和發放試卷,必要時可請公安部門協調押送和保管試卷,要健全和嚴格執行交接手續。如出現漏題等泄密現象,將嚴肅查辦。
三、初賽和決賽分別於2019年4月14日(星期日)和2019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國各考點同時舉行。除由於自然災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時考試外,不得推遲或提前考試。
四、初、決賽考試均為閉卷形式,不準攜帶任何電子設備、書籍、手冊等資料進入考場。
五、每個標準考場考生為30人(不足30人為非標準考場)。考試時必須單人單桌,座位拉成直線,以防止抄襲。監考工作由競賽組織機構統一安排,每個考場監考老師為兩人,每個考點設主考一名,副主考兩名,流動監考若干名。
六、初、決賽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考試正式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進行30分鐘后,考生方可離開考場。考試結束鈴響後,考生應立即交卷。
七、初、決賽考試均採用答題紙的形式,答案全部寫在答題紙上。考生答卷時必須使用鉛筆塗卡,藍或黑色鋼筆或圓珠筆答題。考生不得在試卷上作任何標記,否則視為作弊,按零分處理。
八、各考場要嚴格執行考試紀律,凡有冒名頂替或作弊行為的考生,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九、競賽的初、決賽均採用人工閱卷方式。如發現雷同卷,一律作廢;對於分數無區分度,即不正常的考場,試卷全部作廢,取消該考場所有考生的評獎資格。
十、各參賽組織機構需自製准考證,考試前應認真查驗考生的准考證與考生是否相符。
十一、各考點應對監考人員進行考前培訓,要求熟悉競賽須知,並能熟練掌握和使用錄音設備。
十二、考試期間,監考人員不得隨便離開考場或做與監考無關的事,也不得翻閱試卷,不得回答考生提出的有關考試內容的任何問題,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試時間。在考試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試卷帶出或傳出考場。凡作弊者一經核實,其考場學生競賽成績一律作廢,並追究作弊者責任。
十三、考生必須按時交卷,不得拖延時間。交卷后,考生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交談。
十四、考生進入考場,必須攜帶准考證及必需的文具。
十五、考試過程中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準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對試題有疑問或試卷字跡不清時,考生應先舉手,等待教師處理。考生之間不準互相詢問。
十六、考試結束后要妥善接收和保管試卷,以防止泄密和塗改答案。考試成績公布前,嚴禁個人和單位查卷。
以上各條規定的主要精神應向考生傳達。

賽事獎項


獎項本次競賽四個類別均設四個國家獎勵等級: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通過初賽產生,分別依據各參賽高校初賽人數的30‰和50‰評選。特等獎和一等獎通過決賽產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織機構根據決賽成績確定。總獲獎比例為參加初賽人數的86‰,特等獎獲獎比例為1‰,一等獎獲獎比例為5‰,二等獎獲獎比例為30‰,三等獎獲獎比例為50‰,參賽人數不足167人,但不低於100人的學校可以有一名學生參加決賽。計算時,保留至小數點后一位,然後按四捨五入的原則評選。另設優秀組織獎,頒發給競賽組織工作成績突出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各級競賽組織單位和個人,評獎比例為1:3,由全國競賽組委會統一評選和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