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煤沉陷區治理
採煤沉陷區治理
採煤沉陷區治理是一個專有名詞,表示治理採煤沉陷區。
煤炭大省山西改革開放以來累計生產原煤1000億噸左右,為中國的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能源保障。然而巨量的煤炭開採為生態本就脆弱的當地留下了大面積的採空區和沉陷區,數千村莊房屋倒塌、飲水困難和耕地破壞。
據山西省的初步調查,全省因採煤造成的採空區面積近5000平方公里(約佔全省國土面積的3%),其中沉陷區面積約3000平方公里(占採空區面積60%),受災人口約230萬人。
2004年至2010年,國家在山西啟動了國有重點煤礦採煤沉陷區治理工作,共安置受災人口18萬餘戶,受益人口60餘萬人。山西全省仍有2000多平方公里沉陷區尚未得到治理,170萬受災群眾尚未得到安置,治理任務十分艱巨。
2014年6月,山西省啟動新一輪採煤沉陷區治理,治理工作將採取新的治理模式和機制,力爭到2020年完成65.5萬居民搬遷,110多萬居民所居危房得到維修加固。
山西新一輪沉陷區治理共涉及1352個村,需要搬遷65.5萬人,加固110多萬人所居危房。治理工作將以鎮為實施主體和建設單元,生產、生活、生態建設等工作將同步進行。與以往側重房屋建設不同,山西此輪沉陷區治理將與新型城鎮化、產業轉型升級、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完善、生態恢復相統籌,開展綜合治理。
2015年4月,山西省政府印發《山西省深化採煤沉陷區治理規劃(2014—2017年)》,2015年山西開始全面實施採煤沉陷區治理,到2017年,力爭完成全省1352個村子的採煤沉陷區治理工作,共涉及21.8萬戶,65.5萬人的治理搬遷任務。